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場地租賃協議場地租賃協議 甲方 : 聯系地址 : 郵編: 聯系電話: 乙方 : 聯系地址 :_ 郵編: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用北京華聯*購物中心場地之有關事宜, 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 場地位置及其使用場地位置及其使用 1.1 甲方同意將位于北京華聯*購物中心(以下簡稱“商場”)_ 之部分場地(以下簡 稱“該場地”),該場地編號為 ;面積約 平方米,其位 置見本合同附件場地位置平面圖所示的特定部分,該位置圖僅作識別用途,交付給乙方以作 為 之用。 1.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商場及甲方管理公司(如有)的有關管理規則。在未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 方
2、不得將該場地用作其他用途,也不得轉讓、轉租或與任何第三者共同使用。 1.3 對乙方的物業要求及甲方的配合參見乙方所填寫的場地租賃審批表。 1.4 甲方不負責乙方夜間及布展、撤展期間的安全工作。 2. 租用期限租用期限 2.1 乙方對該場地的租用期限為 天,自 年 月 _日起至_年 _月_日止,活 動舉辦時間將按商場開放時間進行, 即由 _點至_點。 甲方將于_年_月 _日 _ 之后將該場地交付予乙方使用,并于_年_月_日_ 前將該場地收回。 2.2 租用期滿,乙方須如期歸還場地并將場地恢復原狀。 3. 租用租用費費及其他費用及其他費用 3.1 乙方同意就其租用該場地向甲方繳付場地租金人民幣 元
3、(大寫: 整),電費人民幣 元(大寫: 整)。乙方應于簽署本協議后 3 日內 交納該場地的全部租賃費用和電費,逾期未交將視作違約,除應及時如數補充交納外,還應 支付滯納金。每逾期一日,支付本次租賃費的 3作為滯納金,且甲方同時保留解除本合 同的權利。 3.2 乙方須自行提供所需物品、布置該場地并承擔有關的費用。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該場地的布置圖 和展示產品種類,并須由甲方認可及符合甲方的標準。乙方在該場地進行展示產品或銷售活動需 向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申請批準所涉及的行政費用, 包括但不僅限于需要公安局派員配合的費用、 政府報審費用,或有關工程的費用、機電設備費用,均由乙方按政府要求或市場價承擔。 3.3 在租用期的最后一日,乙方負責拆除該場地的布置及有關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