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頁 共 2 頁 火災事故作業指導書火災事故作業指導書 1.01.0 目的目的 提高防護救護能力,確保火警、火災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和處理,使小區物業和業主、 租戶的生命財產損失減到最小。 2.02.0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各管理處保安部,保安部當值班組及應急分隊 3.03.0 處置的基本原則處置的基本原則 3.1指揮員要牢記處置程序,現場指揮員要冷靜沉著,切勿慌亂。 3.2通訊聯絡保持暢通,情況匯報要有序,切勿在對講機中亂喊亂叫干擾正常聯絡,確 保情況反饋指揮員指令的迅速轉達。 3.3動作要快,爭分奪秒,注意整體協同作戰,互相支援保護。 3.4以快速疏散人員,保證業主(租戶)的生命
2、安全為主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 亡。 4.04.0 火災處置作業指導書火災處置作業指導書 火警、火災事故的處置一般有四步驟即:報警 確認 疏散 滅火 4.1報警:火警電話 119,由發現火災人員或接群眾報警隊員報警,將著火地點,起火 物資,火勢大小,起火原因等報告清楚,填寫值班記錄 。 4.2報告保安部助理,通知工程人員切斷著火處的電源、氣源開關。 4.3監控中心發出火警信號,停止電梯動作;啟動緊急廣播引導客戶疏散,消防控制中心 啟動所有消防滅火系統。 4.4通知應急隊著火地點,義務消防隊趕到著火地點集中。 4.5保安部應急隊負責疏散轉移被困人員、物資。 4.6保安部護衛隊員將易燃易爆物品
3、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4.7保安部組織人員撲救火的同時,各崗位人員堅守崗位,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小區,負 責引導消防車到位停放。 4.8指揮本公司其它人員(在崗人員、配電房、監控、消防中心、堅守崗位)防止火勢 蔓延。 4.9應急隊應三人一組, 進行分組, 立即疏散被困人員, 如火勢太大, 著火層無法通到, 應將客戶順通道向上疏散到避難室等待求援, 著火層以下的客戶順通道疏散至零層 離開火區,疏散時應逐個通知,不得遺漏,保證所有客戶全部疏散。 第 2 頁 共 2 頁 4.10 多余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投入滅火工作。 4.11 如消防中隊到達現場,現場指揮員應立即將火場情況和滅火撲救工作情況向消防 中隊負責人報告,指揮權移交滅火指揮員為消防中隊負責人。本公司所有人員服從 消防中隊負責人指揮,作好協調作戰工作。 4.12 火災撲滅后,應在公司領導指揮下做好善后:外圍警戒、 人員救護、 保護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