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急預案編制提綱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從業單位)(征求意見稿)1.范圍本導則規定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基本要求。本導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單位(從業單位)。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文通過在本導則的引用而成為本導則的條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導則,同時,鼓勵根據本導則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
2、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3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352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危險化學品名錄劇毒化學品目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范(GB16483)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原油和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183)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定義3.1化學品指各種化學元素、由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無論是天
3、然的或人造的。3.2危險化學品指化學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特性,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3.3事故指人類在進行有目的的活動過程中,發生了違背人意愿的且表現出不利于實現目的的現象。3.4危險化學品事故指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其能量意外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事故。3.5直接經濟損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及善后處理支出的費用和毀壞財產的價值。3.6間接經濟損失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到事故影響而造成其他損失的價值。3.7應急救援指在發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3.8重大危險源指長期地或臨時
4、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3.9危險目標指因危險性質、數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險化學品所在場所或設施。3.10預案指事先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使事故發生時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動。3.11分類指對因危險化學品種類不同或同一種危險化學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而劃分的類別。3.12分級指對同一類別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程度而劃分的級別。4.編制要求4.1分類、分級制定預案;4.2上一級預案的編制應以審定的下一級預案
5、為基礎;4.3編制單位根據本導則及單位實際情況,確定預案編制內容。編制內容5.1基本情況;5.2危險目標;5.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人員和職責;5.4報警、通訊聯絡方式;5.5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工藝處理措施;5.6人員緊急疏散、撤離;5.7危險區的隔離;5.8檢測、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5.9受傷人員現場救護、醫院救治;5.10應急救援保障5.10.1內部保障;5.10.2外部救援;5.11預案分級響應條件;5.12事故應急救援關閉程序5.13應急培訓計劃;5.14演練計劃;5.15附件。6.編制步驟6.1編制準備6.1.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6.1.2制訂編制計劃;6.1.3收集資料;6.1.4
6、初始評估;6.1.5危險辨識和風險評價;6.1.6能力與資源評估;6.2編寫預案;6.3審定、實施;6.4適時修訂預案。7.編制指南7.1基本情況企業的概況,主要包括企業的地址、經濟性質、從業人數、隸屬關系、主要產品、產量等內容。7.2危險目標的確定可選擇對以下材料辨識的事故類別、綜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確定危險目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企業現狀的安全評價報告;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文件;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其他。7.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人員組成和職責的劃分7.3.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依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的級別和從業人員的評估結果,設置分級應急
7、救援組織機構。7.3.2組成人員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明確現場指揮人。7.3.3主要職責組織制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確定現場指揮人員;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負責保護事故發生后的相關數據。7.4報警、通訊聯絡的選擇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24小時有效的報警裝置;24小時有效的內部、外部通訊聯絡手段。7.5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工藝處理措施根據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的技術要求,確定采取的處理措施。7.6人員緊急疏散、撤離依據
8、對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場所、設施及周圍情況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非事故現場人員緊急疏散的方式、方法。7.7危險區的隔離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確定以下內容:危險區的設定;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方法;事故現場隔離方法。7.8檢測、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依據有關國家標準和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檢測的方式、方法及檢測人員防護、監護措施;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現場實時監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控制事故擴大的措施;事故可能擴大后的應急措施。7.9受傷人員現場救護、醫院
9、救治依據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現場情況分析結果、附近地區醫療機構的設置情況的綜合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傷亡人員的轉移路線、方法;受傷人員現場處置措施;受傷人員進入醫院前的搶救措施;選定的受傷人員救治醫院;提供受傷人員的致傷信息。7.10應急救援保障7.10.1內部保障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確定應急隊伍;消防設施配置圖、工藝流程圖、現場平面布置圖和周圍地區圖、氣象資料、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互救信息等存放地點、保管人;應急通信系統;應急電源、照明;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等;保障制度目錄責任制;值班制度;培訓制度;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等檢查、維護制度;演練制度。7.10.2外
10、部救援依據對外部應急救援能力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企業互助的方式;請求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力量;應急救援信息咨詢;專家信息。7.11預案分級響應條件依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的級別和從業人員的評估結果,可能發生的事故現場情況分析結果,設定預案的啟動條件。7.12事故應急救援關閉程序7.12.1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7.12.2通知本單位相關部門、周邊社區及人員,事故危險已解除7.13應急培訓計劃依據對從業人員能力的評估和社區或周邊人員素質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社區或周邊人員應急響應知識的宣傳。7.14演練計劃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
11、內容:演練準備;演練范圍與頻次;演練組織。7.15附件組織機構名單;值班聯系電話;組織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聯系電話;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應急咨詢服務電話;外部救援單位聯系電話;政府有關部門聯系電話;企業平面布置圖;消防設施配置圖;周邊地區單位、住宅、重要基礎設施分布圖;保障制度。8.預案編制的格式及要求8.1格式8.1.1封面標題、企業名稱、事故編號、實施日期、簽發人(簽字)、公章。8.1.2目錄;8.1.3引言、概況;8.1.4術語、符號和代號;8.1.5預案內容;8.1.6附錄;8.1.7附加說明。8.2基本要求8.2.1使用A4白色膠版紙(70g以上);8.2.2正文采用仿宋4號字;8.2.3打印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