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裝修公司之間的合作協議 甲方:_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戰略合作伙伴,為充分保證雙方的權益,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一、利潤分配1、甲方收取工程合同總價的25%作為運作資金,乙方收取工程合同總價的5%作為維修資金,剩余利潤甲乙雙方各占50%。2、廣告部分及從采購部分。3、各自承擔工程合同總價5%維護費,甲方工地完工一年由甲方付給乙方。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后,乙方須配合甲方工作,大致內容陳列如下: 1、組織施工隊伍,對甲方已簽合同并交給乙方施工的工地按
2、照合同期限安排施工。 2、工程質量和所用材料按照甲方要求執行。 3、配合甲方完成業主方檢查及驗收工作。 4、承擔所施工工地的一切安全問題。 5、對所施工的每一個工地,所有開支和明細每星期向甲方匯總一次。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甲方的設計、預算等有疑問,應及時向甲方反饋。五、甲方權利與義務1、 負責每個項目的勘察,設計,預算,簽約等工作。2、 把每個需要乙方施工項目的設計圖紙,預算及合同復印一份交給乙方。3、 確保資金到位,以免影響工程進展。4、 處理好業主方之間的關系,以免影響乙方施工帶來的不便。5、 甲方提供主要材料供貨渠道,及時跟乙方協商。6、 施工過程中如果遇到乙方不能解決的問題,
3、甲方需要出面協調解決。六、該合同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該廠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所有約定項目施工完畢。(2)雙方均愿意解除合同關系。(3)該項目為業主方主觀要求終止跟甲方合同或該項目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2、該廠終止后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對已經施工的項目進行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合同約定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 清算后如有虧損,同樣按照合同約定比例償還虧損部分。七、爭議的解決方式(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后,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做好各自的工作,如果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雙方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甲乙雙方某一方需要單方面解除合同,需在對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解約,并根據具體情況對被解約方進行賠償。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