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制度保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 第 1 條,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各悉的事項。 第 3 條,公司全體員工都有保守望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 4 條,公司保密工作,實行即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 5 條,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員工實行獎勵。 第二章第二章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 6 條、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
2、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技術/設計圖紙、資料、樣品及其記錄軟件; 7、員工人事檔案,工資性、收入及資料; 8、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9、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 7 條、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1、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
3、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 8 條、公司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規劃、財務報表、技術資料、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第 9 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 7 條、第 8 條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 第三章第三章 保密措施保密措施 第10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 銷毀,由行政部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負責保密。 第11條,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公司總監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