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公文管理規定 一、范圍: 外來公文一般分為兩大類:正式公文包括上級單位及兄弟單位來文;便 函。 二、程序: 1、公文接收 2、登記 1)綜合管理部收到公文由綜合管理部文員進行拆封。 2)按來文機關進行分組編號,填寫公文閱辦單 ,附在公文前面,并檢查來文 的頁數、附件是否齊全,如不全應提出索補的建議,按照來文的急緩程度分 急件和慢件,急件需特別說明。 3、擬辦 所有公文登記后報送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檢閱,提出“擬辦”意見,擬辦意見 要簡明具體,對有必須在短期內辦完的公文,應注明催辦及檢查時間。 4、批示 由綜合管理部文員將批注“擬辦”公文上報總經理進行批示,總經理同意綜 合管理部擬辦意見時,可在
2、“公文閱辦單”批示欄內簽字,如認為不妥可重 新批示或加注明。 5、分辦及傳閱 1)綜合管理部文員將經過批示的公文(附文件閱辦單 )送承辦部門辦理或送 有關人員和部門傳閱,填寫文件傳閱單 。 2)傳閱時各部門應在公文閱辦單內簽字并注明接件日期,文員應在傳閱登記表 上進行登記,以便查閱傳閱進展情況。急件,先辦理后傳閱,慢件可先傳閱, 后辦理。 3)傳閱文件時,傳閱人如發現有必要補充和糾正事項應通知綜合管理部。 6、傳閱后的落實。 1)承辦部門在接到公文后,立即組織對公文的處理,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2)對于不屬于本部門所承辦時,應立即將公文退回綜合管理部要求重批,凡不 進行處理又不退回的,若延誤工
3、作由接文部門承擔責任。 3)催辦的公文,批示在公文閱辦單上注明檢查日期,綜合管理部文員按檢查日 期到辦文部門檢查辦文情況,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綜合管理部負責 人匯報。 7、回復、存檔 1)辦理完的公文,需要回復時,由承辦部門起草回文,經審批后發出,并即時 將辦完的公文交綜合管理部歸檔。 2)辦理完的公文,不需要回復的,由承辦部門在公文處理單上注明辦理情況。 辦完后的公文應盡快交綜合管理部歸檔,歸檔時間不得超過一周。 8、文件發放 1)物業公司公文一般分為三類: 2)以公司名義發至上級或兄弟單位、政府機關、相關單位或發至公司各部門紅 頭文件,包括一些請示、重要通知、公司的重大決定、規章制度的頒布等。 3)各部門下發至物業管理中心的有關通告等規定性文件。 4)各部門、物業管理中心的會議紀要、通知等。 9、擬稿 1)公司名義發文(紅頭文件)應在文稿前用公文稿紙,逐項填寫清楚,公文稿 紙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