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影響【摘要】經濟的快速發展,需要相應的財政政策進行輔助,作為財政政策重要工具的稅收對于國家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調控作用。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及相關行業的迅猛發展,使得建筑業的發展日趨走向成熟,建筑業的稅收構成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經濟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自2016年5月1日起“營改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將擴大到建筑業,這將大大降低建筑企業的稅收壓力,為企業的良性發展奠定堅實基礎。文章闡述了“營改增”的背景、內容及給建筑企業帶來的積極影響多于消極影響,并對于建筑企業的發展所起到的推動作用。 【關鍵詞】“營改增”;建筑行業;稅收政策一、“營改增”的必要
2、性及其內涵我國企業類稅收的主要類型是營業稅和增值稅,是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營業稅和增值稅作為稅收的種類,二者之間有著明顯的區別,最為顯著的是兩稅的計算方法不同,增值稅是以增值額來計算稅額,進項稅額可抵扣,稅額只需繳納一次,即“環環征收、層層抵扣”;而營業額是以營業額來計算稅額,沒有抵扣,可能對同一營業額進行重復征收,即“道道征收、全額征稅”。正是由于營業稅本身存在缺陷不符合我國經濟迅速發展的需要,自2012年1月1日起,即開始試點對稅收制度進行改革,將原征收營業稅的行業逐漸過渡為征收增值稅,這些改革促進了我國稅收制度的不斷完善。營業稅的稅率一般是3%20%之間,“營改增”后在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3、稅率13%和17%,小規模企業稅收稅率是3%的基礎上增加11%和6%兩檔稅率。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擬將采取11%的增值稅稅率。“營改增”實施后基本上避免了建筑業重復增稅的問題,降低了企業稅收壓力,并且建筑企業購置不動產及設備更新時增值稅進項稅額也可以被抵扣,對于企業進行產業結構升級有著極大的促進作用,既大大降低企業的成本,擴展了發展空間,又節約了最終消費者的支出,實現雙贏。二、“營改增”給建筑企業帶來的影響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稅收制度改革將給建筑企業帶來了巨大變化,這種變化體現在建筑企業的方方面面。(一)“營改增”帶來的積極影響“營改增”減少了建筑企業的稅收壓力,
4、使得我國稅收制度在各行業趨于公平。第一,“營改增”對建筑企業降本增效的促進作用。原來建筑企業的營業稅納稅額按照收入全額3%的稅率進行征收,而占據建筑企業大部分成本的設備及原材料均不能項進行抵扣,這樣會對建筑企業的原材料以及設備重復征稅,造成企業利潤降低,甚至難以維筑企業的正常運轉。在“營改增”后,企業的原材料和設備可以進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這樣就避免了對于這部分稅額的重復征稅,實際上有效地降低了建筑企業的稅負,使得對于建筑企業的稅款征收達到了一個相對公平的高度;第二,“營改增”對建筑企業優化升級的推動作用。建筑企業的資產主要集中在建筑設備及原材料庫存上,建筑企業實行“營改增”以后,原購買的原
5、材料以及設備的部分成本可以進行增值稅抵扣,企業成本會降低,企業的資金和材料的周轉速度會提高,企業利潤會增加,利潤的增加以及購置新設備可以進行增值稅進項抵扣,會加大企業對添置新型設備的購買力欲望,而設備的更新速度的加快,將提高建筑企業的勞動生產率,進而使得建筑企業是市場經濟市場中競爭處于優勢,贏得更多建筑項目,這是一個良性循環的過程;第三,“營改增”對建筑市場秩序的規范作用。建筑企業在進行“營改增”后會對原大量存在的虛假發票的現象有了有效整頓,未來企業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經過稅務認證系統的確認,無形中規范了建筑企業發票的取得,避免建筑業各環節偷漏稅的行為。每一個建筑企業都處于同等的競爭地位,
6、對整個建筑市場的競爭秩序進行規范,將形成良好的競爭秩序。(二)“營改增”帶來的消極影響每一項政策在剛出臺的時候都不是完美無缺的,往往需要經過在實踐中反復檢驗不斷完善。第一,“營改增”抵扣覆蓋范圍有待提高。建筑行業是一個勞務型密集的行業,但是在本次的“營改增”的試點中,仍然將勞務類支出排除在外,使得建筑企業約20%30%的人工成本難以進行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抵扣,直接影響建筑企業的利潤水平;第二,“營改增”專用發票取得困難。由于建筑企業未來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雖然這種方式有利于整頓建筑企業的市場秩序,但由于建筑行業大量存在“散雜多”的情況,原材料供應商通常是個體戶或小規模納稅人,而項目建設過程中的
7、臨時用水、電等無法取得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此部分增值稅款無法順利進行抵扣,會導致建筑企業的實際稅收增加,未來對增值稅發票的取得和認證將是一個難點;第三,“營改增”銜接過程中增加企業的成本。新舊政策的銜接,涉及原已簽訂合同的執行,因已簽訂合同中并未考慮增值稅的影響,對原取費標準有顛覆性改變,可能直接造成個別項目的盈利產生變化。“營改增”會增加企業在辦稅方面的管理費用投入,需要更多的專業人才從事納稅工作,無形中會增加建筑企業的成本。三、總結自1954年增值稅于法國誕生以來,由于其不重復征稅、稅積范圍廣、能有效進行征收等優點,在世界范圍內廣泛的推廣使用。本輪“營改增”實施后,對95%企業來說稅
8、負是降低的,尤其中小企業稅費將節約40%,國家也將減少稅費收入近5000億元。具體到建筑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對于建筑企業來說,雖然有著一些負面的影響,甚至對少量企業短期內稅負可能有所增加,但是相信在不斷的試點過程中,會對政策逐步加以完善改進,隨著最終“營改增”會降低建筑企業的稅負,且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建筑企業的技術革新及結構優化,為建筑企業做大做強做優、朝著現代化方向發展打開了一個良好的局面。參考文獻1程雙華.淺談營改增對建筑企業財務管理的影響J.會計師,2013,(3).2張暉.探究“營改增”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影響及其對策J.財政監督,2014,(5).3姜兆夏.“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影響J.會計師,20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