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濮陽建業城項目案場客戶歸屬管理濮陽建業城項目案場客戶歸屬管理 一、 客戶來訪接待 實行輪流制度,根據每周/月安排輪流接待。當客戶到售樓處時,當班客服 專員應首先詢問客戶“是否第一次來”或“是否和業務員聯系過” 。如果客戶不 是第一次來或指名某銷售員, 當班客服專員應詢問客戶由哪位業務員接待過或讓 指名的銷售員接待。若該業務員休息或正在接待其他客戶,當班客服專員代為接 待。 在廣告期間來人、來電較多的情況下,另行制定輪流表,但仍以輪流接待為 原則。除非客戶強烈要求,否則接電話人員不得將自己的電話和姓名報給客戶。 來電客戶來訪,若指名接聽銷售員,該客戶歸其所有,否則,歸在場接待業 務員所有。 二、
2、房展會 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由案場經理另行規定。 三、電話咨詢客戶第一次到現場 指名的由被指名的客服專員接待,未指名的由當班客服專員接待。日后繼續 跟蹤服務,按老客戶處理。 四、公司非現時銷售代表的老客戶介紹的客戶及其它形式介紹來的客戶 由現場站位當事客服人員接待,當日成交后業績和傭金歸當事客服專員。若 當日未成交,按老客戶處理。若價格因素、公司規定的因素當事客服專員享受業 績但傭金可能會受到影響。具體依照建業事業部的分配原則。 五、若客服專員已調離本案場,其原有的老客戶來現場回訪 由當日當班客服專員輪流接待,當日成交后業績歸當事客服專員。若當日未成交,按老 客戶處理。 六、老客戶回訪 由原當事客
3、服專員接待,成交后業績和傭金歸原當事客服專員。若原當事客 服專員當日不當班,可委托現場負責人指派或委托當班客服專員代為接待,成交 后業績和傭金歸原當事客服專員。如果未委托: A、老客戶來訪,說明被接待過及接待者姓名,當班客服專員代為接待,成交后業 績和傭金歸原當事客服專員。 B、老客戶來訪,未說明被接待及接待者姓名,當班接待的客服專員應熱情接待、 詢問清楚,在當日晚會上可主動詢問其他客服專員是否接待過該客戶,問明情 況后若為原當事客服專員接待過并提供相應接待回訪記錄,則該客戶歸原當事 客服專員;主動詢問后若無人反映該客戶的接待情況,該客戶則歸當班客服專 員跟蹤回訪, 成交后業績和傭金歸當班客服專員。 (該類爭議問題處理須記錄于 當日會議紀要,以備后期核查。 ) C、老客戶來訪,如果拒絕原當事客服專員接待(因自身服務問題) ,則由當班的客 服專員接待,成交后業績和傭金歸后當班接待專員。 (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