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期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物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協 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小區委托乙方就前期 物業管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小區名稱: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積: 、棟數 、戶數 。 第二條 物業前期介入 物業前期介入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在小區規劃設計階段就從物 業管理的角度參與小區規劃設計方案研究工作,與其他相關的專 業人員審閱、復查所有有關小區的設計圖紙和施工計劃,并從物 業管理角度提出建議。 第三條 前期物業管理時間 開發項目從建設條件認可開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驗收業主委
2、員 會成立。物業管理企業要與開發企業簽訂前期物業管理委托合 同和前期物業管理補充協議 ,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前期物業管理的內容 一、對設計圖紙中不利于物業管理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二、對施工過程中共用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 梁、樓板、屋頂、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的質 量實行協管, 并將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甲方和施工方提出改進建議。 三、對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 壓水泵、電梯、中央空調、供電設施、供水設施、照明、煤氣、 通訊管線、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非經營性 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的修建安 裝
3、進行協管,發現達不到規劃要求和質量標準的問題應及時向甲 方和施工方提出改進建議。 四、工程竣工后負責對小區內的清潔衛生、公共秩序、綠化 道路及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實施全面的管理。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提出的改進意見應認真聽取并 積極改進。 二、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向業主委員會或乙方 提供下列資料: 1、小區建設各項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2、小區平面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 3、房屋建筑結構及各項基礎設施、設備竣工圖; 4、地下管網竣工圖、綠化配置圖; 5、業主檔案資料; 6、有關部門出具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三、房屋質量、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按國家有關規定屬保 修期內的維修及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積達到 50%以上的,由甲方書 面申請,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指導組建業主委員會。 五、小區移交前甲方應保證小區業主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