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隧道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方案一、目的為確保隧道施工安全,保證各級領導、作業人員、機械車輛出入洞井然有序,做到進洞有簽字出洞有確認。以達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之目的,特制定本方案。二、內容1、設立進出人員登記薄2、設立交接班登記薄3、每一洞口設立入洞安全須知,并設立每作業班組進出洞掛牌制。4、安全保障管理5、隧道施工安全交底書6、危險源臺賬三、設立進出人員登記薄重點是上級領導、項目管理人員及作業隊機械司機和管理人員的進洞簽證。四、設立交接班登記薄針對每個洞口個作業班組進洞施工情況由交班人及作業人員相互簽字確認,以便保證下道工序安全生產。五、設立入洞安全須知設立入洞安全須知及掛取牌監控欄:在每一洞口埋設
2、兩塊監控牌(一塊入洞須知、另一塊是進洞姓名牌懸掛欄)。根據隧道進展情況,提前制作作業人員姓名牌,針對上班情況,各自把自己的姓名牌掛在監控欄內,下班時自己取走自己的姓名牌。依此類推,按序掛牌。六、安全保障管理1、在隧道口設立出入洞值班室,指派專人負責24小時堅守崗位,對出入洞人員進行監控管理。2、督促檢查及有關人員,認真填寫入洞登記薄內的全部內容,保證出洞簽認到位。3、配備應急救援搶險物資,如:急救箱各項各項搶險物資。七、隧道施工安全生產交底開挖、鑿孔及爆破、洞內運輸、支護、通風防塵、照明,排水及防火、瓦斯防治應按照隧道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1、電焊安全技術交底(1)、焊工應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
3、、持證上崗。(2)、作業時應穿帶工作服,絕緣鞋,電焊手套,防護面具,防目鏡等防護用品,高處作業系牢安全帶。(3)、作業現場周圍10米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4)、雨雪,風力六級以上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5)、作業前應檢查焊機,線路,焊機外殼保持接零等確認安全后方準作業。(6)、嚴禁在易燃液體或氣體擴散區域內,運轉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或切割。(7)、焊接曾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應根據介質性質進行多次置換和清洗,并打開所有的孔口,經檢驗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8)、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該到外面休息,
4、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9)、焊接銅、鋁、鉛、鋅等合金金屬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品,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作業,在有害介質場所進行施焊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10)、施焊點潮濕,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腳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應定期檢查絕緣鞋的絕緣情況。(11)、施焊是臨時絕緣線嚴禁浮搭,必須牢固壓緊用膠布包嚴。(12)、工作中遇到下列情況應切斷電源,改變電焊機接頭,移動兩次線,移動工作地點,檢修電焊機,暫停焊接作業。(13)、高處作業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與電線的距離不得少于2.5米,必須使用防火的安全帶
5、,并系在可靠地構架上,必須在作業點下的5米處設置護欄,并設專人值守,必須清除作業點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必須使用盔式面罩,焊接電纜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必須在穩固的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穩,牢固,設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14)、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其他金屬物做二次線回路。(15)、焊接電線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措施。(16)、下班時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2、氣焊工安全技術交底(1)點燃焊割具時,應先開乙炔閥電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2)點火時焊具口不準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具放在工具或地面上,焊具
6、帶有乙炔或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上。(3)作業時發現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4)作業時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矩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5)高處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區域正下方,應與作業點的正下方10米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區域下方的易燃物。(6)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7)作業后應卸下減壓管,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綁好,掛在室內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準離開。(8)冬天露天作業時,如減壓閥軟管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等取暖設施,嚴禁用火燒烤。3、開挖及鑿孔安全技術交底
7、(1)、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并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定,如有松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2)、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3)、機械鑿巖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4)、站在渣堆上作業時,應注意渣堆的穩定,防止滑塌傷人。(5)、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根有無不直,帶傷及鉆孔堵塞現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的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應修理更換。(6)、在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電鉆,嚴禁在殘眼中繼續鉆眼。(
8、7)、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過25m/min。臺車在行走或待避時應將鉆架和機具都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4、爆破安全技術交底(1)、裝藥與鉆孔不應平行作業(2)、爆破器材臨時存放點或需加工時必須設在洞口50米以外的安全距離操作。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加工和改制爆破器材,長隧道施工必須在洞內加工爆破器材時,其加工硐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3)、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離現場其安全距離如:獨頭巷道不少于200米。相鄰的上下坑道不少于100米。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米。
9、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時,不少于500米。(4)、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工作面的支護是否牢固。爆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吸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發現流沙流泥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放炮。(5)、爆破后必須經15min通風排煙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象;有無殘余炸藥和雷管,頂板兩端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作業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6)、若發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定處理。5、洞內運輸安全技術交底(1)、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裝。(2)、進洞
