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的 為了確保管轄區的業主(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 2 適用范圍 公司物業管轄區內。 3 職責 3. 1 公司擔負著管轄區內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應建立有效的應急 防范隊伍,保障消防應急供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裝備。每 個應急隊員、義務消防員及管理處員工都能及時報警,并立即按 照預定方案投入應急搶救戰斗。 3. 2 義務消防隊職責 3.2.1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所在地政府頒布的消防 法規、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好滅火訓 練演習和火災防范工作。 3.2.2 在防火責任人的領導下,履行義務消防隊職責,經常進行安全 巡查。 3.2.3 積極參加消防學習和訓練,熟練
2、掌握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不 斷提高業務素質。義務消防隊長應抓好平時的訓練,使隊伍達到 實戰要求。 3.2.4 發生火警火災時,必須在第一時間迅速投入滅火戰斗,并配合 專業消防隊撲救火災、搶救被困人員及物資。 3.2.5 在撲救火災的同時,有責任預防不良分子的“趁火打劫” ,對 作案犯罪行為給予嚴厲打擊。 4 實施程序 4. 1 火警火災事故應急處理 4.1.1 發生火警、 火災時, 以轄區管理處為單位按本 消防應急預案 定編定位進入現場開展工作。 4.1.2 發生火警、火災時,現場員工要積極進行撲救,并迅速通知消 防值班人員接力報警。 4.1.3 當接到報警訊號后,護管隊隊長或護管隊副隊長應在
3、 5 分鐘內 帶領義務消防隊員(護管員)趕到現場,開展滅火搶救和疏散引 導等工作。 4.1.4 在消防隊到來之前,現場責任人負責指揮滅火、搶救、疏散工 作,盡力控制火勢漫延。 4.1.5 管理處其他人員接到報警應迅速趕赴現場配合搶救。 4.1.6水電值班員接到消防報警立即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應急操作處 理,同時向上級報告。 4.1.7 值班人員在實施火災報警(電話 119)時應說明起火地點、燃 燒物品的名稱、性質、火勢大小,以便消防隊選帶合適的滅火劑。 并派人在各主要路口接應消防車到達“現場”實施搶救。 4.1.8 公司有關負責人到場后,應立即組織人員疏散、搶救被困人員 及物資。 4.1.9 撲滅火災后,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所在地消防主管機構清查 火災原因,確定事故責任,進行善后處理。 4.1.10 調查統計火災損失,報請上級(或所在地)消防主管機構出 具損失證明作為向保險公司索賠的依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