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華電*發電有限公司脫硝氨站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氨站泄漏、火災、爆炸、建筑物安全事故)預案版本:2.00版發布部門:*發電有限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發布日期:2009年5月28日目 次第一章 總 則4第一條 編制目的4第二條編制依據4第三條 適用范圍4第四條 與其他預案的關系4第五條 工作原則4第二章 單位概況4第六條 應急資源概況4第七條 危險分析5第三章 應急保障5第八條 機構與職責5第九條 物資與裝備6第十條 通信與信息6第十一條 應急人員培訓6第十二條 預案演練6第十三條 員工教育6第十四條 互助協議6第四章 應急響應7第十五條 接警與通知7第十六條 指揮與控制7第十七條 報告
2、與公告8第十八條 事態監測與評估8第十九條 公共關系8第二十條 應急人員安全8第二十一條 搶險8第二十二條 警戒與治安8第二十三條 人群疏散與安置9第二十四條 醫療與衛生9第二十五條 現場恢復9第二十六條 應急結束10第五章 預案管理10第二十七條 備案10第二十八條 維護和更新10第二十九條 制定與解釋部門10第三十條 實施時間10第六章 專項應急處置預案10第三十一條 人身高空墜落事故應急預案10第三十二條 人身溺水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0第三十三條 人身觸電事故應急預案10第三十四條 污染事故應急預案10第七章 附件10第三十五條 撥打應急電話請求救援程序10第三十六條 人員傷害應急流程10
3、第三十七條 應急小組成員聯系電話11第三十八條 上級機構及人員聯系電話11第三十九條 華電福建公司相關領導電話11第四十條 應急物資與裝備清單12第四十一條 氨的特性12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編制目的為提高福建華電*發電有限公司對脫硝氨站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和處理能力,保證脫硝氨站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可靠、高效、有序地進行,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減輕脫硝氨站安全事故造成的災害,保證電廠的生產安全、員工及周邊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福建成華電*發電有限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第二條 編制依據依據華電集團公司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華電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規定、華電集團公司突發事件
4、應急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重大危險源辨識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福建華電公司發生煙塵污染時的應急救援和處理。第四條 與其他預案的關系本預案為福建華電*發電有限公司總體事故應急預案(簡稱總體預案)的專項預案,在總體預案的基礎上制定,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配合總體預案使用。第五條 工作原則在脫硝氨站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工作中,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互相協助”的原則。第二章 單位概況第六條 應急資源概況(1)應急力量的組成、各自的應急能力及分布情況。應急力量由本單位的發
5、電運行部、設備維修部、物供部、醫務室、總經部、安技部、物業公司組成。發電運行部主要負責巡視檢查設備、做好設備運行方式的調整;設備維修部負責事故處理及搶修;設備部、物供部、醫務室、總經部、安技部負責救災物資儲備、現場生活和后勤保障,同時負責醫療物資及醫務人員保障、交通車輛調度、信息通信;物業保衛負責現場保衛以及協助人員疏散。(2)重要應急設備、物資的準備情況。1)應急備品備件保障主要有:移動發電車等。2)應急個人防護用品保障主要有:安全帽、防毒面罩(氨型)、防護手套等;3)應急物資保障主要有:常用急救藥品、纜繩(麻)、警示繩等。4)應急工具保障主要有:固定(便攜)移動照明工具、擔架、移動通信裝備
