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力建設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為了整頓和規范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秩序,改善安全生產環境,遏制重特大事故多發的局面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印發的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電監會決定自2006年5月至11月。在電力行業開展建設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和重點 按照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第五次(擴大)會議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管理,努力遏制人身傷亡事故發生的要求。以及國務院安委會的統一部署,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有重點、分階段地組織開展整治工作。通過專項整治。整頓和規范安全生產秩序。改善安全文明生產環境。集中解決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
2、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督促各有關部門和人員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履行好安全責任,建立并善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有效地遏制坍塌、高空墜落、機械傷害等建設施工安全事,特別是重特大事故多發的局面。實現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狀況的穩步好轉。 二、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法、電力監管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電力建設相關單位各方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包括電力建設單位、勘測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 3、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
3、情況,包括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情況;企業安全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以及各級安全監督組織機構建設情況,人員素質和數量能否滿足實際工作要求等情況; 4、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制定情況,及其演練和有效性情況; 5、施工承包合同中對于甲乙方安全管理貴任、安全措施費用的有關規定及其落實情況;工程是否具有合理工期,建設單位是否存在任意壓縮合同工期現象;是否按照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承包商工程安全措施費用; 6、建設單位成立工程安委會及其工作情況;是否了解、掌握工程二次分包情況,是否杜絕了違法轉包情況;是否對工程設計、監理單位安全生產方面提出了相應要求及監督落實情況; 7、施工企業資
4、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和對分包商的資質審查情況,承包和分包雙方安全生產責任和監管責任落實情況; 8、施工工期和安全投入,以及防止惡性競爭導致降低工程標準、變更設計方案、削減安全投入等行為的情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現象的糾正情況;在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四不放過”原則執行情況; 9、現場監督檢查到位情況、防范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問題整改和復查情況,包括現場是否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危險部位安全防護設施是否規范、齊全、到位,現場設施、材料、工器具是否亂扔亂放,是否做到“工完場清”; 10.重大事故隱患整治工作情況,是否把事故隱患排查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形成隱患排查長效機制,遏制重
5、特大事故的發生; 11、特種設備檢測和日常的監督檢查情況; 12.培訓教育開展情況。各級領導及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對新入場人員及民工是否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三、工作進度 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5至7月份,企業自查階段。各電力建設項目法人單位、施工單位,以及電力勘察(測)、設計,監理等單位,要按照專項整治方案的總體要求,結合實際,成立相應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開展自查工作,針對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報告 第二階段,8一9月份,組織對重點項目和單位抽查和督查階段各區域電監局牽頭,會同城市電監辦做好所轄區域專項整治的替促
6、檢查工作要結合第一階段工作的開展情況,對轄區內的有關企業和項目進行督查,并形成督查報告,于9月底前報電監會安全監管局。 電監會將會同建設部、安全監管總局及區域電監局和城市電監辦,組織部分專家和有關企業,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進行抽查,發現存在問題和重大隱患的。責令整改井對有關企業及其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階段,1011月份,總結提高階段。電監會將會同各有關單位,全面總結專項整治工作,提出進一步加強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的意見和要求,對整改不力的電力企業提出處理意見和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
7、和必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職責,把專項整治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周密部署,統籌安排,明確責任,落實措施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健全制度,強化監誓各單位要針對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及時清理、修訂相關制度、規定和作業文件。要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實行監控,落實整改措施各級電力監管機構,要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整治工作不力而達不到安全生產相關標準和要求的,要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發生重、特大事故者,要查明原因,追究貴任,嚴肅處理。 (三)加強信息溝通,搞好輿論監督。各電力監管機構和有關企業要及時掌握本地區有關企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并及時向電監會通報。電監會和有關企業要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經驗、做法和成效,通報專項整治中發生的典型案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日期:2006-5-19 8: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