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宣傳推廣委托宣傳推廣協議協議 甲甲 方:方: 地地 址:址: 乙乙 方:方: 地地 址: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現就北京華聯購物中心所屬經營范圍內的品牌推廣位租賃、使用、推廣宣傳、經營管理等事宜,雙 方達成如下一致約定,以資信守: 第一條第一條 推廣位基本情況推廣位基本情況 推廣位位置: ,編號為 。 推廣位位置及現有設備設施狀況見附件所示。 推廣位規格:高 米寬 米 塊 推廣制作材料: 推廣發布內容: 第二條第二條 推廣位租賃部分及用途推廣位租賃部分及用途 1、 甲方同意將北京華聯購物中心 部分的推廣位租給乙方作為品牌形
2、象推廣使用。 2、 乙方租用位置的選擇和變更以及所發布的各類信息,均應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三條第三條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 本合同推廣位租賃期限為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第四條 推廣位租金和其它費用推廣位租金和其它費用 1、乙方租用的推廣位 租金為 元/月,總計人民幣 元整(RMB 元)。 2、乙方租用的推廣位電費為 元/月,總計人民幣 元整(RMB 元)。 3、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一次性以支票或轉帳形式交納全額租金費用 (RMB 元) 及電費(RMB 元 ),甲方收到乙方款項日起二周內開具相應發票給乙方。 甲方開戶行: 甲方銀行帳號: 4、乙方負責在宣傳畫
3、面制作、安裝、維護、使用等過程中所發生相關費用及稅款。 第五條第五條 保證金保證金 1、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簽訂本協議,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納本協 議的保證金人民幣 元 2、 若乙方發生違約行為或在租用期內對甲方的物業設施造成損壞, 甲方有權從保證金扣除甲方蒙受 的損失或終止本協議并沒收保證金,若保證金不足抵扣甲方由于乙方違約行為而遭受之損失, 則 乙方有義務于損害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對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的損失之部分予以賠償, 并補足保證 金。 3、 租用期滿后, 若乙方沒有發生任何違約行為及沒有任何對甲方的欠款, 則甲方在租用期滿后 30 天 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六條第六條 推廣宣推廣宣傳畫面的制作、安裝、使用和管理傳畫面的制作、安裝、使用和管理 1、在合同期限內,乙方負責推廣宣傳畫面的制作及安裝。乙方宣傳畫面須提交甲方審核,經甲方書 面確認方可安裝公示,甲方的確認僅為乙方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