6、如手機或對講機(至少2部)、搶險車輛客車和貨車等。(3)上級應急機構或社會的可用應急資源情況:當地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當地市醫院。第七條 危險分析(1)可能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地點:1)氨站的儲氨罐(液態氨);2)氨站的汽化器(液氣態氨共混);3)氨站的穩壓罐(氣態氨);4)所有的供氨管道與管件;(2) 發生事故后可能造成的后果:1)儲氨罐及供氨管道(含液、氣態氨)爆炸,往往伴隨火災與氨氣泄漏,并可能造成加熱蒸汽、熱水外冒,附近建筑物倒塌、人員中毒與傷亡和環境污染。2)儲氨罐及供氨管道(含液、氣態氨)泄漏,引發大量的氨氣對外擴散,造成人員中毒與傷亡、環境污染、構造物受腐蝕。第三章 應急保障第八
7、條 機構與職責(1)成立脫硝氨站安全事故應急小組表1 事故應急小組成員與分工表應急小組成員分工組長主要負責組織應急小組處理應急事故,協調應急分工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在灰場現場組織應急事故搶險,同時在有人身傷害的情況下,組織人員迅速撤離現場安全員負責事故應急中的安全工器具、組織完成安全措施物資管理員負責現場應急物資的發放和調撥電工負責現場臨時電源接線和維護巡檢員負責在應急事故中對故障設備進行檢查,對運行設備進行巡檢記錄員負責做好處理應急事故的詳細記錄(2)應急部門與職責 (一)安全技術部的應急職責 (1)負責人身傷亡事故的應急指揮。 (2)負責督促廠有關單位做好人身傷亡事故所需應急物資的準備。 (
8、3)負責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4)負責組織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二)培訓部門(生產人員培訓安全技術部協助)的應急職責負責組織人身傷害事故應急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三)發電運行部的職責:(1) 負責事故的應急指揮,負責事故的現場處理(2) 負責機組調整,負責巡視檢查設備;(3) 負責做好灰渣排放、灰水設備運行方式的調整等。(四)維修部的職責:(1) 對設備故障部位進行修復;(2) 對煙塵未泄漏部份設備進行隔離;(3)對灰水外泄進行輸通;(4) 負責做好事故的通信、聯絡保障工作。(五)工程部的職責:(1) 負責做好就發生的環境污染與地方環保部門的聯系、溝通和處理工作。 (六)
9、總經理工作部的應急職責 (1)人身傷亡事故應急中向當地安全監督局及華電福建發電有限公司生產運營部報告應急工作情況。 (2)負責人身傷亡事故應急信息的編輯。 (3)負責人身傷亡事故應急信息的發布。 (4)負責接受有關部門對人身傷亡事故情況的詢問。 (5)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政府部門的關系。 (七)法律顧問的應急職責 負責為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八)工會 負責做好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安置工作。 (九)其他有關單位協助安全監察部做好應急力量、應急物資的調配和搶險工作第九條 物資與裝備物資與裝備詳細信息見附件表3。第十條 通信與信息在應急行動中,所有直接參與或者支持應急響應行動的部門
10、都應當滿足以下要求:(1)建立安全技術部與事故現場的通信聯系。 (2)準備數量充足的內線和外線電話,應急行動中,保障應急通信暢通。(3)備有一定數量無線通信設備和其他通信設備,作為備用通信系統。第十一條 應急人員培訓每年對參與應急行動的所有相關人員進行應急培訓,提高應急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協同作戰能 力,如:如何識別危險、如何采取應急措施、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并加強脫離致害物、緊急救治、醫療護理以及職業危害、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方面知識的培訓。例如,窒息急救,灼燙、外傷救治等。第十二條 預案演練為檢驗本預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檢驗應急設備的可靠性,強化應急人員對本預案應急程序的熟練程度、應急人員職責
11、和任務,本預案每兩年進行一次全面演練,每一年至少進行一次組合演練或單項演練。演練結束后,應對演練的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對本預案在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和不足應及時進行修訂、完善。第十三條 員工教育安全技術部、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對新員工進行人廠安全教育,每年定期對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 安全教育,使其了解生產現場或崗位潛在的危險和職業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救護知識,了解現場救護的基本方法,了解人身傷亡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要求。第十四條 互助協議本廠與當地醫院簽訂互助協議,開辟綠色通道,確保受傷人員優先救治。第四章 應急響應第十五條 接警與通知(1)人身傷亡事故接警電話為安全技術部:26786560;廠醫
