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塔吊交叉施工作業專項方案一、工程概況凱樂桂園S-1號、S-2號樓,位于武昌楚康路邊,由武漢凱樂宏圖房地產有限公司投資,由中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承包,建筑總面積約80000平方米,其結構類型為框剪結構,地上部分S-1號樓為27層,S-2號樓為5層商鋪,地下為1層地下室,S-1號樓建筑物檐高99M。塔吊安裝在S-1號樓旁邊,分別1號塔吊安裝在5軸,2號塔吊安裝在19軸,離建筑物5米。二、塔吊安裝現狀根據施工現場地條件及工程進度,本工程塔吊安裝現狀為:1#塔吊高度為110米;2#塔吊高度為120米,1#塔吊與2#塔吊塔吊基礎底標高在同一標高上。三、塔吊交叉作業概況1#與2#塔交叉。四、塔吊交叉作業
2、安全措施1.施工過程中各臺塔吊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6米;2.相互交叉的塔吊運轉時吊鉤繩與大臂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5米;3.吊裝發生矛盾時各塔塔司和指揮要做到安全禮讓,原則上輕鉤躲讓重鉤,不得有意阻礙其它塔吊運轉;4.嚴禁多臺塔吊同時在交叉區域內吊裝作業;5.各臺塔吊的大臂回轉時,小車的安全幅度為20米,嚴禁在幅度外轉臂;6.各塔吊的起重臂或平衡臂進入交叉區域時,塔司、指揮人員及監護人員都要精力集中,回轉不得施工高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7.塔司在做每一動作之前都要先鳴笛;五、塔吊指揮人員安全措施及塔吊機組安全施工措施1.施工單位為每臺塔吊配備專職指揮,施工單位在各塔吊交叉區域內設立監護哨,防
3、止令出多人,造成混亂碰撞,監護哨負責交叉作業塔吊的安全運轉,監督各塔吊指揮的指令,發現指揮錯誤或存在碰撞隱患時及時向指揮和塔司發出停止信號。指揮要專人負責,佩戴明顯標志,站在明顯位置,發出的信號要區別于其他指揮的信號。指揮和塔司要服從指揮監護人員的指揮。2.指揮和監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指揮人員和指揮信號必須旗語、信號同時進行。任何非塔吊指揮人員不得指揮塔吊運轉。各塔吊的指揮人員應從佩戴袖標或安全帽上明顯區別開,不得混合指揮其他塔吊。塔吊指揮人員應嚴格遵循塔吊十不吊的規范。嚴禁違章指揮。3.施工單位安全措施4.施工單位合理設置各塔吊的吊物區,嚴禁在交叉區域內設置塔吊吊物區。施工單位
4、應根據塔吊的安全高差合理安排施工禁地,提前與塔吊單位協商、安排塔吊頂升附著計劃。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應提供足夠的正常維修、保養時間。施工單位應負責協調塔吊的安全高差。5.塔吊機組安全施工措施6.機組人員應嚴格遵守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塔式起重機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作業。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上崗作業。塔吊司機要明確本塔吊指揮人員的佩戴標志。塔司要從服從指揮信號,不得擅自操作。對錯誤的信號和非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有權拒絕操作。嚴禁非塔吊司機上塔操作。塔吊每次運轉前,機組人員必須進行空運轉,確保塔吊正常運行。起升、回轉、變幅應分別進行操作,嚴禁多項操作同時進行。塔吊運轉完畢要將大鉤提升到最高限度,小車拉回起重臂根部,起重臂停放位置不得影響其它塔吊的正常運行。7.施工單位要召開專門的安全布置會,對塔吊、指揮及監護人,施工單位要召開專門的安全布置會,對塔吊作業人員進行特殊安全交底。第 3 頁 共 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