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議、活動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 目的目的 為了提高會議效率, 很好地總結會議精神, 使信息得以有效傳達及合理利用, 特制定本規程。 2.0 范圍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綜合管理部關于會議活動的組織、實施。 3.0 職責職責 綜合管理部經理負責會議的組織。 綜合管理部文員負責會議的召集通知。 4.0 程序要點程序要點 4.1 會議類型:公司例會、專題(專業)研討會、報告會、培訓會、年中(終) 工作總結會議。 4.2 會議的召開組織及實施。 4.2.1 公司例會。 a.按照規定,每周周四下午 2:00 召開,遇特殊情況,由綜合管理部另行通知。 b.與會人員需攜帶工作計劃 (每月 25 日左右例會攜帶
2、) 、前次會議紀要 、 一周工作通報等相關資料并準備好匯報內容。 c.參會人員到會填寫會議簽到表 。 d.由綜合管理部文員做會議記錄,并進行整理形成會議紀要 。 e.會議紀要由分管總經理審核后于下周一發放到各部門(項目) 。 4.2.2 研討會。 a.各部門(或項目)組織小型專題會議及培訓時,應在一周工作通報中寫明 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范圍、會議內容等內容。 b.對于公司各部門及各項目參加的專題會議,發起部門需提前三天擬好會議通 知交至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進行統一發放,并通報分管總經理及 進行會議場地預訂等協調工作。 c.發起部門擬訂會議通知需注明會議時間、會議地點、與會人員范圍、會議
3、 內容、參會應攜帶資料及特殊要求等。 d.如有與會議相關資料,則請會議發起部門提前準備好,在會前發放至相關與會 人員。 4.2.3 培訓會議。 a.綜合管理部按照人力資源部根據分解年培訓計劃制定的每月培訓計劃要求時 間進行召集。 遇特殊情況, 綜合管理部在接到人力資源部通知后另行通知。 b.與會人員帶好培訓材料,認真做好記錄。 c.培訓會議發起部門(或項目)做會議記錄,進行整理后于第二天發放到相關部 門及人員,并在綜合管理部留存歸檔。 4.2.4 年中(終)工作總結。 a.集團或公司確定會議時間,由綜合管理部提前 7 天通知與會人員或部門。 b.由綜合管理部提前安排好會議議程、工作報告,并安排好會場等事宜。 4.3 會議要求 4.3.1 需按時出席,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向分管總經理及會議發起部門請假。 4.3.2 注意保持會場紀律,積極思考,主動發言,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4.3.3 關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