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實施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生產活動,保證完成建設項目所需要的工期、質量和效益的行動指南,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工作是組織實施這一行動指南的重要環節。為使施工技術部門切實做好交底、實施工作,特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工程在施工前都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報經審批,做好交底工作后,付諸實施。第三條、施工組織設計編制交底工作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進行。第四條、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后,方能進行交底工作。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工作在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經審批同意后七天內進行 (可根據實際調整,但最遲不得遲于發開工令的日期)。第五條、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工作進行完畢后,
2、須將交底工作情況以“會議紀要”的形式備案。第六條、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工作進行后,施工組織設計因各種原因作重大或重要修改時,亦須按上述交底原則進行交底。第二章、準備工作第七條、根據有關單位批復意見,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后,即著手準備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工作的有關資料和圖表。所需資料和圖表主要包括:1、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說明書。2、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3、施工進度計劃(網絡計劃)進度圖。4、大型臨時設施施工設計,施工供電方案。5、小臨工程數量6、工程數最表、主要材料用量表、主要機械設備用量表、臨時占地用量表等。7、物資供應計劃,特別是砂石料產地、供應量、供應工程范圍、運輸方法等。8、有關參考資
3、料、模型和圖表。第八條、為了能更深入地理解和熟練地掌握施工組織設計的意圖、特點和要求,可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分為若干個專題,將參加人員對應分若干個小組分別進行交底工作。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工作的主要內容第九條、交底工作的主要內容有:1、施工組織設計編制依據、主要內容和批復意見。2、工程概況、工程特點、工程數量、開竣工日期、技術標準;各控制工點及其與鄰近施工單位工程的關系。3、施工總方案和指導思想。4、任務劃分和施工部署。5、施工方案、方法、工藝,施工質量技術標準、安全措施、進度要求、文明施工要求、土石方調配方案、取棄土場位置、操作方法、施工順序和工序銜接配合以及施工配合等。6、重點工程的施工工藝和技術關鍵,常規工藝施工的工程應注意的特殊問題。7、物資、設備供應要求;主材及地材的來源、產地、開采和運輸方法。8、工期、質量、安全、環保、創優等方面措施。9、招、投標書及施工合同有關條款和建設單位的特殊要求。第四章、附則第十條、本實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在試行中出現的問題,及時上報提出,以便匯總修訂、補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