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的目的 規定綠化管理的職責和要求,對綠化服務供應商的工作質量實施控制,為顧客創 建一個優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公司所轄物業的綠化管理。 3 職責職責 3.1 管理處負責制定 綠化檢查標準和扣分標準 , 并對綠化服務供應商進行日常巡視、 檢查和監督管理,以保證達到規定的綠化養護標準。 3.2 綜合部負責對綠化服務供應商的綠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定和費用匯總。 4 工作流程工作流程 4.1 公司所轄物業的綠化管理采取對外分包形式,綜合部負責按供應商的選擇和管 理規程對綠化服務供應商進行選擇和管理。 4.2 公司與選擇的合格綠化服務供應商簽定綠化管理合同 。 4.3 管理
2、處根據顧客的實際需求和綠化管理合同制定綠化檢查標準和扣分標準 。 4.4 每年年初綜合部應根據上一年度對綠化服務供應商的工作總結和本年度的質量管 理目標,對管理處的綠化檢查標準和扣分標準進行適宜地修改。 4.5 管理處應責成專人按綠化檢查標準和扣分標準檢查每周綠化工作情況,發現 有不合格,應立即要求糾正,并重新進行檢查,直至達到要求,檢查結果記錄在 綠化工作檢查表中。 4.6 管理處每周應對綠化維護、保養工作質量綜合評定一次,評定結果記錄在綠化 工作檢查表中,并于下月 5 日前將檢查及評定結果統一交至綜合部。 4.7 每月月初由綜合部根據上月管理處反饋的檢查評定情況對上月的綠化維護、保養 服務進行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定,評定結果分別記錄在分包項目_月份評定和費 用匯總中。 4.8 每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綜合部組織管理處按供應商的選擇和管理規程規定 對綠化服務供應商的服務質量進行評審,以確定供應商是否具有提供合格綠化維 護服務的能力,如有必要,重新選擇新的合格服務供應商。 5 記錄、標識記錄、標識 5.1 綠化工作檢查表 5.2 分包項目_月份質量評定和費用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