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貢市東部污水處理廠(一期)項目及配套管網工程(代家壩溢流口至1號提升泵站)土圍堰專項施工方案 承載城市夢想 建筑美好生活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2018年05月15日會 簽 頁編制單位: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編制人:編制日期:2018年5月15日土圍堰專項施工方案一、工程概況(一)、概況簡介本工程位于自貢市,為釜溪河北岸截污干管工程,起點為代家壩溢流口(樁號K0+000),至1號提升泵站(樁號K5+440)。該工程位于釜溪河旁管道開挖附近,場地為構造剝蝕、侵蝕、堆積形成的紅層淺丘地貌,斜坡坡度約為3060,高差一般不超過40m。斜坡表層為可塑狀粉質粘土
2、;下伏泥巖,巖層產狀155。本工程圍堰施工內容包括沿河道敷設截污管5449米。(二)、圍堰形式選擇原則1、要安全可靠,能滿足穩定、抗滲及抗沖要求2、對地基起保護作用,結構簡單,施工方便。3、能充分利用當地材料,同時能滿足施工要求。(三)圍堰結構設計圍堰頂高程控制在比最高水位高1米,頂寬2米,邊坡按1:1放坡。圍堰結構材料就地取材,采用現場土。二、主要應用標準和規范1、自貢市東部污水處理廠(一期)項目及配套管網工程相應圖紙;2、施工組織設計及相關文件;3、踏勘工地,從現場調查、采集、咨詢所獲取的信息。三、施工準備1、技術準備1.1、熟悉和分析工程地質、水文地質資料、基礎形狀尺寸和埋深情況、施工水
3、位和流速、河床地質和周邊情況分析等。1.2、制定詳細的施工施工方案審批后實施,實施前需對圍堰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測量工程師對設計圍堰平面位置進行放樣。1.3、河床處理:修筑圍堰前,先將堰底處河床上的樹根、石塊、表面淤泥及雜物挖除,大致整平。2、施工機具準備2.1、運輸設備:自卸車、裝載機、手推車。2.2、抽挖設備:挖掘機、潛污泵、水泵等。2.3、測量儀器:全站儀、水準儀、鋼尺等。3、材料及其他準備3.1、主要材料:編織袋、草袋等,粘土。3.2、其他準備:必要時配備裝放土袋的鐵鉤鐵欄。四、施工操作工藝1、施工工藝流程:圍堰設計 河床清淤整理 填土 邊坡堆碼草袋 抽水,開挖 基礎施工 圍堰拆除。
4、2、施工操作方法:2.1、圍堰材料:兩側邊坡采用草袋、編織袋裝土堆碼進行圍堰,袋內裝土量為土袋容量的1/22/3,袋口應縫合,不得漏土。土袋堆碼在兩邊,中間填土石,也可以全斷面采用土石圍堰。2.2、堰體尺寸:圍堰頂寬2.0米,頂部比施工常水位高出1米以上,堰外邊坡為1:1,堰內邊坡為1:1,圍堰內凈尺寸應滿足打樁需要。2.3、堆碼要求:先筑上游圍堰,再筑下游。堆碼在水中的土袋,可用鋼筋焊制鐵鉤或鐵籠,將草袋送入水中,其上下層和內外層應相互錯縫,盡量堆碼密實、平穩整齊。草袋中間填土可人工用手推車從岸邊斜向向水中送土至高出水面,逐漸向前推進。2.4、圍堰筑好后,進行抽水。檢驗圍堰漏水情況,開始抽水
5、速度要慢,使其逐漸承受水壓力完成預變形,防止抽水過快圍堰坍塌。2.5、圍堰拆除時應由下游開始,由堰頂至堰底,背水面至迎水面,逐步拆除。五、質量標準堰體尺寸、平面位置和布置形式、堰體放坡等參數嚴格按照設計文件標準執行,并滿足相關規范和施工要求。六、安全、文明和環保措施1、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詳細核對設計文件,根據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資料,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2、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應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車輛駕
6、駛、機動船艇駕駛、爆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合格證書后,方準持證上崗。3、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4、施工所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應定期進行檢查和必要的檢驗,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5、下挖工程,施工前應根據設計文件復查地下構造物 (電纜、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護措施;施工中如發現有危險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時,應即停止下挖,報請有關部門處理。6、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標志,并不得擅自拆除。7、施工現場內的溝、
7、坑、水塘等邊緣應設安全護欄。8、測量人員在高壓線附近工作時,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遇雷雨時不得在高壓線、大樹下停留。9、水文測量人員應穿救生衣。在陡峻的河岸進行觀測時,應有簡易便道和防護措施。10、挖基工程所設置的各種圍堰和基坑支撐,其結構必須堅固牢靠。基礎施工中,挖土、吊運、澆筑混凝土等作業,嚴禁碰撞支撐,并不得在支撐上放置重物。施工中發現圍堰、支撐有松動、變形等情況時,應及時加固,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應立即撤出。11、基坑較深時,四周應懸掛人員上下扶梯。12、基坑支撐拆除時,應在施工負責人的指導下進行。拆除支撐應與基坑回填相互配合進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險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13、在圍堰內
8、作業,遇有洪水時,應立即撤出作業人員。14、土石圍堰施工過程中,對堰體應隨時進行觀察、測量,如發生滑坡、滲漏、淘刷等現象時,應分析原因,及時采取加固措施。15、圍堰施工全過程尤其是抽水時必須派專人指揮、指導和監測,水上施工人員必須配備救生圈、穿救生衣。16、抽水不應過快,以便堰體逐步緩慢受壓沉降穩定,防止坍塌。17、為防止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保證圍堰安全,應配備從堰外向堰內灌水的水泵。一旦發生異常情況,立即向堰內灌水,恢復內外平衡,經檢查處理后再抽水開挖。18、圍堰周圍和堰頂必須具備良好的照明,頂部周邊設置欄桿等安全防護設施。19、保持現場整潔有序,不隨便向河內拋灑建筑垃圾、廢物,泥漿應妥善處置或運走,不得隨意向河內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