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號: 前 期 物 業 管 理 服 務 合 同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成 都 市 房 產 管 理 局 編制 特 別 提 示 一、根據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推行使用物業管理合同 (示范文本) 的通知(建設部1997263 號)和成都市住宅小區與高層 樓宇物業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據成都市房產管理局關于加強前期物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成房物2000第 2 號)的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在合同訂立之日起 15 日內,向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三、請物業管理公司詳細閱讀合同中備案表說明。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也
2、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受托 方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 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咨詢。 2、 本合同文本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并出售的房 屋。 本合同文本所稱空置房是指在一個物業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非自用 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稱空關房是指購房人已購但未使用的房屋。 3、 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 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 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 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 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
3、先。 5、本合同文本適用于開發建設單位與其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 6、對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 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 際情況未發生或委托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7、在簽訂合同前,受托方應當向委托方出示應當由受托方提供的有關 證書、證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條款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備案表 合同備案號: ( )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 (簽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 (簽章) 物業管理負責人: ,聯系電話: 二、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物業座落: 物業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積 平 方米,尚在建的 平方米;按物業類型劃分,具體是: 住宅建筑面積,總計 平方米;獨立式住宅 幢 套, 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