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龍門架安拆施工方案 一、定型龍門架的安裝與拆除 1、龍門架安裝 安裝架體時,應先將地梁與基礎連接牢固。每安裝2個標準節(一般不大于8m),應采取臨時支撐或臨時纜風繩固定,并進行初始校正,在確認垂直穩定時,方可繼續作業。 安裝龍門架時,兩邊立柱應交替進行,每安裝2節,除將單肢柱進行臨時固定外,尚應將兩立柱橫向連接成一體。 利用建筑物內井道做架體時,各樓層進料口處的停靠門,必須與司機操作處裝設的層站標志燈進行聯鎖。陰暗處應裝照明。 架體各節點的螺栓必須緊固,螺栓應符合孔徑要求,嚴禁擴孔和開孔,更不得漏裝或以鉛絲代替。 裝設搖臂把桿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把桿不得裝在架體的自由端處; 把桿底座要高出工
2、作面,其頂部不得高出架體; 把桿應安裝保險鋼絲繩,起重吊鉤應裝設限位裝置; 把桿與水平面夾角應在4570之間,轉向時不得碰到纜風繩;隨工作面升高把桿需要重新安裝時,其下方的其他作業應暫時停止。 2、龍門架拆除 在拆除纜風繩或附墻架前,應先設置臨時纜風繩或支撐,確保 架體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個標準節(一般不大于8m)。 拆除龍門架的天梁前,應先分別對兩立柱采取穩固措施,保證單柱的穩定。 拆除作業中,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物件。 拆除作業宜在白天進行。夜間作業應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斷作業時,應采取臨時穩固措施。 二、架體制作 物料提升機為有資質廠家生產的產品,能提供三證和有關部門的鑒定報告及市級建筑安
3、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準用證。 三、限位保險裝置 1、吊籃停靠裝置 物料提升機是只準運送物料不準載人的提升設備,但是當裝載物料的吊籃運行到位時,仍需作業人員進入到吊籃內將物料運出。由于作業人員的進入,需有一種安全裝置對作業人員的安全進行保護,即當吊籃的鋼絲繩突然斷開時,吊籃內的作業人員不致受到傷害。 安全停靠裝置。當吊籃運行到位時,停靠裝置能將吊籃定位,并能可靠地承擔吊籃自重、額定荷載及吊籃內作業人員和運送物料時的工作荷載。此時荷載全部由停靠裝置承擔,提升鋼絲繩只起保險作用。 斷繩保護裝置:當吊籃運行到位作業人員進入吊籃內作業,或當吊籃上下運行中,若發生斷繩時,此裝置訊速將吊籃可靠地停住并固定在
4、架體上,確保吊籃內作業人員不受傷害。 2、超高限位裝置 其主要作用是限定吊籃的上升高度(吊籃上升的最高位置與天梁最低處的距離不應小于3m)。當動力采用磨擦式卷揚機時,超高限位不準采用切斷提升電源方式,否則會發生因提升電源被切斷,吊籃突然滑落的事故。應采用到位報警(響鈴)方式,以提示司機立即分開離合器,并用手剎制動,然后慢慢松開制動使吊籃滑落。 3、高架提升機的安全裝置 規范規定,高架(30m以上)提升機,除具備低架提升機的安全裝置外,還應具有以下裝置: (1)下極限限位器,當吊籃下降運行至碰到緩沖器之前限位器即能動作,當吊籃達到最低限定位置時限位器自動切斷電源,吊籃停止下降。 (2)超載限位器
5、:當使用高架提升機時,由于上下運行距離長所用時間多,運料人員往往盡量多裝物料以減少運行次數而造成超載。此裝置可在達到額定荷載的90%時,發出報警信號提示司機,荷載達到或超過額定荷載時,自動切斷起升電源。 四、架體穩定 提升機架體穩定措施分兩種,當建筑主體未建造時,采用纜風繩與地錨方法;當建筑物主體已形成時,可采用連墻桿與建筑結構連接的方法來保障架體的穩定。 1、纜風繩 (1)提升機架體在確保本身強度的條件下,為保證整體穩定采用 纜風繩時,高度在20m以下可設一組(不少于4根);高度在30m以下不少于兩組,超過30m時不應采用纜風繩方法,應采用連墻桿等剛性措施。 (2)鋼絲繩直徑不小于9.3mm
6、。 (3)按照纜風繩的受力工況,必須采用鋼絲繩,不允許采用鋼筋、多股鉛絲等其他材料替代。 (4)纜風繩應與地面成4560夾角,與地錨拴牢,不許栓在樹木、電桿、堆放的構件上。 (5)地錨的設置應視受力情況而定;一般應采用水平地錨進行埋設,露出地面的索扣必須采用鋼絲繩,不許采用鋼筋或多股鋼絲代替。當提升機低于20m和遇有堅硬的土質情況下,也可采用鋼管等型鋼打入地下1.5m1.7m,并排兩根,間距0.51m,頂部用橫桿及扣件固定,使兩根鋼管同時受力同步工作。 2、與建筑結構連接 (1)連墻桿選用的材料應與提升機架體材料相適應,聯接點應緊固合理,與建筑結構的連接處應在施工方案中有預埋措施。 (2)連墻