12、務室:;值長電話:26789519。(2)事故通報流程:1)發電部值班人員發現事故后,立即向當值值長匯報。2)值長接警后立即向廠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匯報事故情況。同時立即通知本預案相關各部門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通知本部門應急人員做好應急啟動準備。(3)按照福建華電*發電有限公司運行管理標準規定將事故的信息立即向當值值長匯報,值長向上級匯報。1)發生脫硝氨站安全事故時,值班人員須及時向當值值長簡明扼要地匯報事故發生的類型、時間、地點、范圍、經初步判斷的嚴重程序以及發展趨勢、氣象狀況等。2)發生脫硝氨站安全事故時,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加強與值長的聯系,隨時聽候值長的調度指令,進行匯報處理。
13、3)值長接警后,及時向廠安委會辦匯報,主要匯報事故發生的位置、時間、嚴重程序及發展趨勢等。(4)事故發生時各部門負責人的聯系電話見附件表2。第十六條 指揮與控制安全技術部接到事故通報后,立即根據事故報告的詳細信息,確定人身事故的響應級別,并啟動廠內人身事故應急處理程序。(1) 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發生后,現場第一知情人應及時撥打就近醫院電話、廠醫務室值班電話或急救中心120電話,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治,有條件時可將傷員直接送往醫院救治,在專職醫生未做出死亡鑒定之前,不得自行停止搶救措施,同時按照人身事故匯報程序逐級匯報。(2) 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保護好現場,安監人員接到通知后應以最快速度趕到現
14、場,對事故現場錄像、拍照,繪制草畫,收集資料。(3) 因緊急搶修、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變動事故現場,須經現場指揮的廠領導和安監人員同意,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寫出書面記錄,保存必要痕跡、物證。(4) 事故發生后,安全技術部及相關部門應立即組織現場人員或相關人員分別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并寫出事故的原始材料,安全技術部對收集到的第一手材料要妥善保管,以備將材料移交事故調查組。(5) 事故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內由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向華電福建分公司或華電集團公司作口頭匯報,在12小時之內由安全技術部寫出簡要情況,由安全技術部主任向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會報告,由安全技術部主任向地
15、方公安局報告。(6) 即時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發生的主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設備損壞和電網停電影響的初步情況;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7) 發生人身輕傷事故由事故發生部門領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發生重傷事故由廠領導組織安全技術部隊、勞資、紀檢、工會的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發生人身死亡的調查執行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補充條款。第十七條 報告與公告當發生達到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情況后,在1小時內向華電福建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部報告,在2小時內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應急結束后,在48小時內將事故應急工作
