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1工程概況 1.1在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應闡明工程主要情況、專業設計簡介、施工條件、工程特點與難點等工程概況。 1.2工程主要情況應包括工程名稱、性質和地理位置;工程的建設、設計、監理等相關單位的情況;工程的承包范圍;工期、質量、安全、環境保護等要求。 1.3專業設計簡介應包括下列內容: 1建筑設計簡介 應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建筑設計文件進行描述,包括建筑功能、建筑特點、建筑規模、建筑耐火、防水及節能要求等,并應簡單描述工程的主要裝修作法。 2結構設計簡介 應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結構設計文件進行描述,包括結構形式、水文地質情況、地基基礎形式、結構安全等級、抗震設防類別、主要
2、結構構件類型及要求等。 3機電及設備安裝專業工程設計簡介 應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各相關專業設計文件,分別描述給水、排水及采暖系統、通風與空調系統、電氣系統、智能化系統等各個專業系統及設備安裝的設計要求。 1.4施工條件應包括建筑用地范圍、地形、地貌、氣象、地上或地下建(構)筑物,現場周圍道路、交通狀況;市政基礎設施狀況等內容。 1.5應根據施工合同、協議書或招標文件、設計文件、施工條件等,對工程特點和施工難點進行分析,施工難點的分析應包括工程組織與管理和施工技術兩個方面。 2施工部署 2.1工程目標應根據施工合同、協議書或招標文件以及本企業對工程管理目標的要求確定,應包括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
3、工、消防、環境保護等目標。各項目標應與施工組織總設計中確定的總體目標一致。 2.2在施工部署中,施工作業程序及主要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法的闡述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施工作業程序應包括主要施工內容及其時間順序等,并應符合工序邏輯關系; 2應結合工程具體情況分階段劃分施工流水段,簡述主要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法。 2.3總承包單位可根據工程需要或建設單位要求,選擇專項工程分承包單位,并應根據施工合同、協議書或招標文件中確定的總承包范圍和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中說明主要分包項目、分包單位選擇條件、進場時間及管理方式等。 2.4項目管理組織機構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根據工程需要設置項目管理組織機構,并宜
4、采用框圖的形式表示; 2應選擇和配備項目管理人員,其中主要成員的任職資格與能力應與工程規模及難度相適應; 3應對主要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做出規定。 2.5施工準備工作應包括下列內容: 1技術準備 1)技術準備工作應包括一般性準備工作、施工方案編制計劃、試驗檢驗及設備調試工作計劃、樣板制作計劃、新技術推廣計劃等; 2)一般性準備工作應包括組織圖紙會審、設計交底,施工過程所需技術資料的配備及人員培訓等; 3)主要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前應單獨編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分階段編制完成。施工組織設計中應對將要編制的各主要施工方案制訂計劃; 4)試驗檢驗及設備調試工作計劃應依據現行國家規范
5、、標準中的有關要求及工程規模、進度等實際情況制定; 5)應根據施工合同要求并結合工程特點編制樣板制作計劃; 6)應結合工程實際情況,依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管理規定,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制定新技術推廣計劃。 2施工現場準備 應根據現場施工條件和工程實際需要,準備現場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及施工機具設備。 3資金準備 應根據施工進度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2.6應制定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應用推廣計劃,說明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的使用技術要求及管理要點。 2.7應根據地區氣候情況和工程進度計劃,優化選擇季節性施工方法,并按照施工方案編制計劃單獨編制季節性施工方案。 3主要施工方案 3
6、.1應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中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原則進行項目分部、分項劃分,并按專業優化選擇相應的施工方法。 3.2應根據項目所包含的分部、分項工程,按照施工順序描述主要施工方法。其中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尚應在施工組織設計原則指導下,按照施工方案編制計劃單獨編制施工方案。 4施工進度計劃 4.1應根據施工合同、協議書或招標文件并結合施工組織總設計中的總進度計劃,確定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4.2施工進度計劃可采用橫道圖或網絡圖表示,對于工程規模較大或較復雜的工程,應采用網絡圖表示。 4.3施工進度計劃應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5施工資源配置計劃
7、5.1勞動力需要計劃應包括下列內容: 1劃分項目施工階段; 2編制各施工階段勞動力需要計劃,包括各施工階段所需工種名稱、用工數量及需要時間等,并繪制勞動力分布圖; 3按照施工進度計劃,在整個施工階段對勞動力計劃實施動態管理。 5.2應按照施工進度計劃,分別制定主要材料、設備的需要計劃,包括材料、設備的名稱、規格以及需要數量、進場時間等。 5.3應按照施工進度計劃,對不同施工階段所需主要施工機具的名稱、型號、數量及進場和退場日期等做出具體計劃。 5.4應按照工程實際需要,配備計量、測量、檢測、試驗器具,提出器具配置計劃。 6施工現場平面布置 6.1應按本規范第4.5.1條和第4.5.2條的規定并
8、結合施工組織總設計,按不同施工階段分別繪制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6.2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應反映以下內容: 1擬建建筑物與相鄰的地上、地下既有建筑、構筑物及其它設施的位置關系,擬建建筑物的定位坐標、輪廓尺寸、層數、0.00標高、室外地坪標高等; 2水源、電源和熱源的位置,供電線路、閘箱位置,水源供水干管、支管位置,暫設鍋爐房位置,供熱管路等; 3垂直運輸設備的定位; 4現場臨時道路的布置; 5材料、加工半成品、構件、機具的堆放位置及面積; 6生產、生活臨時設施的用途、位置和面積; 7文明安全、消防、保衛和環境保護設施的設置; 8施工現場以外的環境應適當標注。 6.3施工現場平面布置應根據項目施工進展情況進行調整、補充和修改。 7 施工質量、安全保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