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號 前期物業管理前期物業管理 服服 務務 協協 議議 武漢東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武漢東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武漢東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產開發單位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本物業名稱:文泉創展商務大廈 乙方所購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 型:寫字樓 座落位置: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街 436 號 樓 號房 建筑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前期 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2、的權利義務 1、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 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 業使用守則,如:公共契約、業主手冊、裝修指南等,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公眾管理制度, 其中包括 業主公約 、 裝 修指南及其其他公共管理文件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但不得將 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水費、及其他非正常供電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
3、定期向乙方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收支帳目; 9、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在裝修指南極其相關的資料書 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同部位,公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在合理的情況下,可終止任何設備、設施的運行以進行維修; 13、自本協議終止時起 5 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 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 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其中包括業主公約 、 裝修指南等相 關守則; 4、裝飾裝修房屋時,執行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及相關協議文件規定; 5、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