16、情況總結后向華電公司和當地政府匯報。第十八條 事態監測與評估由總指揮指定一名應急小組副組長負責監測與評估活動。事故現場應借助檢修公司匯報、現場查看、氣象部門天氣預報、事故事故處理進展等信息密切監視事態。設置監測點,并根據相關作業指導書執行現場工作流程、匯報(報告)程序。第十九條 公共關系如脫硝氨站安全事故對周圍游群眾造成影響,由本廠有關部門負責公共關系處理。第二十條 應急人員安全搶險人員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帶上安全工用具(如夜間要帶移動照明設備),并做好安全技術措施(如系好安全救助繩等)。應急人員應注意身體情況,當發生嚴重疲勞、饑餓或受傷較重時應立即休息或接受救治。第二十一條 搶險搶險
17、力量分布情況:運行人員在各自值班室或現場;檢修和保衛人員在事故現場;其他各應急隊伍在各自的崗位上相互配合,通力協作,完成搶險任務。運行人員進行巡視檢查設備、調整運行方式;檢修人員負責事故搶險;其他各應急隊伍負責后勤保障和服務。(1)總指揮下達調整設備運行方式調度命令。(2)增加臨時電源。(3)根據現場實際,對應急人員進行分工,應急人員必要時配備必需的防護用品。(4)必要時向上級請求地方政府力量支援,現場指揮組織本單位應急人員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搶救工作。(5)根據地方政府的緊急疏散要求,組織現場衛生、保衛、檢修等部門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對災區人員的疏散、撤離及救援工作。(6)事故應急工作中,一旦發生人
18、員受到傷害,衛生醫療部門開展緊急搶救,按事故的性質對受傷害人員進行及時的搶救。第二十二條 警戒與治安事故發生后,由保衛部負責人帶領保安人員負責對事故現場警戒;在可能造成應急人員傷害的區域設立明顯警告標志或派人監視,防止事故擴大時危及應急人員安全;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暢通,并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保安人員在事故現場應做好自身防護工作,正確佩戴安全帽等。第二十三條 人群疏散與安置現場指揮負責人決定應急人員是否疏散,由保安人員組織疏散;當事故危害消除后應急人員和保安人員回到各自崗位。如果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群眾疏散,現場指揮應組織現場應急人員協助地方政府做好災區人民的疏散、撤離及救援
19、工作。第二十四條 醫療與衛生現場配備氧氣、急救藥箱、急救藥品,并有衛生人員在場,當出現人身傷亡事故時應按事故的性質對受傷害人員進行及時的搶救。(1)出現人身傷亡事故時首先撥打急救電話,求助醫療中心進行搶救,在醫護人員還未趕到現場時,應對傷員進行相應的初步搶救。(2)要認真觀察傷員全身情況,發現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用心肺復蘇法就地搶救。(3)現場救護或傷員監護人,在將傷員移交醫療單位時,必須將有關傷員的情況向醫生作通報。第二十五條 現場恢復事故處理后,檢修人員清理并撤出現場,經安生部專門負責人與應急人員再次核實現場處理情況,應急人員拆除安全措施、標志及遮欄,恢復通道。事故處理后,現場值
20、班人員要加強檢查,發現異常及時向上匯報。第二十六條 應急結束事故處理完畢后,現場應急物資要分類整理,做好人數清點工作。檢修部門做好檢修記錄并向運行人員交待有關注意事項?,F場指揮聽取檢修人員匯報后向應急小組總指揮匯報,由應急小組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第五章 預案管理第二十七條 備案本預案由福建華電*發電有限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備案。第二十八條 維護和更新安全技術部負責修改、更新本預案,由福建華電*發電有限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牽頭負責對本預案每年評審一次,并提出修訂意見。第二十九條 制定與解釋部門安全技術部負責制定和解釋本預案第三十條 實施時間本預案即日起開始實施。第六章
21、 專項應急處置預案第三十一條 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5.1可能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地點:5.1.1 氨站的儲氨罐(液態氨);5.1.2 氨站的汽化器(液氣態氨共混);5.1.3 氨站的穩壓罐(氣態氨);5.1.4 所有的供氨管道與管件;5.2 發生事故后可能造成的后果:5.2.1儲氨罐及供氨管道(含液、氣態氨)爆炸,往往伴隨火災與氨氣泄漏,并可能造成加熱蒸汽、熱水外冒,附近建筑物倒塌、人員中毒與傷亡和環境污染。5.2.2儲氨罐及供氨管道(含液、氣態氨)泄漏,引發大量的氨氣對外擴散,造成人員中毒與傷亡、環境污染、構造物受腐蝕。第三十二條 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事故發生后,必須嚴格
