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鑰匙委托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 目的目的 為了規范鑰匙委托管理工作, 確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鑰匙, 特制定本規程。 2.0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特定情況下業主委托保管的鑰匙及未入住單位鑰匙的管理。 3.0 職責職責 3.1 經理助理負責組織、安排鑰匙的管理工作。 3.2 檔案資料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托管鑰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0 程序要點程序要點 4.1 物業管理中心可以進行鑰匙保管的范圍 4.1.1 發展商交樓后,業主未入住時由發展商托管的鑰匙。 4.1.2 特定情況下業主托管的鑰匙。特定情況是指:業主確有委托要求或實際的 生活、工作困難確需托管鑰匙,又不至于給物業管理中心工作帶
2、來額外事 端的情況。 4.2.2 項目物業管理中心接管過來的鑰匙由檔案資料員清楚標明鑰匙單位編碼 并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 4.2.3 鑰匙的發放工作詳見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 4.3 業主在特定情況下的鑰匙管理 4.3.1 業主委托保管鑰匙時,管理員應按業主留鑰匙登記表的要求填寫相關 項目。 4.3.2 管理員應特別向業主說明本物業管理中心不承擔為業主保管家庭財產的 責任,業主同意后,請業主在業主留鑰匙登記表的“業主簽名”欄簽 名確認。 4.4 托管鑰匙的管理 4.4.1 物業管理中心有維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鑰匙時, 由物業管理中 心管理員在借用人辦理鑰匙借用手續后,將鑰匙交給
3、借用人。鑰匙借用手 續的辦理程序為:借用人在鑰匙借用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借用日期、數 量、借鑰匙原因、借用人聯系電話等內容,然后簽名確認。 4.4.2 辦理鑰匙退還手續時, 管理員應在核對鑰匙數量后, 在 鑰匙借用登記表 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欄簽名確認。 4.4.3 經理助理應安排管理員根據各類登記表的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 發現 借期超過三天不還鑰匙者,應致電借鑰匙部門或個人催還。 4.4.4 當接到丟失或損壞鑰匙報告時,管理員應要求損壞或丟失方重新換鎖,保 證房屋安全。并將處理結果記錄下來形成備忘錄,入業主檔案袋中。 4.5 所有與鑰匙管理有關的記錄應由部門歸檔保存。 4.6 本規程執行情況作為相關人員的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 記錄記錄 業主留鑰匙登記表sw-JL-027 鑰匙借用登記表 sw-JL-016 6.0 相關支持文件相關支持文件 物業接管驗收標準作業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