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含應急處置措施)為了確保燃氣設施的正常運行,同時保證現場施工安全,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和南寧市燃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根據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與南寧中燃城市發展有限公司共同協商,特制定燃氣管道及設施施工保護方案(以下簡稱施工保護方案)。一、管道燃氣設施主要指燃氣管道、閥門井、凝水井、檢測井、標志牌、警示牌、鎂陽極保護裝置等。管道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定義:指距離中低壓燃氣管道邊緣兩側1.5米以內(次高壓2米,高壓管線兩側5米),燃氣閥井及調壓站周邊6米以內的空間。二、在管道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丁方管線監護員不在場時隨意使用機械施工(除人工施工外其他施工)
2、,只能使用人工施工;不得拆除、移動、覆蓋、涂改管道燃氣設施;在管道燃氣設施上方嚴禁堆放建筑材料、腐蝕性液體、易燃易爆物品或打釘、打樁;嚴禁在管道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擅自挖坑取土,嚴防在周邊挖坑時出現塌方等危險情況。三、若確需在管道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進行機械施工,需征求南寧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寧中燃公司)聯系人同意,并將施工范圍內燃氣管道用人工開挖露出,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對已用人工挖露的管道燃氣設施,不得在其保護范圍內擅自進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業,不得對燃氣設施碰撞和擠壓,對已懸空的燃氣設施要用固定結構支撐和懸吊,防止移位變形,并用非可燃的軟性覆蓋物遮蓋,防止日曬;頂管施工,需在
3、頂管出、入口處用人工開挖探坑,將附近燃氣設施暴露后方可施工。四、施工單位內部施工人員調整、工程分包和交接班時必須做好內部交底,也可通知南寧中燃公司聯系人做二次交底;施工方案和路線臨時改變或施工周期延長,必須通知南寧中燃公司聯系人做二次交底。五、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后的應急處置措施:(一)施工過程中造成燃氣管道設施損壞且供氣中斷(未漏氣),施工單位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撥打南寧中燃搶險電話(0771)3102277,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和南寧中燃聯系人,并報相關主管部門。(二)在施工中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漏氣的,當事人應立即停止施工,撤離事故現場,在安全地帶撥打燃氣搶險電話(0771)31
4、02277及消防報警電話119,并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在燃氣搶險人員未到現場前,施工單位方應隔離半徑30米的現場,杜絕一切明火及閑雜人員入內。造成燃氣設施損壞的施工和建設單位須向南寧中燃公司支付相應的搶險搶修及恢復供氣費用。六、在管道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施工,施工單位應在施工作業前2小時通知南寧中燃公司聯系人,由南寧中燃公司安排人員進行現場監護,因未告知南寧中燃公司聯系人或監護人員尚未到達現場,施工單位擅自施工所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后果,由施工方負責。七、建設單位應在辦理開挖證前與南寧中燃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并監督施工單位落實相關措施。施工單位應做好施工范圍內其它進場的附屬設施施工單位的交底工作,
5、并監督其安全施工,對燃氣設施有疑問時可聯系南寧中燃公司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技術交底,聯系方式:撥打南寧中燃公司24小時熱線電話95007。八、(本項由建設單位方填寫)施工項目名稱:;地點:;施工周期:;開工時間:;施工方式:;提供本項目施工圖紙:份。九、(本項由南寧中燃公司填寫)管線具體位置以現場探知管線位置為準。施工現場燃氣管線材質:;外徑:mm;壓力等級為:中壓, 高壓 。十、其他補充事項: 本方案自甲方與丁方蓋章之時起生效,正本一式肆份,肆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效力。附件: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甲方:建設單位(蓋章)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乙方:施工單位(蓋章)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丙方:監理單位(蓋章)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丁方:南寧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蓋章)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項目名稱地址工程內容道路改造基礎鉆探土石方開挖護坡保護穿越、頂管其他施工工期施工現場燃氣管道走向及設施、保護范圍示意及說明(可另外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