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軟裝工程軟裝工程配飾設計配飾設計合同書合同書 項目名稱: 項目裝飾地點: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簽訂日期: 附:附:主要設計人員名單 主要設計師(簽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 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項目概況第一條: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地點: 1.3 建設規模:項目總面積 平方米(樓層數 層)。 第二條:配飾設計服務范圍第二條:配飾設計服務范圍 2.1 立面圖(依據空間設計造型個數) 2.2 平面布局詳圖(依據空間個數) 2.3 特別造型詳圖(依據特別造型個數) 2.4 配飾
2、效果圖(提供相關圖片) 2.5 配飾單品說明圖(提供相關圖片) 第三條:服務和職責第三條:服務和職責 3.13.1 乙方的基本服務乙方的基本服務 乙方作為配飾設計單位,提供基本服務,包括:乙方須在規定時間_年_ 月_日至_年_月_日對設計成果以及相關文件提交給甲方, 甲方應 在一周之內根據乙方的設計方案提出整改意見,如乙方對該整改意見有異議,乙 方有責任及時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如仍不能達成共識,可要求甲方進行乙方的 協調工作,并由甲方明確最終意見。配飾設計的最終審批權在甲方。 乙方將提供: ? 對軟裝配飾的設計方案構思予以說明和講解; ? 樓層內各個空間的設計和配飾 (布局圖, 立面圖, 效果
3、圖) ; ? 對軟裝配飾方案中的提供的各種產品給予各相關尺寸數據 與圖紙; 3.23.2 甲方職責甲方職責 3.2.1 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 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 3.2.2 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 費用。 3.2.3 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 甲方應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因配飾設計工作不僅需要經 過大量調研工作,更需一流設計師的創作,乙方在開始著手設計時就已經在全面 的履行合同,鑒于此,甲方承諾如提前終止合同,仍承擔向乙方支付設計押金 ¥1000 元的義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的除外)。 3.2.4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各類設計資料版權,未經乙方同 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否則,乙方有權索賠。 3.2.5 在本工程之設計階段,甲方可作合理的修改,如果 在設計方案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