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工程名稱:呼和浩特恒泰盛都小區(二期)6#樓 編號:致: 內蒙古鴻源建設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監理單位)我方已根據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完成了呼和浩特恒泰盛都小區(二期)6#樓土方施工方案的編制,并經我單位上級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請予以審查。附:土方施工方案承包單位(章): 項 目 經 理: 日 期: 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意見: 專業監理工程師: 日 期: 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意見:項目監理處(章) : 總監理工程師: 日 期: 建設單位審核意見:建設單位(章) 建設單位代表: 日 期: 呼和浩特恒泰盛都小區(二期)6#樓 土方施工方案編制人:審核人:審批人:土方施工方案一、編
2、制依據呼和浩特恒泰盛都小區(二期)6#樓施工組織設計呼和浩特恒泰盛都小區(二期)6#樓施工圖紙呼和浩特恒泰盛都小區(二期)6#樓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地基與基礎工程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范(JGJ33-2001)建筑安裝分項工程施工工藝規程(DBJ01-26-96)二、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呼和浩特恒泰盛都小區(二期)6#樓,位于錫林南路。本工程為一般居住建筑,地下二層,地上三十二層。建筑總面積均為32000.00m2(地下一層、二層面積為920.00 m2,地下二層高度為4.17m),主樓高度為101m,0.00
3、0以上層高為3.000m。車庫為地下二層,地下二層面積為9664 m2,高度為5.50m;地下一層面積為9664 m2;高度為4.00m。現澆鋼筋混凝土剪力墻結構。基礎為筏板基礎,厚度為1.40 m,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35P8。建筑物主體高度為96m(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層)。本工程為一類建筑,抗震設防烈度為八度,耐火等級為地下室一級,地上部分一級;建筑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三.施工部署根據現場場地及施工安排,基坑四周均采用放坡,坡度為1:0.75,土方開挖采用機械大開挖,人工配合清除基底預留土層。場地平整滿足開挖條件后,開始按由東向西的行走方向開挖。采用一臺WY240型反鏟挖土機,20輛翻斗運土
4、車。四、操作工藝4.1土方開挖工程4.1.1先放好坡頂線、坡底線,經復測及驗收合格后開始開挖。4.1.2機械挖土。預留20cm土層人工清理。4.1.3第一步先挖去面層雜土層至自地坪下2m,自西向東進行,開挖時邊坡預留20cm人工清理。4.1.4在開挖至距離坑底50cm以內時,測量人員抄出50cm水平線,在槽幫上釘水平標高小木楔,在基坑內抄若干個基準點,拉通線找平。4.1.9馬道寬度5m,坡度為30,馬道收口時采用兩臺挖土機倒出大部分馬道土體,剩余部分采用人工清理,吊車吊出,支搭腳手架進行土釘墻施工。4.1.10機械挖至最后一步時,測量人員即放出基底坡線及基槽釬控探點位,開始進行基槽釬探施工。4
5、.1.11釬探完后進行基槽驗收,合格后開始由人工挖除20cm預留土體,用尺量好50cm標準尺桿,隨時校核基底標高。并在清理好的基底上放好槽邊線。人工清運土體倒退進行,若手推車不得不在挖好的基底土上行走時,必須墊好木反或厚鐵皮,不得擾動基底土。4.1.12基槽平整完后,隨時覆蓋帆布 ,防止基底土水分蒸發損失,導致土體積膨脹,并及時進行墊層等下道工序的施工。4.1.13施工中對標準樁,觀測點、管網加以保護,發現古董文物及時申請有關部門處理。4.1.14為防止地下水及雨水浸泡槽底,沿基坑邊30公分外預留50公分寬臨時排水溝,且在轉角處設臨時積水坑,每一坑內配備一臺抽水泵,隨時抽出坑內積水。五.質理標
6、準項次項目允許偏差值(mm)檢驗方未能1標高-50水準儀檢查2長度、寬度-50 +200由設計中心向兩邊拉尺量3邊坡陡度不允許坡度尺檢查六.主要管理措施6.1 安全管理及防護技術措施因本工程為高層建筑,按照我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程序文件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手冊嚴格對現場安全防護進行控制。現場成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工地設專職安全員,由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及各種安全教育活動,由工程部組織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人員整改。保證無重大事故。場內按各階段施工情況在進出口和危險區拄宣傳畫、色標、標牌及標語,各種防護部位防護到位。各種標牌應掛齊,并掛在醒目的位置處,符合OHSMS
7、l8001標準。6.1.1 基坑的防護6.1.1.1 上方開挖要探明地下管網,防止發生意外事故。6.1.1.2 在距基坑邊2m周圍用483.5鋼管沒置一道護身欄桿,立桿間距4m,高出自然地平1.5m,埋深0.8m。基坑上口邊2.5m范圍內不許堆土、堆料和停放機具。在錨噴支護上口5m范圍內不許重車停留。各施工人員嚴禁翻躍護身欄桿。基坑施工期間設警示牌,夜門加設紅色燈標志。6.1.2 基坑外施工人員不得向基坑內亂扔雜物,向基坑下傳遞工具時要接穩后再松手。6.1.3 坑下人員休息要遠離基坑邊及放坡處,以防不慎。6.1.4 施工機械一切服從指揮,人員盡量遠離施工機械,如有必要先通知操作人員,待回應后方可接近。水、車輛不帶泥沙出現場。每天派人灑水清掃施工道路,綠化、美化施工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