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本小區內停車場分為機動車輛停車場和自行車固定車場,自行車臨時停車場,請 您按照標識分類停放。 二、為方便您和其他車輛的通行方便,所有機動車輛均需停放在機動車停車場,非本 小區業主的車輛不得隨意停放,請事先征詢物業管理服務人員同意后按照指定位置停放, 警用車輛、軍用車輛、垃圾清運車、救護車、消防車、市政工程作業車作為公務車輛可以 臨時停車(免費) ,但不得超過 24 小時。 三、停放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線以內,特別提醒您離車時注意不要遺留文件、其他物 品、手機、手提電腦等物在車內,必須鎖好車門、車窗再離開。 四、小區是我們共同的家園,為保持大家良好的生活環境,進入小區的車輛時速度請 勿超過 1
2、0k/h,請勿鳴喇叭,小心行駛避免損壞小區內任何設施設備。 五、車輛在小區內碰撞,擦掛等事故時由車主主動協商善后,也可請求公安交通管理 機關裁決。 六、超過 3 噸以上貨車不得進入小區內,1 噸3 噸之間的貨車進入必須經物管中心的 批準,裝載有毒、有污染性、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的車輛絕對不準進入。 七、依據相關規定,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有償服務,只提供車位使用,不承擔保險責任, 若有特殊要求的要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 八、停車場停放的車輛須有合格證明是在使用年限的機動車,并且相關手續齊備。 九、請勿在小區修理車輛,試車。 十、 您若發現可疑人物在停車場逗留, 請迅速通知物業管理公司服務中心。 電話 8269288 車輛停放須知車輛停放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