7、桿與建筑結構相連接并形成穩定結構,其豎向間隔不許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頂層必須設置1組。架體頂部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3)在任何情況下,連墻桿都不準與腳手架相連接。 五、鋼絲繩 1、鋼絲繩斷絲數在一個節距中超過10%、鋼絲繩銹濁或表面磨 損達40%及有死彎、結構變形、繩芯擠出等情況時,應報廢停止使用。 2、鋼絲繩用繩卡連接時,鋼絲繩直徑為716mm時,繩卡不少于3個;鋼絲繩直徑1927mm時,繩卡不少于4個。繩卡間距為鋼絲繩直徑的68倍。繩卡緊固應將鞍座放在承受拉力的長繩一邊, U形卡環放在彎回的短繩一邊,不得一倒一正排列。 3、當鋼絲繩穿越道路時,為避免碾壓損傷應設有過路保護。鋼絲繩使用
8、中不應拖地,以減少磨損和污染。 六、樓層卸料平臺防護 1、在建工程各層與提升機連接處可搭設卸料通道。通道兩側應按臨邊防護規定設置防護欄桿及擋腳板,通道腳手板要鋪平綁牢,保證運輸作業安全。 2、各層通道口處都應設置常閉型的防護門(或防護欄桿),只有當吊籃運行到位時,樓層防護門方可開啟,只有當各層防護門全部關閉時,吊籃方可上下運行。在防護門全部關閉之前,吊籃應處于停止狀態。防護門應定型化,可反復使用。 3、提升機架體地面進料口處應搭設防護棚,防止物體打擊事故,防護棚材質應能對落物有一定防御能力和強度(5cm厚木板或相當于5cm厚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防護棚的尺寸應視架體的寬度和高度而定(可按安全通
9、道口“墜落半徑”確定)防護棚兩側應掛立網,防止人員從側面進入。 七、吊籃 1、吊籃的進料口處應設置安全門,待吊籃降落地面時打開,便 于進出物料;吊籃起升時關閉,防止吊籃運行中物料滾落。當吊籃運行到位時,安全門又可作為臨邊防護,防止進入吊籃內作業為員發生墜落事故。吊籃的安全門應定型化,構造簡單,安全可靠。 2、高架提升機應采用吊籠運送物料,吊籠的頂板可采用5cm厚木板,主要為防止作業人員進入吊籠內作業時的落物打擊。 3、物料提升機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許人員乘吊籃、吊籠上下。吊籃禁止使用單根鋼絲繩。 八、架體安拆及防護 1、架體物料提升機的基礎應按圖紙要求施工。高架提升機的基礎應進行設計計算;低架提
10、升機在無設計要求時,可按素土夯實后,澆C20混凝土300mm厚。 2、在提吊龍門架時,吊點應符合規定。 3、物料提升機架體安裝后的垂直偏差,最大不應超過架體高度的 1.5;多次使用重新安裝時,其偏差不應超過3,并不得超過200mm。 3、架體與吊籃的間隙即吊籃導靴與導軌的間隙應控制在510mm以內。 4、為防止落物打擊,要求二面用密目網封嚴。司機視線的一面要求用大眼網。 九、傳動系統 1、錨固卷揚機時不得利用樹木、電桿,必須采用地錨,卷揚機前方應打入兩根立柱,防止卷揚機受力后偏移。 2、卷筒上鋼絲繩應順序排列,不能產生亂繩;鋼絲繩在卷筒上不按順序排列時,繩間容易相互擠壓,破壞繩的結構,導至繩蕊
11、擠出不能繼續使用。鋼絲繩不按順序排列造成的損壞,遠大于正常使用的鋼絲繩的磨損。 3、卷揚機卷筒中心線到第一個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20倍。 4、滑輪應選用滾動軸承式,滑輪組與架梁(或吊籃)應采用剛性連接,嚴禁采用鋼絲繩、鉛絲等柔性連接和使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5、當卷揚機設置位置不能保障鋼絲繩在卷筒上順排時,應裝設排繩裝置,以滿足鋼絲繩自動在卷筒上按順序排列。 6、規范規定:滑輪組的滑輪直徑與鋼絲繩直徑比例:低架提升機不應小于25;高架提升機不應小于30。 十、聯絡信號 1、低架提升機使用時,司機可以清楚地看到各層通道及吊籃內作業情況下,可以由各層作業人員
12、直接與司機聯系。 2、高架提升機使用時,司機不能清楚地看到各層作業情況或交叉作業情況以及各施工層同時使用提升機時,此時應設置專門的信號指揮人員,以確保不發生誤操作。 十一、卷揚機操作棚 卷揚機處應搭設有防雨功能的剛性頂蓋操作棚,以避免操作人員及設備遭受雨淋,確保操作人員不會受到落物傷害。 十二、避雷 1、防雷裝置的保護范圍是以接閃器的高度,按60角自地面劃分保護范圍的,當在保護范圍之外時,設備應加裝防雷裝置。 2、防雷裝置包括:避雷針(接閃器)、引下線及接地體。避雷針可采用20鋼筋制作,鍍鋅,其長度L=12m,鍍鋅后置于架體頂端。引下線應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銅線,接地體可與重復接地合用,阻值不大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