22、保護事故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6.1 氨站發生爆炸后應當采取的應急處理程序6.1.1 氨站一旦發生爆炸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當值值長報告,值長應立即撥打火災報警內部電話8119、26789119或外部電話119,報告火災發生的單位、時間、詳細地點、火災事故類別等,同時向應急指揮組成員報告。6.1.2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由應急指揮組統一指揮,各級人員明確預案處理職責,高度協調統一行動。6.1.3 發生爆炸后應按照“保人身、保電網、保設備、防止環境
23、污染”的原則進行處理。人員被困時優先組織人力、工具將被困人員解救出來。人員受傷時按照安規中有關規定進行現場緊急救護同時撥打急救電話120,將傷員盡快送至醫院救護。6.1.4 氨站發生爆炸后應緊急關斷儲氨罐供氨(液氨)閥、穩壓罐供氣(氨氣)閥、至汽化器的輔助蒸汽供汽閥,停止脫硝系統的運行,在值長指揮下進行脫硝系統的緊急停運的事故處理工作。事故現場拉好隔離帶,并做好其他隔離措施。根據爆炸發生原因,盡快進行處理。6.1.5 氨壓力容器因超壓發生爆炸6.1.5.1 應立即停運相關的壓力容器,特別是卸氨過程引起的超壓,應立即停運卸氨壓縮機,并設法隔離爆炸的設備。6.1.5.2 啟動氨罐水噴淋系統,投運氨
24、吸收罐裝置,減少氨氣向外擴散。如向外泄漏的氨氣量很大,應采用消防車(栓)的噴淋管在泄漏部位上方形成水霧,抑制氨氣向外擴散。6.1.6 氨壓力容器超溫發生爆炸(如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加熱蒸汽溫度過高、氨罐受過度暴曬等原因造成的爆炸)。6.1.6.1 應設法隔離爆炸的設備,然后用滅火器進行著火設備的滅火,或根據火災情況及時投運消防水進行滅火。6.1.6.2 啟動氨罐水噴淋系統,投運氨吸收罐裝置,減少氨氣向外擴散。6.1.7氨氣/空氣混合發生爆炸。6.1.7.1 盡量使其隔絕與氨氣混合的空氣,然后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或根據火災情況及時投運消防水進行滅火,注意不能造成煤粉大量飛揚,以防發生煤粉爆炸事故。
25、6.1.7.2 啟動氨罐水噴淋系統,投運氨吸收罐裝置,減少氨氣向外擴散。如向外泄漏的氨氣量很大,應采用消防車(栓)的噴淋管在泄漏部位上方形成水霧,抑制氨氣向外擴散。6.1.8 進入氨站時必需使用正壓式呼吸器和防護眼鏡,較大泄漏時還應穿上防化服,電氣設備上滅火時還應防止發生人身觸電。6.1.9 進入氨站后,人體盡可能處于上風位、盡可能蹲身或匍伏前行。除非萬不得已,不允許爬上儲氨容器及其周邊的構造物。6.1.10 所有參加事故搶救的人員,應防止被火燒傷或被燃燒物體所產生的有毒氣體、氨氣引起中毒、窒息,同時防止被燃燒物體引起相關設備爆炸。6.1.11 事故得到控制后應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進行起火
26、原因調查及火災損失評價等工作。6.1.12 事故處理后應組織安全、生產等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評估等工作,同時應加強對環境的監測,如周圍環境大氣、水體、土壤中含氨量,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恢復方案。6.1.13事故處理結束后針對事故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分析,制定相應整改措施,經公司領導同意后,對原有應急預案進行補充,及時下發到各相關部門,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6.2 氨站發生泄漏的安全預案6.2.1 氨站一旦發生泄漏安全事故時,發現人應立即當值值長報告。6.2.2值長應立即撥打火災報警內部電話8119、26789119或外部電話119,同時向應急指揮組成員報告。匯報內容主要包括:泄漏事故的具體時
27、間、部位、造成的危害、事故處理進行情況等。6.2.3 由應急預案指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啟動本應急預案,各級人員明確預案處理職責,高度協調統一行動。6.2.4 氨站泄漏應按照“保人身、保電網、保設備、防止環境污染”的原則進行處理。人員被困時優先組織人力、工具將被困人員解救出來。人員受傷時按照安規中有關規定進行現場緊急救護同時撥打急救電話120,或匯報公司領導組織車輛將傷員盡快送至醫院進行救護。6.2.5 氨站發生泄漏后應緊急關斷儲氨罐供氨(液氨)閥、穩壓罐供氣(氨氣)閥、至汽化器的輔助蒸汽供汽閥,停止脫硝系統的運行,在值長指揮下進行脫硝系統的緊急停運的事故處理工作。事故現場拉好隔離帶,并做好其他
