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九)木制品油漆施工方案:1. 施工工序木制品細木工拼 色基 層 打 磨復 補 膩 子潤 粉磨 光磨 平上第二遍底漆批 嵌 膩 子磨 光磨 光上 面 漆 重 復膩 子 修 補磨 光磨 光上 面 漆上 底 漆打 蠟2.施工工藝21 材料:硝基清漆、硝基漆稀釋劑。22 作業條件1) 施工溫度宜保持均衡,不得突然變化,且通風良好。濕作業已完并具備一定的強度,環境比較干燥。一般油漆工程施工時的環境溫度不宜低于個+10,相對溫度不宜大于60。2) 施工前應事先做樣板間,經有關質量部門檢查鑒定合格后方可組織班組進行施工。3) 操作前應認真進行交接檢查工作,并對遺留問題進行妥善處理。4) 木制品基層表面含
2、水率一般不宜大于12。23 操作要點1) 油漆施工前應檢查木作業的質量,局部嚴重處應重新修理。2) 除特別要求,棕眼必須刮平。3) 施工前必須做好樣板和色卡,并得到設計認定。4) 所有用于工程之掃帚,工具,罐應清潔及清除異物,又要應在使用其它種材料前徹底洗凈。5) 拼色認真,使顏色基本一致。6) 在底漆施工前,工件表面須經檢查合格,才可施工,施工須分層進行,待第一層干透后始可加上第二層,并須按層用細砂紙打磨清潔,底層及飾面層施工前同樣須經前一層工作檢查合格后使可進行。7) 油漆復涂遍數必須滿足漆厚度的要求,并防止漏刷、流墜、裹楞、粗糙、皺紋等現象發生。8) 所有油漆施工根據需要可用合格質料硬毛刷或壓縮式噴油機。9) 油漆涂料刷時注意污染及成品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