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的目的 激勵先進,樹立典型,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形成一個人人爭先進求進步的 良好氛圍和社會風氣,從而提高物業管理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 2 獎勵條件獎勵條件 2.1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酌情給予記功、記大功和晉升。 2.1.1 為改革公司的經營管理,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公司取得顯著效益 5 萬元以上 者。 2.1.2 積極鉆研業務,技術革新、改造設備取得明顯成績者。 2.1.3 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在成本控制中成績顯著者。 2.1.4 及時發現事故苗頭,采取果斷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2.1.5 見義勇為,使國家和企業、顧客的財產免受重大損失者。 2.1.6 其它公司認為應
2、予獎勵的,由公司領導研究決定。 2.2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給予通報表揚。 2.2.1 優質服務,為公司創造良好聲譽者(有典型事例) 。 2.2.2 為顧客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被顧客表揚者(均要有姓名、地址、事跡, 并經有關部門核實) 。 2.2.3 拾金不昧者(均要有姓名、地址、事跡,并經有關部門核實。 2.2.4 工作業績有突出表現者。 3 獎勵標準獎勵標準 3.1 獲“通報表揚”的獎勵 100 元。 3.2 獲“記功”的獎勵 200 元。 3.3 獲“記大功”的獎勵 300 元。 3.4 獲“晉升”的獎勵 500 元或晉升 1-2 級工資。 3.5 授予“優秀員工”及“最佳員
3、工”稱號 半年對全公司員工進行一次考評,根據本條例和員工素質量化考核辦法對全體 員工進行一次總評,對成績居前五名的員工,授予“優秀員工”稱號,獎勵 500 元。全 年考評成績居前五名的員工,授予“最佳員工”稱號,獎勵 800 元。其個人事跡將在五 凌公司報刊上發表,弘揚正氣,激勵員工。 4 處罰目的處罰目的 通過處分少數違反公司規定的人,使每個員工能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 公司的聲譽,創造一流的物業管理水平。 5 處罰條件處罰條件 5.1 輕微過失 5.1.1 不佩戴工作牌,不穿工作服,管理人員不佩戴領帶。 5.1.2 亂扔雜物,隨地吐痰,不講衛生。 5.1.3 當班時行為不檢點,如嘻皮笑臉、大聲喧嘩、追逐打鬧、勾肩搭背、亂打私人電 話等。 5.1.4 4、違反考勤制度,經常遲到或早退(每 5 個工作日遲到或早退 2 次以上) 。 5.2 嚴重過失 5.2.1 沒有正當理由或未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