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規劃驗收事項辦事指南一、項目信息事項名稱:建設工程驗收合格證核發事項編碼:子項名稱:建筑工程規劃驗收二、實施機關廣州市增城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三、辦理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2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省人大公告第90號)第四十六條 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驗線證明文件以及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的單位出具的
2、測繪報告等材料,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規劃條件核實。3廣州市城鄉規劃條例第三十八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原規劃許可機關申請辦理規劃核實手續,原規劃許可機關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內容進行核實,并查驗其建設工程檔案認可文件和測繪單位的測量報告。符合的,應當予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未經規劃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產權登記機關不得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未取得規劃驗收合格證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4廣州市城鄉規劃程序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號)第五十條 建設工程竣工后,應當報原審批
3、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進行規劃驗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劃條件對建設工程進行核實,對于符合條件的建設工程,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5廣州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辦法(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1號)第十一條 結建地下空間項目應當隨地面建筑一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并與地面建設工程合并辦理規劃審批和許可手續。 單建地下空間項目應當單獨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規劃審批和許可手續。四、受理范圍本行政許可適用于增城區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一)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個人(單位)可以辦理:1.申請材料齊全且在規定的有效期內;2.申請材料的建設主體、項目名稱以及申請內容一致;3.各項經濟指標、間距退讓及
4、建筑設計基本符合上層次規劃審批的有關要求;4.符合廣州市城鄉規劃程序規定、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要求。五、申請材料序號業務情形材料名稱材料收取標準其他要求1通用立案申請表原件1份網上下載,A4紙規格打印填寫,加蓋公章。2申請函原件1份A4規格,加蓋公章。3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1.A4規格,加蓋公章。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單位的,應當提交:A、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登記證書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企業法人還應當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2.核驗原件。4建設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加蓋公章。5工程竣工圖原件
5、 2份其中危房原址重建或改建工程需提供1:501:200平、立、剖面圖,圖紙需申請人簽名或蓋章。6具有相應資質的技術審查機構出具的廣州市增城區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測量記錄冊原件1份 含顯示拍照時間的現場照片(包括建筑物四周的道路、綠化等環境照片、四向立面照片、建筑物天面照片及裙樓上部四周情況照片,照片應排版后彩色打印在A4紙上,下附有文字說明。7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1份 如有調整,應提供規劃部門批準調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歷次批復文件。8歷史規劃批復文件中要求在驗收時提交的有關資料復印件1份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批復文件及其總平面圖。9有委托代理時應當提供本項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A4規格,加蓋公章應
6、當明確代理權限;應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10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核驗原件,加蓋公章。11有預驗收的提供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認可書原件1份無。12屬于申請規劃驗收的建設單位名稱與規劃許可的建設單位名稱不一致的,應當提交。建設單位名稱變更的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無。13屬于已經違法建設處理的,應當提交。行政處罰決定書及行政處罰執結證明復印件1份無。六、審批證件本事項的審批證件為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其證件類型為“許可證”。七、辦理時限法定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八、收費標準及依據收費標準:本行政許可事項不收費。九、辦理流程(一)窗口辦理流程1
7、.申請:申請人提出申請,將所需材料遞交到受理窗口;2.受理:窗口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全且符合申請條件的,對申請進行受理并開具受理回執。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補齊的材料;3.審核:部門審核人員進行內部審批審查; 4.決定:審批機構在承諾時限內做出決定意見;5.送達:通知申請人到受理窗口領取證件或通過郵寄送達。(二)網上辦理流程1. 網上申請:申請人登錄增城區網上辦事大廳提出申請并按要求將申請材料的掃描電子文檔上傳到網廳(網址:);2.網上預受理:經辦人員對網上申請進行預審,材料齊全且符合申請條件的,對申請進行預受理并通知申請人到國規局窗口遞交紙質材料。申
8、請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退回申請,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齊的材料;3.受理:申請人將紙質材料遞交到受理窗口,窗口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材料符合要求的,對申請進行正式受理并開具受理回執。材料不符要求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補齊的材料;4.審核:部門審核人員進行內部審批審查; 5.決定:實施機構在承諾時限內做出決定意見;6.送達:通知申請人到受理窗口領取證件或通過郵寄送達。十、辦事窗口受理窗口:廣州市增城區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窗口受理地址:廣州市增城區光明西路108號1樓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 - 17:30十
9、一、咨詢投訴方式咨詢電話:投訴電話:020-82629070十二、申請人的權利和義務(一)申請人依法享有以下權利:1.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有權取得本行政許可;2.申請人依法享有知情權、批評權、建議權、申訴權、控告權、檢舉權、申請聽證等權利;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有關規定,申請人有權自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申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人有權自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或收到行政復議決定書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二)申請人依法應履行的責任:申請人應保證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有效性。如申請人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得行政許可或利用行政許可從事違法行為的,行政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十三、其他本辦事指南由增城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