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酬管理制度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一、 總則1.1 建立良好的獎勵與約束機制,是團結員工齊心協力努力工作的內在凝聚力,是保障公司蓬勃發展的核心力量。公司薪酬體系建立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創造這樣的一種利益分配體制。1.2 堅持“公平、公正、合理、激勵”的原則,將員工的收入與貢獻直接掛鉤,激勵員工多勞多得,將公司發展的大目標與個人收益提高的小目標緊密結合起來。二、 薪酬結構22.1 員工薪酬的組成為:基本工資+季度獎金+年終雙薪+年終分紅2.2 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是員工月薪的重要組成部分,年終獎金是對員工全年表現的肯定。2.2.1 基本工資:根據員工自身資歷、職務級別、工作性質、技能水平以及在公司
2、的服務年資等而確定的基本收入。2.2.2 季度獎金:根據當季度公司業績以及員工的工作績效和考核結果而給予的獎勵性報酬。2.2.3 年終雙薪:以員工月度基本工資為發放基數。2.2.4 年終分紅:員工在工作服務滿一年,公司將根據當年業績以及員工的工作績效發放紅利。三、 薪酬的發放33.1 基本工資:根據員工當月考勤情況計算實發金額,在次月3號前發放。3.2 年終雙薪: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可享受年終雙薪。未滿一年者,根據實際工作月數按比例折算。3.3 季度獎金、年終獎金:根據公司業績情況以及員工績效考核的結果確定具體發放金額。季度獎金按季度發放,年終獎金在次年第一季度發放。四、 地區公司薪酬管理4
3、4.1 地區公司員工的薪酬管理,參照集團制定的政策執行。4.2 地區公司員工薪酬管理原則:保證地區公司員工薪資體系和薪酬級別的統一性,兼顧地區公司員工薪酬水平、結構比例的靈活性和適用性。4.3 各地區公司的崗位級別和薪酬級別劃分標準以及薪金水平由集團統一制定和審批。各地區公司人事行政部應及時收集當地的薪酬信息,并根據當地的實際需要,就具體的崗位薪酬提交方案建議,為集團的決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4.4 各地區公司的員工入職薪資及日常的薪資標準調整,副經理級(含)以上必須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后方可執行,副經理級以下由人事行政部根據職位定薪,并經地區公司負責人審批后執行。4.5 各地區公司員工招聘時,人事負責人應根據既定的薪酬標準進行招聘。如薪資要求有偏離時,應給出具體意見或建議,報地區公司負責人簽名后上報集團審批。五、 附則123455.1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解釋并修訂。5.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