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施工方案要專家論證以下安全專項方案需要進行專家論證:1。深基坑工程,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過8米或跨度超過18米,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平方米,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撐系統;4.30米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的工程6.城市拆遷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還有預應力張拉工程也需要專家論證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專項方案。(
2、一) 土石方開挖工程1、 開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溝、槽)的土方開挖工程;2、 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的基坑(溝、槽)的土方開挖工程;3、 鑿巖、爆破工程。(二) 基坑支護工程1、 開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溝、槽)支護工程;2、 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溝、槽)支護工程。(三) 基坑降水工程1、 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開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2、 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工程。(四) 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大模板等;2、 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1) 搭設高度5m及以上的;(2) 搭設跨度10m及以上的;(3)
3、施工總荷載10kN/m2及以上的;(4) 集中線荷載15kN/m及以上的;(5) 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結構可連接的。3、 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承重支撐系統工程。(五) 腳手架工程1、 落地式鋼管腳手架;2、 附著升降腳手架;3、 懸挑式腳手架;4、 高處作業吊籃;5、 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6、 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六) 起重吊裝工程1、 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2、 采用起重機械設備進行安裝的工程。(七) 起重機械設備拆裝工程1、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卸、頂升;2、 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3、 物料提升機的安裝、拆卸。(
4、八) 拆除、爆破工程1、 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工程;2、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九) 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1、 建筑幕墻安裝工程;2、 預應力結構張拉工程;3、 鋼結構及網架工程;4、 索膜結構安裝工程;5、 地下暗挖、隧道、頂管施工及水下作業工程;6、 水上樁基工程;7、 人工挖擴孔樁工程;8、 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尚無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編制專項方案的工程。編制內容:除工程建設標準有明確規定外,專項方案主要應包括以下內容。(一) 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二) 編制依據:所依據的法
5、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的目錄或條文,以及施工組織(總)設計、勘察設計、圖紙等技術文件名稱。(三) 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四) 施工工藝: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等。(五) 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測監控等。(六) 勞動力組織: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七) 計算書及相關圖紙、圖示。建筑旌工安全檢查標準規定對哪些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必須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旌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文詞條名:建筑旌工安全檢查標準規定對哪些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必須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旌工組織設計(方案)英文詞條名:(一)腳手架與卸料平臺1落地式外腳
6、手架施工方案。2卸料平臺施工方案(含設計計算書)(落地式、懸挑式)。3懸挑式腳手架施工方案(含設計計算書)。4門型腳手架施工方案(含高度超規范設計計算書)。5掛腳手施工方案(含設計計算書)。6吊籃腳手旌工方案(含設計計算書)。7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含設計計算書)。(二)基坑支護施工方案(基坑深超過5M,含支護結構沒計書)。(三)模板工程施丁方案(含支撐系統設計計算書和混凝土輸送安全措施)。(四)施工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五)物料投升機1架體制作設計計算書。2架體安裝與拆除施工方案。(六)外用電梯施工升降機安裝與拆卸方案。(七)塔吊安裝與拆卸方案。(八)起鶯吊裝施工作業方案。除JGJ
7、 59 99標準規定以外,還要根據工地環境情況制定地下障礙物清除和道路及管線保護方案,有條件的工地應編制文明施工保征措施計劃。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制度第一條 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一、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范圍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
8、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開挖工程:土方開挖工程師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3、模板工程:各類工具式模板,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4、起重吊裝工程。5、腳手架工程: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著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懸挑式腳手架;門型腳手架;掛腳手架;吊籃腳手架;卸料平臺。6、拆除工程。采用人工、機械拆除的工程。7、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建筑幕墻的安裝施工;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
9、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二、專項方案的編制與審批1、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由建筑企業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編制人員應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深基坑、附著升降腳手架等專業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由專業承包企業負責編制。 3、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根據工程建設標準和勘察設計文件,并結合工程項目和分部分項工程的具體特點進行編制。除工程建設標準有明確規定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主要應包括工程概況、周邊環境、理論計算(包括簡圖、詳圖)、施工工序、施工工藝、安全措施、勞動力組織、以及使用的設備、器具與材料等內容。4、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
10、組織施工技術、設備、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有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5、不需要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經施工單位審核合格后報監理單位,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6、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第三章 專項方案的專家論證一、專家名單應當予以公示。專家以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 誠實守信、作風正派,學術嚴謹;2)從事專業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豐富的專業經驗;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二、
11、參加專家論證會人員:1)專家組成員:應當有5名及以上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家組成;2)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3) 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相關人員;4)施工單位分管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三、專家論證的主要內容:1)專項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2) 專項方案設計書和驗算依據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條件是否滿足現場實際情況。第四章方案的實施一、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專項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經過審批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二、專項方案實施前,應由方案編制人
12、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三、施工作業人員應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施工。四、施工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和按規定進行監測。發現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其立即整改;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五、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的驗收制度。在方案實施過程中,施工單位或工程項目的施工、技術、安全、設備等有關部門應對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 六、對不認真執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現,將對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高層建筑需要編制那些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土方、降水、護坡工程施工方案防水工程施工方案塔吊基礎施工方案臨時用電施工方案施工試驗方案施工測量方案冬雨期季節性施工方案鋼筋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腳手架及防護施工方案屋面工程施工方案二次結構施工方案水電安裝工程施工方案外用電梯基礎施工方案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方案消防保衛預案工程資料編制方案工程質量控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