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安苑小區基礎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工程名稱:新安苑小區(公共租賃房)工程建設單位:開封新區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監理單位:開封會發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鄭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編制: 審核: 批準: 2011年 月 日目 錄第一章 工程概況第二章 施工準備第三章 土方開挖第四章 雨季施工措施第五章 技術、質量、安全要求附表一 2#樓基坑排水圖附表二 3#樓基坑排水圖附表三 4#樓基坑排水圖附表四 5#樓基坑排水圖附表五 7#樓基坑排水圖附表六 9#樓基坑排水圖附表七 11#樓基坑排水圖附表八 13#樓基坑排水圖附表九 廠區排水圖第一章 工程概況1.1 項目建設情況本工程:新安苑小
2、區安置樓工程位于開封八大街與宋城路交匯處東北角,交通、通訊便利。建設單位為開封市新區基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本工程建筑面積124592.69平方米,建筑層數為:2#4#7#9#為地上十七層,地下一層。3#5#11#13#為地上25層,地下一層。1#為地上六層。主要結構類型為框架剪力墻結構。基底標高在4.654.95之間,基礎挖深在3.54.2米之間,土方量約35000M3。建設單位:開封新區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監理單位:開封會發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設計單位:煤炭工業鄭州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1.2 編制依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01)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
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93建筑地基基礎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建筑施工手冊第四版1.3 本工程周圍的施工環境相對較好,場地內地形高程變化不大,相對平坦,周邊無已建建筑物。根據河南省有色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新安苑小區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擬建場地地貌屬沖洪積平原,樁頂標高以上主要為第一、二層土。地下水位埋深2.9米-3.2米,地下水類型為潛水,水位變化主要受大氣降水和人為活動影響,一般水位變幅1.0左右,近3-5年最高水位為1.5米。雨季地下水位在地表以下30公分-70公分,地層滲透系數為0.5m/d,對基礎施工有一定影響
4、。該場地地下水質對砼結構及砼結構中的鋼筋具有微腐蝕性,對鋼筋混凝土中的鋼筋在干濕交替環境中有微腐蝕性。各地層的野外特性自上而下依次描述如下:第一層、粉砂:黃褐色,松散稍密,稍濕很濕,主要成分以石英、長石、云母為主,局部夾粉土,0-0.5米為耕織土第二層、粉質粘土:黃褐色-灰色,軟塑,干強度中等,韌性中等,稍有光澤,無搖震反應。局部夾薄層粉土(黃褐色,飽和,稍密) 1.4 本工程土方工程特點:擬建建筑物,基礎埋深約-4.654.95之間,挖深約在3.33.8不等,粉土層結構松散、直立性能差,極易產生崩塌。故土方開挖時邊坡采取放坡處理措施并采取支護措施,放坡比例為1:1.25,并做好坡頂的排水,防
5、止地表水向坑內滲透誘發邊坡失穩。地下水對基坑開挖和基礎施工有影響,需采用一定的降水措施。本工程基礎類型分樁基礎,樁基礎樁位比較密,基礎土方開挖施工均采用滿堂開挖,基礎墊層底外邊線距坑邊緣1000mm向外起坡。因工期較緊,為保證現場施工場地不至于影響后續工程施工,因此開挖后將所有土方運到甲方指定的堆放位置(施工場地外5-10公里)存放,以備回填,運距待建設單位另行確認。第二章 施工準備2.1 技術準備2.1.1 檢查圖紙和資料是否齊全。核對平面尺寸和坑底標高,圖紙相互間有無錯誤和矛盾2.1.2 掌握設計內容及各項技術要求,了解工程規模、結構形式、特點、工程量和質量要求。2.1.3 熟悉土層地質、
