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康巴什新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目 錄l 總則1.1 編制目的1.2 編制依據1.3 分類分級1.4 地區現狀1.5 適用范圍1.6 工作原則l.7 應急預案體系1.8 預案管理2 應急機構及其職責2.1 領導機構2.2 工作機構2.3專家組2.4 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及職責2.5 應急保障組及其職責2.6 基層組織3 工作要求3.1 指揮原則3.2 責任體系3.3 信息監測3.4 專家指導3.5 預防3.6 預測、預警和預備3.7 先期處置3.8 報警3.9 信息報告、通報和信息發布3.10 預案啟動3.11 應急處置指揮部3.12 應急救援3.13 應急資金物資3.14 交通運輸3.15 指
2、揮、通信與信息3.16 醫療衛生3.17 治安3.18 社會動員3.19 工程3.20 技術3.21 其他3.22 預案的終止3.23 善后處理3.24 宣傳教育、培訓演練4 附則5 附件5.1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1總則康巴什新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下稱)是新區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總綱,是新區組織管理、指揮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和應急行動的總體計劃和程序規范,是指導新區各部門、各單位編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依據。l.1 編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地區安全和社會穩定
3、,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1.2 編制依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自治區、市有關行政規章及新區現狀,制定本預案。1.3 分類分級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分類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主要分為以下四類:(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核與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等。(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
4、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群體性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l.3.2 分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級(重大)、級(較大)和級(一般)。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相關具體標準的按其標準執行,沒有具體標準的按照鄂爾多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所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
5、執行。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由上級政府主管部門制定,作為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l.4 地區現狀康巴什新區處于鄂爾多斯市的中心,人口較為集中,突發事件主要為生產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社會安全事件、森林草原火災、動物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等。1.5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新區范圍內,超出部門和單位處置能力,或需要由新區管委會負責處置的較大、重大及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本預案指導新區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1.6 工作原則(1)以人為本,減少損害。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危害。(2)
6、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新區黨工委、新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同時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5)平戰結合,快速反應。堅持重點建設、平戰結合、防救結合。建設政治堅定、業務精湛、紀律嚴明、作風過硬、廉政高效的應急處置隊伍,保證在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中快速反應、高效處
7、置。(6)協調聯動,高效應對。加強康巴什新區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7)依靠科技,提高能力。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1.7 應急預案體系新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
8、案。總體應急預案是新區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新區應對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新區管委會制定并公布實施。(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新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可能涉及數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新區管委會有關部門牽頭制定,報新區管委會批準后實施。(3)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新區管委會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由新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制定,由新區管委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下稱應急辦)(在新區為正式成立應急辦前,應急辦職能放在新區安監局
9、)審定后印發,并報新區管委會備案。(4)突發共事件單位應急預案。由市駐新區有關直屬單位及中央、自治區、市駐新區各企業根據本單位特點和實際制定印發,報新區管委會備案。(5)突發公共事件專門應急預案。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由主辦單位制定突發公共事件專門應急預案報主管部門批準。報新區管委會備案。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必須待專門預案批準后方可實施。除本預案附件中列出的有關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外,在康巴什新區行政區劃內的所有部門、單位、機構、組織均可根據現實需要制定其它相應的應急預案。l.8 預案管理(1)預案制定組織在制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過程中,應依照新區總體預案具體加以細化,
10、并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新區應急辦依據國家有關應急的法律、法規、自治區有關行政規章和新區政府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和有關專家開展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地方應急預案的審查工作。(3)各類預案除涉密內容外,應向社會發布,廣泛宣傳。(4)預案制定組織適時對各類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并按程序報批和備案。(5)各類應急預案必須存入新區應急辦信息數據庫。(6)各應急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應急處置的資料積累、科學研究,為修改應急處置預案提供實踐借鑒與科學依據。2應急機構及其職責2.1領導機構新區管委會為新區行政區域內各種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在新區管委會主任的領導下,通過新區管委會常務會議研
11、究、決定或部署較大、重大和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各副主任按照工作分工和在新區相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下稱相關應急機構)中兼任的職務,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2.2工作機構新區管委會應急辦暫由新區安監局牽頭,新區公安分局配合,共同組成新區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新區管委會應急辦負責建立總值班室;接收和辦理向管委會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承辦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督促落實新區管委會有關決定事項和新區管委會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在新區管委會應急辦的統一協調下,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應急指揮平臺、應急信息平臺建
