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治安應急事故處理是指在管轄區域內發生的擾亂工作、 生活秩序的行為, 如:治安應急事故處理是指在管轄區域內發生的擾亂工作、 生活秩序的行為, 如: 打架斗毆、搶劫盜竊、流氓等行為。對構成治安處罰和犯罪的應及時扭送公打架斗毆、搶劫盜竊、流氓等行為。對構成治安處罰和犯罪的應及時扭送公 安機關處理。安機關處理。 2 以每一個管理處為單位應建立以安管員為主的應急分隊及相應的組織機構以每一個管理處為單位應建立以安管員為主的應急分隊及相應的組織機構 如下如下 3 一般處理辦法與原則一般處理辦法與原則 3.1 打架斗毆耐心調解、分清是非、立足勸導、避免擴大,原則是可散不可 聚、可解不可結、可緩不可急、可順
2、不可逆,如一時無法解決或有擴大的可 能及時報告上級領導或報“” 。 3.2 搶劫盜竊在轄區范圍內如遇暴力搶劫、脅迫及正在實施盜竊行為或毀壞 總指揮(第一責任人)管理處主任: 現場指揮:安管隊長或 現場第一行政領導: 現場安管班班長:當班班長 非崗位應急分隊(若干) 現場相應崗位安管員: 當班安管員 人 公司領導 報警 公物等犯罪活動的,應立即組織抓獲,抓獲過程中應機智靈活,注意自我保 護和個人安全,抓獲犯罪嫌疑人送公安機關處理。對發生盜竊案件未現場抓 獲犯罪分子的,應保護好現場,維護現場秩序,除公安人員外無關人員不準 接觸現場。待公安人員介入后協助公安人員工作。 3.3 亂推銷、擺賣及收受廢品行為宣傳政策、宣傳規定與秩序公約,力求勸 阻和阻止,以說服教育為主,對嚴重不服從管理者,沒收物品與工具,交送 公安、城管部門處理。 4 處理程序處理程序 察看 反饋信息 情況 5 記錄、標識記錄、標識 突發應急事故處理記錄表 事 故 信 息 分 類 客戶投訴 現場發現 其它反映 服務中心值班中心 值班人員: 當班安管員到現場 制止、糾正與抓 獲、增援 根據反饋信息、事態性質大小、局面控制情況 管理處主任 公安 傷者 1、 公司主管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