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急管理程序應急管理程序 1 1、目的、目的 為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公司生產經營安全,保護 人身生命安全, 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 環境破壞和社會影響, 特制定本程序。 2 2、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管理。 3 3、術語和定義術語和定義 3.1 突發事件:本程序所指突發事件是公司生產經營和其他活動中突然發生, 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環境污染、重大經濟損失、重大經營影響或 重大聲譽及社會影響的各類重大突發事件。 3.2 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設備、設施、場所或環境,在開展危險辨識和對 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發展過程、影響范圍和
2、破壞程度進行評估的基礎上,為降 低事故損失,對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職責,應急響應程序、應急救 援設備設施、行動的步驟和綱領、控制事故發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預先做出的計 劃和安排。 3.3 重大危險源: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 加工、 搬運、 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 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4 4、機構和職責機構和職責 4.1 機構 公司設立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 ,是突發事件應 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綜合管理部為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機構。 組 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 成 員:綜合管理部、戰略運營部、工程及 HSE 管理
3、部、設計管理部、成 本管理部、營銷管理部、財務管理部、前期開發部及招標采購部等相關職能部門 的主要負責人。 4.2 職責 4.2.1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是公司應急管理的最高領導機構, 負責重大突發事件的應 急領導和決策工作,職責如下: a)確定重大事件應急處置的指導方案。 b)確定各相關機構在應急事件處置中的職責分工。 c)負責具體應急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協調。 d)確定向政府及上級部門申請救援或配合開展應急工作。 4.2.2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 a)領導公司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和處理工作,審查批準公司突發事件總 體應急預案,擔任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總指揮。 b)審定并簽發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c)下達預警指令和解除指令。 d)下達公司應急預案啟動指令和終止指令。 e)批準重大應急決策。 f)帶領或指派相關人員,趕赴現場處置突發事件。 g)決定向上級及政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