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獎懲標準 獎勵先進員工、懲罰違紀行為,是促進員工自覺地遵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同時激發(fā)員 工的工作積極性,創(chuàng)造良好的的工作氛圍的基本保證。 一、獎勵、處罰程序: 各類獎勵、處罰由上一級主管(項目、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填寫獎勵、處罰申 請單提出申請,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辦理相應的 獎罰手續(xù)。 二、獎勵標準:分為部門級獎勵、公司級獎勵和晉升獎勵。 1、部門級獎勵: A) 一個月內多次受到業(yè)主或上級的表揚; B) 合理化建議被采納,成效顯著; C) 積極推介順馳品牌產品,樹立良好口碑; D) 拾金不昧,見義勇為; E) 發(fā)現事故隱患,采取積極措施,避免事故發(fā)生; 2、公司級
2、獎勵: A) 總經理特別獎:依據相應程序經總經理審批后,給予年度特別獎勵。 B) 優(yōu)秀員工評選:每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由各部門提出申請,依照程序經總經 理核準后,授予稱號并發(fā)給一次性獎金;崗位標兵每月增加 100 元獎金,并記 入員工人事檔案。 3、晉升獎勵:對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員工,經考核可給予晉升獎勵。 三、處罰標準:分為警告、記小過、記大過、撤職或降級以及辭退。 1、警告處分: A) 遲到或早退 10 分鐘以內,每月達 2 次; B) 上班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打瞌睡、打私人電話、串崗等; C) 工作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錯; D) 在工作場所儀容不整,不按規(guī)定著裝,不佩帶胸卡等;
3、E) 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用敬語和禮貌用語; 2、記小過處分: A) 一個月內受到兩次警告處分; B) 搬弄是非,挑撥離間,破壞團結; C) 私自接受業(yè)主小費或物品; D) 未經核實提供不真實匯報或明知公司受損而不匯報者; E) 無故干擾他人工作; F) 一個月內曠工一天; 3、記大過處分: A) 不服從領導安排工作; B) 一個月內曠工兩天; F) 工作時擅離職守或玩忽職守,造成影響。 G) 主管人員對員工違紀行為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責任; H) 遺失或損壞公司重要物品; 4、撤職或降級: A) 所轄部門工作長期無起色; B) 管理不善,部門內部存在數起違紀現象,影響極壞; C) 嚴重瀆職現象; D) 所犯錯誤喪失領導資格; 5、辭退: A) 試用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B) 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C) 記大過一次或兩次小過仍無明顯悔改表現; D) 患病或受傷,醫(yī)療期后仍不能勝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