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1.0 目的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部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火警、火災除外) ,提高對突發事件 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程。 2.0 適作范圍適作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所有突發事件的處理 (火警、 火災除外) 。 3.0 職責職責 3.1 安全部主管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3.2 安全部班長負責落實安全部主管下達的命令,具體處理突發事件。 4.0 程序要點程序要點 4.1 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基本原則 4.1.1 快速反應原則: a) 當班安全員班長接警后: 4 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b ) 安全部主管在夜間接到突發事件報告
2、后,10 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4.1.2 統一指揮原則: a) 處理突發事件由項目經理負責統一指揮; b ) 在特殊的情況下,由安全部主管負責統一指揮; c ) 安全部班長協助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4.1.3 服從命令的原則: 安全部班長在現場應服從安全部主管的命令,并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 程如實作好詳細記錄。 4.2 盜竊 4.2.1 當安全員發現有盜竊現象或接到盜竊報案時,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向安全部 主管/班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迅速趕赴盜竊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保護 現場,禁止任何人員進出現場; a ) 安全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被盜的具體地點,時間及情況; b) 安全員到達現場前,案
3、犯已逃離現場時,可用電話或對講機報告,但在使 用對講機公用頻道時,可用電話或對講機報告,但在使用對講機公用頻道 時不應隨意泄漏案件的性質。正確的呼叫對講術語: “主管/班長,請您速 到單位/位置 c) 安全員到達現場時,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對講機向安全部 主管及班長報告。 4.2.2 安全部主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指揮調遣安全員班長及安全員對現場進行 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a) 與當班安全部主管聯系,要求安全部主管對案發現場進行保護; b ) 安全部主管到達現場立即了解案情及其相關資料(詢問筆錄) ,根據案情 需要作出布置: 安全部主管在了解案情及有關信息后,根據案件中業主損失及影響 的大小向項目經理報告案情。 4.3 打架斗毆 4.3.1 當班安全部主管、安全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打架斗毆的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 的報案時: a ) 應立即上前或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