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水溝施工藝流程:定位放線測量溝槽開挖基底處理、砌筑抹面灌水、通水試驗回填土1.工程定位放線1.1定位原則:根據地下原有構筑物:管線和設計圖紙實際情況,充分研究分析,合理布局,充分考慮現行國家規范規定的各種管線的間距要求,現有建筑物、構筑物進出口管線的坐標、標高和確定堆土、堆料、運料的區間和位置。1.2定基堆點:按照交接的永久性水準點,將施工水準點設在穩固和通視之處,距離溝邊10m左右,沿溝槽方向定出溝槽中心線和檢查井的中心點,并與固定的建筑物相連。新建排水溝及構筑物與地下原有管道和構筑物交叉處要設置明顯標記,核對新舊排水溝的底標高是否合適。1.3測量放線:根據導線樁測定溝槽的中心線,在溝槽的
2、起點、終點和轉角處,釘一較長的木樁作為中心控制樁,用兩個控制點控制此樁,將檢查井位置相繼用短木樁釘出。根據設計坡度計算挖槽深度,放出上開口挖槽線,測定檢查井等附屬構筑物的位置。2、溝槽開挖2.6溝槽邊坡的大小與土質和溝槽深度有關,當無設計要求時,應符合表2.6的規定。表2.6溝槽邊坡坡度坡度(高:寬)土壤類別槽深01.0m1:0.001:0.001:0.001:0.00槽深1.03.0m1:0.331:0.251:0.201:1.00槽深3.05.0m1:0.501:0.33亞粘土粘土干黃土磚土和砂礫土1:0.251:1.252.7人工挖槽深度宜為2.0m左右。2.8人工開挖多層槽的層間留臺寬
3、度應不小于500mm。2.9槽底高程的允許偏差不得超過下列規定:2.9.1設基礎的重力流排水管溝溝槽,允許偏差為10mm。2.9.2非重力流無基礎的排水管溝溝槽,允許偏差為20mm。3、基底處理3.1地基處理應按設計規定進行,施工中遇到與設計不符的松軟地基及雜土層等情況,應會同設計人員協商解決。3.4設計要求采用換土方案時,應按要求清槽,并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換土回填,回填材料,操作方法及質量要求應符合設計規定。3.5砌筑:3.5.1砂漿:砂漿的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規定;砂漿的配合比應采用質量比,并經試驗確定;攪拌機拌合砂漿,拌合時間宜為11.5min,人工拌合砂漿應采50m3砌體用“干三濕三”
4、法拌制;已經拌合好的砂漿應在初凝前使用完畢;每應制作試塊一組,不足50m3按每一砌筑段留設試塊。3.5.2砌磚:3.5.2.1砌磚前應檢查墊層或平基尺寸,高程及中線位置,墊層混凝土抗壓強度滿足要求后,方可開始砌磚。3.5.2.2墊層或平基頂面應先清掃,并用水沖刷干凈。3.5.2.3砌磚前應根據中心線放出墻基線,擺磚撂底,確定砌法。3.5.2.4磚使用前應浸水,不得有干心現象。3.5.2.5砌磚體應上下錯縫,內外搭接,宜采用“三順一丁”砌法,但最下一層和最上一層磚,應用丁字砌筑。4.2抹面的磚墻,應隨砌隨將擠出的砂漿刮平,進行砂漿抹面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4.2.1砌體表面粘結的殘余砂漿應清除干凈
5、,將磚墻表面灑水濕潤。4.2.2抹面水泥砂漿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規定,稠度滿足施工需要,底層砂漿稠度宜為120mm,其他宜為7080mm。4.2.3抹灰厚度應為2030mm。4.2.4水泥砂漿抹面應分兩道抹成。第一道砂漿抹成后,用杠尺刮平,并將表面劃出紋道,完成后間隔48h,進行第二道抹面。第二道砂漿應分兩遍壓實趕光完成。4.2.5抹面的施工接茬應留成階梯形茬,上、下層接茬應錯開,留茬的位置應離開交留處150mm以上。接茬時,應先將留茬均勻的涂刷水泥漿一道,然后按照層次操作程序層層搭茬,接茬應嚴密。4.2.6水泥砂漿抹面完成后,應進行養護。抹面砂漿終凝后,應保持表面濕潤,宜每隔4h灑水一次,養護時間宜為14d。4.3預制鋼筋混凝土蓋板安裝:5.2將進水管接至堵板下側,下游井內的堵板下側應設泄水管,并挖好排水溝。向排水溝內充水,充滿水后,浸泡不得少于24h。5.3排水溝應通暢無堵塞,試驗完畢應及時將水排出。6、回填土6.1在灌水、通水試驗合格后,做好質量記錄,方可進行回填土。6.2槽底至溝頂以上500mm范圍內不得含有有機物及大于50mm的磚、石等硬塊,接口周圍應采用細粒土回填。6.3回填土不得在水、淤泥上回填,當日回填當日夯實。6.4回填土在分層夯實,虛鋪厚度如設計無要求時,按機械夯實不大于mm,人工夯實不大于200mm施工。300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