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錄1、工程概況. 12、編制依據. 13、汽車吊吊裝使用情況. 14、吊裝準備工作. 15、吊運步驟. 26、汽車吊使用注意事項. 27、汽車吊操作安全技術規程. 6汽車吊吊裝方案1、工程概況南京市城東污水處理廠三期(鐵心橋至城東污水處理廠污水主干管)繞城公路至城東污水處理廠污水管道工程。管道起于繞城公路與佳營東路過路管涵交叉處東北角,止于中和橋路,主干管管徑dxxxx,全長xxxxm,設計縱坡1。全部采用頂管法施工,其中工作井4座,接收井4座,全部采用鋼筋砼沉井。沉井下沉深度在11.9515.69米,平均深度達14.6米。本工程吊車主要用于吊裝管材,管材內徑徑dxxxx,單根長度2m,管材
2、重量5t6t,根據現場情況,吊車采用25t汽車吊。工程名稱:南京市城東污水廠三期管網工程業主單位: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設處監理單位:江蘇建科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設計單位: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計研究院施工單位:中國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3)吊裝材料、構件、設備等按照方案要求進行吊裝前碼放,以便于吊裝順利進行。(4)在吊索具選擇時,根據起吊設備的重量對照各種型號鋼絲繩的允許應力,確定其型號及直徑。(5)起重機進場前,必須向項目部提供起重機的出廠檢測報告、年報告、產品說明書。(6)起重機司機、信號工、司索工必須持證上崗,身體健康。5、吊運步驟(1)吊裝前,必須做好全面仔細的檢查核實工作。檢查設備安裝基準標記、
3、方位線標記是否正確;檢查材料碼放是否符合吊裝要求。(2)吊裝索具的系接必須牢固(3)起吊前進行試吊試驗,使各部分具有協調性和安全性;復查各部位的變化情況等。(4)構件、材料或設備下落及就位時,應嚴格按照信號工指示慢放慢落,必要時應有操作工人配合吊裝。(4)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起重工)密切配合,嚴格按照指揮人員發出的信號(旗號或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必須鳴號(鈴或喇叭)示意;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有權拒絕執行,并采取措施防止發生事故;操作時,對其他人員發出的危險信號,司機也應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發生事故。(5)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霧和六級以上的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起重工作,并將臂桿降低
4、到安全位置。(6)起重機在吊裝過程中,現場安全員必須負責現場的安全管理。(7)若有新到、修復和新安裝的起重機械設備,應遵照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程中的有關規定進行試驗和試吊,并經過主管機務人員、操作人員和項目部安全部門共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8)不準載荷行駛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場地工作前,應先平整場地,操作前應檢查距尾部迥轉范圍50cm內無障礙物。支腿伸出應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應在吊臂(14)在起吊和落吊的過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員停留或通過,以防物件墜落而發生事故。(15)起吊的構件應綁扎牢固,并禁止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捆綁牢固;構
5、件吊起后轉向時其底部應高出所有障礙物的0.5米以上。(16)起重機變幅應平穩,嚴禁猛起猛落臂桿;(17)作業中發現起重機傾斜,支腿變形等不正常現象出現時,應立即放下重物,空載進行調整正常后,才能繼續作業;(18)起吊構件時,吊鉤中心應直通過構件重心,構件吊起離地面2050cm時必須停車檢查:1)起重機的穩定性;2)制動器的可靠性;3)構件的平穩性;4)綁扎的牢固性。(19)吊運的構件放置時,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構件歪斜傾倒。(24)必須經常檢查鋼絲繩接頭和鋼絲繩與軋頭結合處的牢固情況。軋頭有螺帽和壓板的一面應在靠鋼絲繩長的一端,以免松動、脫落;確定軋頭的規格、數量和間距,并根據鋼絲繩的直徑按
6、標準排列;機械運行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以防發生事故;(25)鋼絲繩的規格、強度必須符合該起重機的規定要求。鋼絲繩在卷筒上應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應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鋼絲繩末端松脫;鋼絲繩的磨損或腐蝕,如超過平均直徑10和在一個節距內的斷絲根數多于規定時,應更換新繩。(26)起重工作完畢后,在行駛之前,必須將穩定器松開,四個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時需墊吊鉤掛在汽車前端時鋼絲繩不要收得太緊。(27)工作中如遇故障,應按規定順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應及時報修。(28)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卡環在使用時,應保證銷軸和環底
7、受力。50mm厚的橡膠塊。(30)起重機吊運重物時,其下方不得有人員停留或通過,更不得在吊起來的重物下面進行作業,嚴禁起重機吊運人員;(31)各種起重機械必須按照原廠規定的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負荷作業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超負荷作業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并有專人在現場監護下,方可起吊;(32)起吊長、大重物必要時應栓拉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當回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33)起重機在起重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不得同時進行兩種操作動作;(34)起重機在作業或行走時,都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要保持安全距
8、離;7、汽車吊操作安全技術規程(1)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5)應根據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并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空間。(6)起重臂伸縮時,應按規定程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當限制器發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縮回時,仰角不宜太小。(7)起重臂伸出后,出現前節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伸出長度時,必須進行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8)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規定的仰角。(9)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10)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檔。(11)作業中發現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12)重物在空中需要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重操縱室門。(17)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18)要嚴格遵守“十不吊”的規定。(19)風力超過6級或雷雨、暴雨時禁止吊裝。夜間吊裝必須保證足夠的照明,構件不得懸空過夜。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