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告招牌合同廣告招牌合同 發包單位(甲方) : 承包單位(乙方) :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結合 本招牌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作內容: 廣告招牌 二、地點: 三、合同內容及數量: (一)招牌內容 1、 2、 3、 4、 5、 6、設計費 元。 本合同涉及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招標文件、答疑文件及補充說明所 確定的所有內容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廣告招牌的報批報建; (三)維保服務。 四、合同總造價:人民幣(大寫) : (計¥ 元) 。 五、五、 合同履約保證金: 合同簽定后三日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合同總價合同履約保證金: 合
2、同簽定后三日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合同總價 5%5%的履的履 約保證金(支票、現金) 。此履約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無息退還給乙方。約保證金(支票、現金) 。此履約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無息退還給乙方。 乙方不交納履約保證金的,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且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乙方不交納履約保證金的,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且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 成的損失。成的損失。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分期付款: 完成招牌量的 30%,付合同款的 20%; 完成招牌量的 50%,付合同款的 10%; 完成招牌量的 80%,付合同款的 10%; 招牌竣工驗收合格并提供政府批文,所有遺留問題整改完畢
3、,并提交符合要 求的竣工資料(含結算資料)后 10 日內,付合同款的 50%; 招牌質保期為二年(自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維修保證金為合同款的 10%, 招牌驗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5%,滿二年后支付剩余款項。 乙方領取進度款, 必須提供與招牌進度款數額相當的合法有效發票予甲方財 務部門方可領取進度款。不論何時發現乙方的發票如有造假、虛假等行為,所產 生的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行負擔,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招牌進度由乙方提出進度報告,經甲方代表和監理審批予以確認;在未取得 政府批文前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由乙方承擔; 設計費 元包含在合同總價中,乙方承擔該 元設計費并直接支付給設 計單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已支付證明。 七、合同期限: 1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完工; 2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天氣影響,工期順延。 八、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應向乙方提供工地施工用電、用水。 2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