6、水文勘察資料。本工程土層屬沙土,土質疏松,且地下水位在地表下1.5米左右,土層暴露日曬后易流動塌方,故考慮放坡系數為1:1.252.1.4 圖紙會審,搞清地下構筑物、基礎平面與周圍地下設施管線的關系,圖紙之間有無錯誤和沖突。2.1.5 研究好開挖程序,明確各專業工序的配合關系、施工工期的要求。2.1.6 編制施工方案,并向參加施工人員層層進行技術交底。2.1.7 確定開挖順序,本工程為群體,單棟的挖土方量不大,但棟號多,挖土路線不為固定,根據棟號開工順序而定,每開挖一棟基坑土方均全部外運業主指定卸土地點,運距在公里之間。2.2 現場準備2.2.1 查勘施工現場,摸清工程場地情況,包括施工場地地
7、形、地貌、地質水文、運輸道路、鄰近建筑物、地下管線、防空洞等。2.2.2 清除現場障礙物,做好排水降水設施(詳見降水專項方案),做好地表水的排放工作。地表水采用排水明溝,每100米設置集水井一個,排水溝靠現場地形情況起坡,最小坡度不小于2。坑內排水設置排水溝,四周設立不少于四個集水井。2.2.3 根據業主提供的控制坐標和水準點,按總平面要求引測到現場,并避開擬建建筑物、構筑物及機械必須的運行的線路,并作保護。現場地整平設10m10m方格網。2.2.4 修建臨時設施和道路,道路支干道寬4m,路基夯實,300500厚磚渣(或毛石)墊層,鋪墊100厚碎石穩定層,100厚C15混凝土路面。2.2.5
8、基坑、邊坡堆置各類建筑材料的,應按規定距離堆置。各類施工機械距基坑、邊坡的距離,根據設備重量、基坑、邊坡的支護、土質情況確定,并不得小于5m.對建筑物應做定位軸線的控制測量和校核;進行土方工程的測量定位放線,設置龍門板、放出基坑挖土灰線、上部邊線和底部邊線和水準標志。龍門板樁一般應離開坑緣1.52.0m,以利保存,灰線、標高、軸線應進行復核無誤后,方可進行場地整平和基坑開挖。2.2.6 確定運土路線,甲方指定放土地點隨即確定運輸路線。2.3 人員機械準備:本工程挖土采用機械與人工挖土相結合的方法,基坑開挖機械首先挖至基底設計標高上300mm處,剩余部分再由人工挖至設計基底標高。機械共采用反鏟挖
9、掘機3臺,運輸車輛18輛(具體根據實際情況做臨時增減),小型工具、抽水設備、測量工具(水準儀 3臺)、5m卷尺若干、50m鋼卷尺4把,配挖土工人3045人。組織并配備土方工程施工所需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組織安排好作業班次,制定較完善的技術崗位責任制和技術,質量、安全、管理網絡。第三章 土方開挖3.1 挖土路線擬確定挖土機挖土路線由建筑群的位置由北向南依次開挖。但因本工程因單棟的挖土方量不大,但棟號多,有樁基,挖土時間均不能保證流水施工,固具體開挖順序由棟號開工順序而定,每開挖一棟基坑土方均全部運至業主指定卸土地點,施工前,應先了解基底標高以及控制點標高情況,項目部已根據業主提供
10、的基準標高點在現場設置了標高控制點,并已通過監理單位復核,施工時,可以作為標高控制依據。3.2 土方開挖步驟3.2.1 挖土前,應做到場地“三通一平”,即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3.2.2 基坑開挖應遵循先深后淺或同時進行的施工程序,挖土應自上而下分層進行,開挖直樁頂上300mm處,然后采用人工開挖,用人工開挖時的標高應向監理甲方簽證。3.2.3 挖土前,根據業主提供的場地內地質勘察和場地地面原管線分布圖,劃出標識,或做好相關保護。3.2.4 施工時由于基礎不深,要求施工測量人員必須時刻注意測量高度,了解樁頂標高,正確指導挖機挖土和人工挖土。3.2.5 對測量放線,即在土方開挖前,按放線要
11、求將各測量控制點按外延法將測量控點延伸至車輛運輸不能損壞的地方,自制木樁500800mm長釘入地面下,木樁上釘小鐵釘,木樁用混凝土固定并做好保護。3.2.6 人工挖土將至樁頂時,需要測量員全程跟蹤,并用400mm長竹簽按每1.52m左右釘設一個,竹簽上端標高作為樁頂面標高控制。3.2.7 基坑內挖土全部結束時,及時監測基坑土是否有滑坡現象,如有發生,及時與公司技術科或與甲方聯系,并采取有效措施。3.2.8 基坑挖土完成后及時請監理、甲方、地勘院、設計院對基坑進行驗槽,做好基坑驗槽的工程資料。第四章 土方回填4.1 回填工藝4.1.1土方回填應分層進行,每層厚度不超過250mm,并逐層夯實。回填
