1、成渝高速公路復線(重慶境)J合同段環水保施工方案中鐵十一局集團成渝高速公路復線(重慶境)J合同段項目經理部2010年11月環水保施工方案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保持水土資源,抓好施工現場環境衛生,保護和改善施工環境,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促進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水土保持法以及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現場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規定。第二章 環保目標第二條 杜絕施工造成周圍環境、水源、大氣污染;杜絕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最大限度的減少耕地、稻田植被、樹木的破壞;杜絕施工中擾民問題釀成的責任事故。第三章 環境保護管理機構第三條 項目部設安全質量環保
2、部,派專人負責環境、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前與當地環保、水保部門溝通,按有關要求施工。與當地有關部門經常聯系,針對工程特點,實行環保目標責任制,對所屬施工單位進行定期檢查。項目部環境保護領導小組組 長:黃才華副組長:王忠義 廖其賓 成 員:熊 輝 廖 燕 侯遷伯 王 方 梁谷榮 周若義 楊曉東 王長坤第四章 環境保護措施第四條 綜合措施1、施工前對全體員工進行環境保護法規教育和學習,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成立領導小組并專人負責環境計劃的落實。2、做好施工棄碴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準的棄碴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土場棄土堆放整齊,邊坡穩定平整,及時平整綠化,做好防護、植樹、植草及排水設施。3、采取
3、可靠措施保證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和維持沿線村鎮的居民飲水、土地灌溉、生產生活用電及通訊管線等正常使用。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4、施工現場設置足夠的臨時衛生設施,做好施工現場的衛生管理工作,生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點,按規定及時清理或處理。5、合理布置施工場地,施工盡量不破壞原有植被,不損壞用地范圍外的耕地、樹木、果林、水渠及其它設施,保護自然環境。第五條 防止大氣污染措施1、棄碴運至棄碴場,嚴禁隨意拋撒。施工垃圾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2、做好既有道路養護工作,不得隨意占用道路施工、堆放物料、搭設建筑物。對現場臨時道路經常灑水并栽樹種草進行邊坡綠化,防止塵土飛揚,污染空氣。3
4、、嚴禁在施工現場焚燒廢棄物和會產生有害有毒氣體、煙塵、臭氣的物品。施工中若產生有害氣體,則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時治理,盡量減少有害氣體排放對大氣的污染。4、施工現場使用的鍋爐、茶爐、大灶,排煙必須符合環保要求。煙塵排放黑度達到林格曼級以下。第六條 防止水污染措施1、施工營地及料場盡量避開環境敏感地段,要有一定的緩沖距離,防止對水體的污染。施工營地產生的污水集中處理,其中糞便污水設化糞池并定期清掏,工程結束后化糞池用土填埋并恢復地表植被。2、在混凝土、砂漿等攪拌作業的現場設置沉淀池。清洗機械和運輸車的廢水經過沉淀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線,亦可回收用于灑水降塵。3、現場存放瀝青、油料、漆料等化學品的庫房
5、,不得設于附近河溝及飲用水井附近,且須備有遮蓋的帆布,進行防滲處理,儲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源。4、施工現場臨時食堂,用餐人數超過100人時,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淘油,防止污染。第七條 降低噪音、減少擾民的主要措施1、施工現場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控制噪音強度。2、施工場地盡量遠離居民區敏感點,施工場界內合理安排施工機械,根據場地的布置情況實測或估算場界噪聲,如果超標可采取加防振墊、包覆和隔聲罩等有效措施減輕噪聲污染。3、在居民生活區的施工,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噪聲大的作業盡量安排在白天,注意避開午休、夜間施工,減少擾民。必須晝夜連續作業的施工
6、現場,采取降噪措施,做好周圍群眾工作,并報有關環保單位備案。4、合理規劃施工便道和載重車輛走行時間,盡量遠離村莊,減小運輸噪聲對村民的影響。5、施工選擇性能優良、噪音小的施工機械,對本工程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詳細的建筑噪音影響評估。對各種車輛和機械進行強制性的定期保養維護,以減少因機械故障產生的附加噪聲與振動。第八條 減少粉塵污染措施1、施工運輸道路每天專人清掃,晴天灑水,防止車輛行駛時揚起塵土。2、水泥等粉細散裝材料,采取室內存放,運至工點后用棚布遮蓋,卸運時采取必要措施,減少揚塵。3、現場臨時道路其面層采用泥結碎石結構,并注意及時灑水,防止道路揚塵。第九條 固體廢物處置措施對紙質、木質、金屬
7、和玻璃類垃圾實行分類管理,現場地點設置分類固體廢物回收裝置,回收再利用或送廢品收購站;對于廢油紗、物料包裝垃圾等進行綜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單獨封裝,運至市政垃圾場處理。第十條 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處置措施施工中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要妥善處理,防止影響環境。建筑垃圾運至有關部門指定的碴土場;在駐地設垃圾池,分類收集,進行集中處理,可降解的實行降解措施,不可降解的集中掩埋,防止污染環境。第五章 水土保持措施第十一條 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體系,堅持“預防為主,綜合防治,全面規劃”原則,抓住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重點,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確保水源、植被不被污染和破壞。第十二條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所占臨時用地及河流
8、、水道或排灌系統的堤坡底岸的土壤受到沖刷,并保證在任何河渠水道排灌系統中不產生淤積。施工過程中嚴禁將含有污染的物質或可見懸浮物的水排入河渠或水道,并保護原有的防護設施。第十三條 按照設計要求認真做好環保和綠化工作。永久用地范圍內暴露地表用植被覆蓋,臨時用地要進行復耕,裸露部分要植草或種樹。施工過程中,對管段內的樹木、耕地、果林注意保護。第十四條 合理選擇取土點,注意挖填平衡,進行平整、支擋防護及綠化。第六章 處罰第十五條 項目部不定期對各施工工區現場環境保護工作檢查、評比、考核,并進行獎罰。第十六條 對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項目部將視情況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1、施工現場沒有采取有效防塵、防噪音、防有害氣體措施的,嚴重影響周圍居民生活和身體健康的;2、施工周圍環境、水源人為破壞、污染較為嚴重的;3、施工擾民問題反映突出、釀成事故的;4、施工周圍植被破壞嚴重的,收到地方環保部門查處的;5、其它事件受地方環保部門罰款及停工整治的。第十七條 本管理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局項目部安全質量環保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