28、隔離措施。根據泄漏發生原因,盡快進行處理。6.2.6 卸氨過程發生聯接管道脫落6.2.6.1 卸氨過程發生聯接管道脫落,應立即停止壓縮機的運行,及時關斷液氨槽車的出氨閥,關閉儲氨罐的進、出氨閥,關閉供氨氣主閥,暫停脫硝系統的運行。關斷液氨槽車的出氨閥時,應防止肢體受凍。6.2.6.2 啟動氨罐水噴淋系統,投運氨吸收罐裝置,減少氨氣向外擴散。如向外泄漏的氨氣量很大,應采用消防車(栓)的噴淋管在泄漏部位上方形成水霧,抑制氨氣向外擴散。6.2.7 儲氨容器發生泄漏6.2.7.1 儲氨容器發生泄漏時,應立即關斷泄漏容器的進、出氨閥,關閉儲氨罐的進出、氨閥。關閉供氨氣主閥,暫停脫硝系統的運行。6.2.7
29、.2 啟動氨罐水噴淋系統,投運氨吸收罐裝置,減少氨氣向外擴散。如向外泄漏的氨氣量很大,應采用消防車(栓)的噴淋管在泄漏部位上方形成水霧,抑制氨氣向外擴散。6.2.8 供氨管道發生泄漏6.2.8.1 供氨管道發生泄漏時,應立即關斷與泄漏管道相聯的進、出氨閥,關閉儲氨罐的進出、氨閥,關閉供氨氣主閥,暫停脫硝系統的運行。6.2.8.2 啟動氨罐水噴淋系統,投運氨吸收罐裝置,減少氨氣向外擴散。如向外泄漏的氨氣量很大,應采用消防車(栓)的噴淋管在泄漏部位上方形成水霧,抑制氨氣向外擴散。6.2.8.3 采用膠布對泄漏部位進行臨時的包扎。6.2.9 進入氨站(或泄漏部位)處理事故時必需使用正壓式呼吸器和防護
30、眼鏡,較大泄漏時還應穿上防化服,電氣設備上滅火時還應防止發生人身觸電。6.2.10 進入氨站(或泄漏部位)后,人體盡可能處于上風位、盡可能蹲身或匍伏前行。除非萬不得已,不允許爬上儲氨容器及其周邊的構造物。6.2.11 氨站泄漏安全事故應根據發生事故的地點、原因等盡快組織人員進行現場處理。若引發火災事故、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破、泄漏等事故還應按照本預案相關專項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理,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6.2.12 所有參加現場處理的人員,在進行搶險工作時應正確使用相關防護用具,注意保護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事故危害暫時得不到控制或有擴大趨勢,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應注意服從統一指
31、揮,配合做好人員的緊急疏散工作。6.2.13 氨站泄漏安全事故應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組織人員、工具將重要設備轉移或隔離保護起來,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6.2.14氨站泄漏安全事故處理后應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下一步進行安全事故原因調查及事故損失評價等工作。6.2.15 氨站泄漏安全事故處理后應組織安全、生產等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評估等工作,同時應加強對環境的監測,如周圍環境大氣、水體、土壤中含氨量,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恢復方案。6.2.11 氨站泄漏安全事故處理后,對事故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分析,制定相應整改措施,經公司領導同意后,對原有應急預案進行補充,及時下發到各相關部門,防止同類事故
32、再次發生。第三十三條 人身急救措施無論何種場合,首先要把事故中毒者運到無氨氣的安全場所,在20左右的溫暖房間內保持安靜,并盡快聯系醫生接受治療。對神志不清的患者,千萬不要從口中喂食。如果患者能夠飲用飲料,應給以大量的0.5%檸檬酸溶液或檸檬水。7.2 對皮膚的處置立刻脫去全部臟衣服,將受損的部位用充足的冷水沖洗10分鐘以上。接著,如果可能的話,用檸檬汁、檸檬酸、2%醋酸或2%的硼酸水沖洗,最后,再一次用清水洗凈。千萬不要在受傷部位涂軟膏之類的藥。要用布把傷口蓋上,并用硫代硫酸鈉飽和溶液使布濕潤。7.3 濺入眼部的處置立刻用充足的清水不斷地一邊洗眼,一邊讓醫生診斷。如果要用5%的硼酸水來沖洗,在
33、準備硼酸水的過程時段里也必須用水不斷地洗眼。重要的是,力求盡快地將局部的氨完全除去,這對今后的康復有很大的影響。7.4 吸入體內的處置如呼吸停止的話,馬上進行人工呼吸。這時,為了不傷及肺,最好用口對口呼吸法 (從口中向傷者口中送入空氣的方法)。當呼吸已變得很弱時,用2%硼酸水洗鼻腔,讓其咳嗽。第七章 附件第三十五條 撥打應急電話請求救援程序撥打本地120號碼聽到接線值班人員答復,應確認是否本地120急救電話得到確認答復簡明扼要向120急救值班說明人身事故情況,一般這樣描述:“你好,我現在處在XX位置,我這里有一人身墜落事故,傷員受傷大概在XX分鐘前,傷員現處于XX狀態,我這里的聯系電話是XXX
