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公文管理規定 一、管理范圍:一、管理范圍: 1、外來公文一般分為兩大類:正式公文包括上級單位及兄弟單位來文;便函。 2、 內部公文以公司名義發至上級或兄弟單位、政府機關、相關單位或發至公司各部門紅頭文件, 包括一些請示、重要通知、公司的重大決定、規章制度的頒布等。 3、各部門下發至物業管理中心的有關通告等規定性文件。 4、各部門、物業管理中心的會議紀要、通知等。 二、管理程序:二、管理程序: 1、公文接收 2、登記 1)綜合管理部收到公文由綜合管理部文員進行拆封。 2)按來文機關進行分組編號,填寫公文閱辦單 ,附在公文前面,并檢查來文的頁數、附件 是否齊全,如不全應提出索補的建議,按照來文
2、的急緩程度分急件和慢件,急件需特別說明。 3、擬辦 所有公文登記后報送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檢閱,提出“擬辦”意見,擬辦意見要簡明具體,對有 必須在短期內辦完的公文,應注明催辦及檢查時間。 4、批示 由綜合管理部文員將批注“擬辦”公文上報總經理進行批示,總經理同意綜合管理部擬辦意見 時,可在“公文閱辦單”批示欄內簽字,如認為不妥可重新批示或加注明。 5、分辦及傳閱 1)綜合管理部文員將經過批示的公文(附文件閱辦單 )送承辦部門辦理或送有關人員和部 門傳閱。 2)傳閱時各部門應在公文閱辦單內簽字并注明接件日期,文員應在傳閱登記表上進行登記,以 便查閱傳閱進展情況。急件,先辦理后傳閱,慢件可先傳閱,后辦
3、理。 3)傳閱文件時,傳閱人如發現有必要補充和糾正事項應通知綜合管理部。 6、傳閱后的落實。 1)承辦部門在接到公文后,立即組織對公文的處理,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2)對于不屬于本部門所承辦時,應立即將公文退回綜合管理部要求重批,凡不進行處理又不退 回的,若延誤工作由接文部門承擔責任。 3)催辦的公文,批示在公文閱辦單上注明檢查日期,綜合管理部文員按檢查日期到辦文部門檢 查辦文情況,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匯報。 7、回復、存檔 1)辦理完的公文,需要回復時,由承辦部門起草回文,經審批后發出,并即時將辦完的公文交綜 合管理部歸檔。 2)辦理完的公文,不需要回復的,由承辦部門在公文處理單上注明辦理情況。辦完后的公文應盡 快交綜合管理部歸檔,歸檔時間不得超過一周。 8、擬稿 1)公司名義發文(紅頭文件)應在文稿前用公文稿紙,逐項填寫清楚,公文稿紙的內容包括:標 題、主送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