10、的各類機械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得進洞。(3)、所有運載車輛不得超載、超寬、超高運輸。運裝大體積或超長料時應有專人指揮,專車運輸,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4)、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車輛搶道,追車或強行搭車。6、爆破器材運輸安全技術交底(1)、在隧道工程外部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2)、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人力運送時雷管與炸藥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送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裝在兩輛車上運送,其間距應相隔50米以上。(3)、人力運送雷管與炸藥時必須由專人護送,必須直接運到工地,不
11、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運送炸藥的數量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4)、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汽車排氣口應加防火裝置,運行中應顯示紅燈,器材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人員嚴禁搭手。(5)、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的時間,嚴禁運送爆破器材。(6)、嚴禁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和皮帶運輸機運送爆破器材。7、支護安全技術交底(1)、隧道各部(包括豎井、斜井。橫洞及平行洞)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設計文件中規定的不需支護外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2)、施工期間,現場負責人應會同安全及有關負責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進行檢查,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設專
12、職人員隨時檢查,當發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嚴重時應將施工人員撤離現場再行加固。(3)、洞口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橫洞、平行洞等)的連接處,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洞口地段的支撐宜向洞外多架5-8米的明廂,并在其頂部壓土以穩定支撐,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4)、洞內支護宜隨挖隨支護,支護到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超過4米,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短支護面,當短期停工時,應用支撐頂住工作面。(5)、不得將支撐立柱置于廢渣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的地基的立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塞緊。(6)、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操作
13、工應佩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位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噴槍管出口嚴禁對人放置。(7)、在發現噴錨區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應不少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現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宜用鋼支架支護。(8)、當發現測量數據有不正常變形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許值時,洞內或地表出現裂縫以及噴層出現非正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人員撤離施工現場,待制定出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施工。8、襯砌安全操作技術交底(1)、隨著隧道各部位開挖工作的推進,應及時進行襯砌和壓漿,特別是洞門建筑的襯砌必須盡早施工,地質不良部位的
14、洞口必須首先完成。(2)、襯砌使用的腳手架等,工作平臺、跳板、梯子等應安裝牢固,不得有露頭的釘子和推出的尖角,靠通道的一側應有足夠的凈空,以保證車輛行人的安全通行。(3)、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的鋪板應釘鋪綁扎結實,模板的端頭,必須搭于支點上,高于2米的工作平臺上應設置不低于1米的欄桿,跳板應設防滑條。(4)、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所有人數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過其計算載重量。(5)、在洞內作業地段傾卸襯砌材料時人員和車輛不得穿行。(6)、機械轉動部位應設置防護罩,電動機必須有接地裝置。移動或修理機器及管線時應先停電并切斷電源、風源。(7)、安裝拆除模板、拱架時,工作地段應有專人監護。拆下的模板不應堆
15、放在通道上。(8)、壓漿機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試運轉,管路開關安裝要完好,壓力要正常,操作人員應佩戴護目鏡及膠皮手套。噴漿嘴應用支架支撐牢固。壓漿時操作人員必須注意噴嘴的脫落并設法躲避。拔取時必須在撤出壓力后進行,檢驗和清洗時應在停止運轉、切斷電源、關閉風門后方準進行。(9)、采用模板臺車進行全斷面襯砌時,臺車距開挖面得距離不得小于260米,臺車下的凈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混凝土灌注時必須兩側對稱進行,臺車上不準堆放料具。工作平臺上應滿鋪底板并設安全防護欄,拆除混凝土運送軟管時必須停止混凝土泵的運轉。9、通風及防塵要求安全技術交底(1)、嚴格執行隧道作業環境標準的規定和要求。(2)、隧
16、道內空氣成分每月至少取樣分析一次,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3)、隧道施工時通風應設專人管理,應保證每人每分鐘供給新鮮空氣1.53m?。(4)、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停留。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風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5)、施工時宜采用濕式鑿巖鉆孔,降低可見粉塵濃度,保障健康。(6)、在鑿巖和裝碴工作面上應做好下列防塵工作:放炮前后應進行噴霧與灑水。出渣前應用水淋透渣堆和噴濕巖壁。在吸入式的出風口宜放置噴霧器。10、照明安全技術交底(1)隧道內的照明燈光應保持亮度充足,均勻及不閃爍。應根據開挖斷面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
17、置選用不同高度。(2)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均應使用防潮絕緣導線,并按規定的高度用磁瓶懸掛牢固,不得將電線掛在鐵釘和其他鐵件上或綁在一起。開關處應加木箱蓋。采用封閉式保險盒,如使用電纜,宜牢固的懸掛在高處,不得放在地上。(3)隧道內各部位的照明電壓為:開挖支撐及襯砌作業地段為1236v。成洞地段為110220v。手提照明為1236v。(4)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必須由專職電工負責檢修管理,檢查照明與線路時必須切斷電源。(5)在潮濕及漏水隧道中的電燈應使用防水燈口。11、排水安全技術交底(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須挖鑿排水溝。當下坡開挖時應根據涌水量的大小設置大于20%涌水量的排水機具予以排水。(2)抽
18、水設備宜采用電力機械,不得在隧道內使用內燃抽水機,抽水機械應有一定的備用臺數。(3)隧道開挖中如預計要穿過涌水地層,宜采用超前鉆孔探水。查清含水層厚度、巖性、水量、水壓等,為防止涌水提供依據。(4)如發現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時,應即令作業人員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點。12、防火安全技術交底(1)各洞、井口施工區洞內機電硐室、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有效而又數量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置明顯的標志,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作他用。(2)洞口20米范圍的雜草、易燃品、必須清除。火源至洞口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庫房20米范圍內嚴禁煙火,洞內嚴禁明火作業與取暖。(3)洞內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應在專用硐室內并設置外開的防火門。(4)進入洞內作業人員嚴禁帶火種和打火機,禁止洞內吸煙。13、瓦斯防治根據工程實際屬帶瓦斯地帶的隧道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全方位的進行管理和控制。另附:1、隧道施工交接班記錄2、上級領導、項目管理人員進出洞簽字表3、安全技術交底書4、隧道危險源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