12、的填料種類、密實度要求、虛鋪厚度和壓實遍數等應符合設計要求;施工前,應做好水平標志,以控制回填的高度或厚度。嚴格控制材料容重、含水率等指標。4.1.2 回填時加強對天氣的監測,了解當天的天氣預報,做到雨天停止室外回填施工,并采取相應措施對受潮回填土層進行處理。4.2 回填土質回填前需找好土源,對淤泥、腐殖土、耕植土和有機含量大于8%的土,不得作為回填土,回填前檢驗回填土的含水率是否最優(檢驗方法為:用手將灰緊捏成團,兩指輕捏即碎)。若含水率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曬或均勻摻入干土等措施;若含水率偏低,采用預先灑水潤濕等措施。抄好標高,嚴格控制回填土厚度、標高和平整度。4.2 回填夯實4.2.1 人
13、力打夯前將填土初步整平,打夯按一定方向進行,一夯壓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連,兩遍縱橫交叉,分層夯打。4.2.2 夯實基槽及地平時,夯實路線由四邊開始,然后再夯向中間。夯實機具采用蛙打夯機,夯擊次數為70100/min,夯實起落高度為145mm。 4.2.3 填土厚度為250mm,打夯之間對填土進行初步平整,打夯機依次夯打,均勻分布,不留間隙。4.2.4 打夯應一夯壓半夯,夯夯相連,行行相連,縱橫交叉。4.2.5 根據圖紙與規范要求進行環刀試驗,密實度不能少于97%。第五章 雨季施工措施本土方工程施工總面積大,單體面積不大,現場勘測基坑地下水位于地表以下1.5米處,但施工臨近當地的雨季,所有為了
14、保證基礎開挖后下道工序的順利開展,還必須做好地表水的排水措施,保證基坑內能夠及時排水,阻止地表水留入基坑。如遇下雨不進行土方開挖作業,待雨停后方可繼續進行挖土作業5.1 基坑外排水在基坑頂部離基坑邊10002000mm的位置,沿基坑四周用紅磚砌筑一條攔水明溝,溝深300700mm,明溝凈寬300mm,用紅磚砌筑,兩側溝壁厚為120mm,溝底、溝壁、溝壁頂抹1:2水泥砂漿20mm厚,在基坑四角設置沉沙井,沉沙井內凈空為500500600mm(長、寬、深),井壁厚度240mm,用紅磚砌筑,井內壁及井底用1:2水泥砂漿抹灰20mm厚,井口用木蓋板封口。攔水明溝到基坑頂30mm厚1:3水泥砂漿覆蓋;明
15、溝以外2m范圍內用50mm厚C10細實混凝土隨打加漿收光硬化覆蓋,減少地表水向邊坡土內滲透。攔水溝內地水經沉沙井沉淀后,流入施工場地內的排水明、暗管和新修的施工道路兩邊的排水溝,再流入市政排污管網。5.2 基坑內排水基坑全部挖好后沿著基坑底四周砌筑排水溝,夠兩側用紅磚砌筑120mm厚,溝壁及溝底用1:2水泥砂漿抹灰20mm厚,溝寬300mm,深度300500mm,在基坑角點設置四個500500600mm的集水坑,集水坑用紅磚砌筑,坑壁厚120mm,1:2水泥砂漿井底井壁抹灰20mm厚,坑內集水用潛水泵抽入坡頂排水系統。第六章 技術、質量、安全要求1、機械開挖土方時,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機械作業范圍
16、內進行清理或找坡作業。2、施工時應遵循自上而下的開挖順序,嚴禁先切除坡腳。 3、土方開挖時項目部應指定專人指揮、監護,如發現可土方位移或滑坡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將作業人員撤離作業現場,待險情排除后,方可作業。4、當地基開挖至設計基底標高后,應由設計、建設、監理、地勘、施工部門共同進行驗槽,核對地質資料,檢查地基土與工程地質勘探報告、設計圖紙要求是否相符,有無破壞原狀土結構或發生較大的擾動現象。其方法采用表面檢查驗槽法。5、基坑挖土開始時,為保證基坑四周人員及其他雜物不掉入坑內,基坑四周沿圍護結構邊應設置安全圍護架。圍護架高度1.20m,每隔2m設一固定立桿,橫桿設二排,立桿在做基坑圍護結構壓頂時,可置入混凝土壓頂中。所有圍護結構用鋼管搭設,鋼管外涂紅白相間油漆,并用安全網封閉。6、為方便基坑內操作人員上下和材料運輸,應設置上人跑梯。7、為防止開挖后基坑邊坡土方暴露時間過長而塌方或土體破壞。基坑開挖時,應及時進行地下支護工程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坑壁的穩定情況。 8、由于本工程基坑并不深,只要挖土按規定放坡并進行支護措施是不會出現問題。但我項目部還是會派專人對邊坡的穩定性、整體性進行監測,如發現可疑問題,及時上報項目部相關負責人采取措施,以防止危險發生,切實做到安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