34、XXX,聯系人 XXX。傷員有生命危險,請趕緊安排車輛和醫療急救人員前往現場實施緊急搶救。謝謝!”圖1 撥打應急電話請求救援程序流程圖第三十六條 人員傷害應急流程人員傷害現場人員進行自救急送最近醫院救治保證人身安全通知上級救援撥打120電話請求救援圖2 人員傷害應急流程圖第三十七條 應急小組成員聯系電話 應急人員聯系電話表姓名職務辦公電話手機王世勛組長26786801仇甜根副組長26786803馮英山副組長26786807紀長久副組長26786805葉新生成 員26786812蔡桂山成 員26786862鄭智揚成 員26786688邱英強成 員26786882胡發秋成 員26786841劉建昌
35、成 員26786560童文洪成 員26786550龔源榮成 員26786599童鑫紅成 員26786681陳敦炳成 員26786600第三十八條 上級機構及人員聯系電話連江縣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0591-傳真:0591-連江縣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0591- , 傳真:0591-連江縣安全監督局辦公室電話:0591-26152626;連江縣醫院急救電話:120。第三十九條 華電福建公司相關領導電話姓名職務辦公電話手機黃憲培總經理87023896黃少雄副總經理87028696洪云安生部87028250第四十條 物資與裝備表表2 常備防護用品表名 稱數量備用數防毒面罩5只3正壓式空氣呼吸器5只防護
36、衣服5只防護手套5只活動扳手2只1專用扳手5只密封用帶5個2硼酸沖洗液1桶1手推式1211滅火器5只二氧化碳滅火器5只第四十條 氨的特性1.1 氨的性質1.1.1 物理性質狀態:氣體(常溫,常壓),液體(常溫,加壓);顏色:無色;氣味:使呼吸阻塞樣的刺激味;比重:0.5692(氣體,空氣重度=1時)、0.676(液體,-33.4時);沸點:-33.4;融點:-77.7;燃點:651;爆炸限:與空氣混合15-28%(體積)、與氧氣混合14.8-79%(體積);蒸氣壓:4.379atm(437.9kPa)(在0時);溶解度:47.3克/100克H2O(在0時,1atm),34.6克/100克H2O
37、(在20時,1atm);臨界溫度:132.;臨界壓力115.5atm。1.1.2 化學性質1.1.2.1 可燃性液氨在常溫常壓下是氣體。雖然在空氣中難以燃燒,但在空氣中持續接觸火源,便會發出黃綠色的火焰,燃燒后生成氮和水。1.1.2.2 引火性雖然引火的危險性較少,但要注意對火慎重。氨的燃點是651,通常不易燃燒,但在空氣中,即使沒有火源,當加熱到該溫度以上時也會立刻燃燒。1.1.2.3 爆炸性氨按一定的比例在與空氣或氧氣混合的狀態下,遇火源即刻爆炸。與其它可燃性氣體相比較,雖然氨爆炸的范圍比較窄,因此以認為爆炸的危險性較低。但一旦進入爆炸范圍,那是極其危險的。故而對氨的處置必須十分慬慎。另外
38、,液氨與鹵素氟、氯、溴、碘、強酸接觸,會發生劇烈反應而爆炸、飛濺。腐蝕性對銅、銅合金等有強烈的腐蝕性,氨系統中不宜使用銅質零件。1.2氨的危害1.2.1 氨是敏感性氣體,很低的濃度即可被察覺,通常510ppm即可聞到臭氣。1.2.2 即使很少量的氨,一進入眼睛,就會因刺激而流淚。一接觸傷口,就會感到劇痛。1.2.3 即是極稀薄的氨氣,持續吸入,也會引起食欲減退,并對胃有損害。1.2.4 濃度高的氨氣,會直接侵害眼,咽喉等部位,引起呼吸困難,患上支氣管炎、肺炎等,嚴重時會導致死亡。1.2.5 液氨及高濃度的氨,一旦進入眼睛,不僅感到疼痛,而且會溶入淚水之中,侵害眼內部。這不僅要長期治療,而且可能
39、使視力減退,甚至失明。1.2.6 液氨如直接接觸皮膚,會引起燙傷,凍傷等癥狀。1.3 空氣中的濃度癥狀:1.3.1 5-10ppm可感到臭味。1.3.2 50ppm可工作達8小時,不會引起問題。1.3.3 400-700ppm刺激眼、鼻、喉的粘膜,引起損害。1.3.4 0.5-1%短時間的暴露其中,即會引起死亡。1.3.5 2.0%即使使用防毒面罩,但皮膚暴露也不能超過幾秒鐘,超過時引起嚴重傷害。1.3.6 5-10.0%即刻死亡。1.4 衛生預防措施1.4.1 呼吸道保護 只有在明確了解氨氣濃度在2%以下時,才可以不使用呼吸罐式氨用防毒面具。1.4.1.2 在氨濃度大于2%或者不清楚的情況下,必須穿戴送風式面罩,送入空氣或者氧氣,以供呼吸。1.4.1.3 當要進入密閉的,換氣不良的場所時,在戴上呼吸保護器的同時,請另外安排一人(或多人)并穿戴好防護用具在外面作為警戒,以防不測。1.4.1.4 使用的氣體面具和呼吸防護用具應定期檢查,使用后要保持清潔以備后用。1.4.2 皮膚,粘膜的保護下列保護器具,適用于皮膚,粘膜及眼睛的保護。(1)棉比羊毛的防護性更好,所以使用木棉襯衫,褲子和內衣。(2)橡膠比皮革的防護性更好,所以使用橡膠靴子、手套、圍裙和外衣。(3)寬沿橡膠帽子或氈帽。(4)護眼鏡等。(5)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