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式腳手架施工方案一、門式腳手架的組成門式腳手架是以門架、交叉支撐、連接棒、掛扣式腳手板或水平架、鎖臂等組成基本結構,再設置水平加固桿、剪刀撐、封口桿、托座與底座,并采用邊墻件與建筑物豬蹄結構相連接的一種標準化鋼管腳手架。二、搭設準備工作 1. 腳手架搭設前,工程技術負責人應向架設和使用人員作技術交底。 2. 對門架配件、加固件進行檢查驗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構配件。 3. 對腳手架的搭設場地進行清理、平整。 三、搭設技術要求 (一) 地基處理 1.當腳手架搭設在結構樓面、挑臺上時,立桿底座下應鋪設墊板或墊塊。2. 在腳手架基礎上應彈處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要準確。 (二) 門式腳手
2、架搭設程序 1. 腳手架的組裝:應自左端延伸向右端,自下而上按步架設,并逐層改變搭設方向,減少誤差積累,不可自兩端相向搭設或相間進行,以避免結合處錯位,難于連接。 2. 腳手架搭設的順序: 鋪設墊木(板)安放底座自一端起立門架并隨即裝交叉支撐安裝水平架(或腳手板)安裝鋼梯安裝水平加固桿照上述步驟,逐層向上安裝按規(guī)定位置安裝剪刀撐裝配頂步欄桿。 3. 腳手架的搭設必須配合施工監(jiān)督,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最上層連墻件三步或自由高度小于6m,以保證腳手架穩(wěn)定。 (三) 架設門架及配件安裝注意事項 1. 交叉支撐、水平架、腳手板、連接棒、鎖臂的設置應符合構造規(guī)定。 2. 不同產(chǎn)品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
3、于同一腳手架。 3. 交叉支撐、水平架及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 4. 各部件的鎖臂、搭鉤必須處于鎖柱狀態(tài)。 5. 水平架或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nèi)連續(xù)設置,腳手板應滿鋪。 6. 擋腳板應在腳手架施工層兩側設置,欄板(桿)應在腳手架施工層外側設置,欄桿、擋腳板應在門架立桿的內(nèi)側設置。 (四) 水平加固桿、剪刀的撐安裝 1. 水平加固桿、剪刀撐安裝應符合構造要求,并與腳手架的搭設同步進行。 2. 水平加固桿應采用扣件與門架在立桿內(nèi)側連牢,剪刀撐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外側連牢。 (五) 連墻件的安裝 1. 連墻件的安裝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搭設完畢補作。 2. 當腳手架操作層高處相鄰連墻件
4、以上兩步時,應采用臨時加強穩(wěn)定措施,直到連墻件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3. 連墻件埋入墻身的部分必須牢固可靠,連墻件必須垂直于墻面,不允許向上傾斜。 4. 連墻件應連于上、下兩榀門架的接頭附近。 5. 當采用一支一拉的柔性連墻構造時,拉、支點間距應不大于400mm。 (六) 加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時應滿足的要求 1. 扣件規(guī)格應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 2. 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值為45Nm60Nm,并不得小于40Nm。 3. 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長度應不小于100mm. 四、 驗收 1. 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時應對腳手架工程質(zhì)量進行檢查,經(jīng)檢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
5、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腳手架,由單位工程負責人組織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高度大于20m的腳手架,由工程處技術負責人隨工程進度分段組織單位工程負責人及有關的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1)進行現(xiàn)場抽查。抽查應著重以下各項,并記入施工驗收報告。 1) 安全措施的桿件是否齊全,扣件是否緊固、合格; 2) 安全網(wǎng)的張掛及扶手的設置是否齊全; 3) 基礎是否平整堅實; 4) 連墻桿的設置是否有遺漏,是否齊全并合格要求; 5) 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2) 腳手架搭設尺寸允許偏差: 1) 腳手架的垂直度:腳手架沿墻面縱向的垂直偏差應H/400及50mm(H為腳手架高度);腳手架的橫向垂直偏差
6、應H/600及50mm;每步架的縱向與橫向垂直度偏差應h0/600. 2) 腳手架的水平度: 底步腳手架沿墻的縱向水平偏差應L/600(L為腳手架長度)。 五、拆除 工程施工完畢,應經(jīng)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確認不再需要腳手架時,方可拆除。拆除腳手架應制訂方案,經(jīng)工程負責人核準后,方可進行。拆除腳手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拆除腳手架前,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雜物。 2. 拆除腳手架時,應設置警戒區(qū),設立警戒標志,并由專人負責警戒。 3. 腳手架的拆除,應按后裝先拆的原則,按下列程序進行: (1) 從跨邊起先拆頂部扶手與欄桿柱,然后拆腳手板(或水平架)與扶梯段,再卸下水平桿加固桿和剪刀撐。
7、 (2) 自頂層跨邊開始拆卸交叉支撐,同步拆下頂撐連墻桿與頂層門架。 (3) 繼續(xù)相下同步拆除第二步門架與配件。腳手架的自由懸臂高度不得超過三步,否則應加設臨時拉結。 (4) 連續(xù)同步往下拆卸。對于連墻桿、長水平桿、剪刀撐,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跨門架后,方可拆除。 (5) 拆除掃地桿、底層門架及封口桿。 (6) 拆除基座,運走墊板和墊塊。 4. 腳手架的拆卸必須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1) 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除作業(yè)。 (2) 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接棒應放入袋內(nèi),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放入室內(nèi)堆存。 (3) 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搭鉤上的鎖片轉至開啟位置,然后開始拆卸,不準硬拉,嚴禁敲擊。 (4) 拆除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