12、設;組織編制、修訂新區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審核各種預案和保障方案,研究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負責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演練。新區管委會有關部門,市駐新區有關直屬單位和企業根據本單位特點和需要成立相應的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新區應急辦的工作機構。主要職責是;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職責,具體負責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和部門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新區管委會有關決議事項;承擔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的工作;及時向新區管委會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指導和協助新區各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負責本區域、本系統、本部門、本單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工
13、作。各級應急辦主任由所在部門、單位的一把手兼任。根據新區實際重點在下列單位設立應急辦:公安分局(包括交警、消防)、安監局、建設局、統籌城鄉辦公室、園林局、公用事業管理局、發展局、國土分局、社會事業局、民政局、工商分局和各街道辦事處等有關部門和單位。2.3專家組新區各應急辦負責本行業各種安全信息的搜集、匯總、分析、預測、預警、接警等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后,負責擬定應急救援技術方案并接受技術咨詢。新區應急辦成立專家組,其主要職責是:為重大決策應急處置提供咨詢服務,評審總體應急預案和各專項預案;參與新區突發公共事件安全建設領域的科學技術咨詢與研究;參與、指導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檢查工作;指導建設突發公
14、共事件安全信息服務平臺等。2.4 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及職責自救和互救結合是組建應急救援隊伍體系的基本原則。駐新區部隊和各種警察部隊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應急處置工作,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突擊力量。事發單位和地區的民眾自救和互救組織是開展各種防災減滅應急救援的基礎力量。組建急救隊要注重實效并力求一專多能。各種急救隊要制定周密適用的應急處置方案,積極開展技能訓練,配備必須裝備,適應急救隊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新區管委會原則上不直接組建急救隊伍。緊急狀態下,新區管委會有權調動各急救隊執行救援任務。2.5 應急保障組及其職責新區有關部門、單位設立6個保障組,組長由牽頭單位主要領導擔任。各種保障方案由牽頭單位
15、主持制定,由新區應急辦審定。(1)通信保障組。由新區建設局牽頭,新區公安分局、鄂爾多斯東方弱電管網有限公司、網通公司、移動公司、電信公司配合,負責應急救援的通信聯絡保障和服務。(2)醫療保障組。由新區發展局牽頭,新區醫療急救中心、衛生所配合,負責應急救援的傷病員搶救、公共場消毒、隔離及有關衛生知識宣傳。(3)資金物資保障組。由新區發展局牽頭,新區財政局、民政局配合,負責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物資保障。(4)治安保障組。由新區公安分局牽頭,負責應急救援現場和事發地區的社會治安保障。(5)市場秩序保障組。由新區工商分局牽頭,新區發展局、商務辦配合,負責維持工商企業和市場正常運營,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囤積緊
16、缺商品、欺行霸新區等違法行為。(6)法紀保障組。由新區紀檢監察室牽頭,檢察院駐新區檢察室、新區黨群工作部、司法分局、人事局、審計局配合,負責對突發事件有關責任人及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違法違紀人員依法采取相應措施,受理群眾舉報和投訴。2.6基層組織基層單位根據法律、法規及行業特點、單位實際可設立應急處置組織。新區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鄉鎮街道、居民社區,凡有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可能的均要積極創造條件,建立健全內部應急處置責任制度?;鶎訂挝话踩ㄔO與應急處置工作要做到組織落實、人員落實、預案落實、制度落實、設施落實、訓練落實,確保自我防范和參與社會救助行動的需要。3 工作要求各部門要建立應對突發公
17、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新區應急辦要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城新區應急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加強農村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建設。3.1 指揮原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統一指揮。各大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一律由新區管委會統一指揮。3.2 責任體系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應急救援各個環節和崗位都要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對在應急救援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
18、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3.3 信息監測新區應急辦要及時搜集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和毗鄰地區對本行政區域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有關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明確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交流與報送的渠道、時限、范圍、程序,并建立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對搜集到的安全信息要及時匯總、分析、上報、通報,并建立動態資料檔案庫。3.4 專家指導制定應急預案和開展應急救援要依靠科學,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理論技術指導作用。各應急辦要選聘本行業若干優秀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為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指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首席專家制。3.5 預防各應急辦對本
19、部門、本行業的公共安全要切實貫徹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樹立預防勝于救災的觀念,增加投入,積極發現隱患、消除隱患。必要時可以適當提高現行安全標準。3.6預測、預警和預備建立、強化突發公共事件信息預測系統,使監測報告工作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3.6.l 預測各應急辦是突發公共事件安全預測的責任部門,要建立健全監測網、信息數據庫和風險監測分析制度。各有關部門和安全信息監測人員要加大監測范圍和力度,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開展風險分析,進行科學預測,并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及時編制預警報告。 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公共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
20、勢,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嚴重)、級(嚴重)、級(較重)和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預警發布。預警報告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通報,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發布后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和專家咨詢組提出的預警建議,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將調整結果及時發布。預警由新區管委會統一對外發布或宣布取消。是否進入緊急狀態由新區管委會根據情況決定發布或宣布取消。預警信息要盡可能具體,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
21、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預備各工作機構的有關部門、單位在收到可能引發某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趨勢,根據事件的發展狀況和嚴重程度,按各自制定的專項預案或部門預案及時開展部署,迅速采取行動,防止事件的發生或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并可適時啟動專家組。3.7先期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的單位和部門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新區管委會報告。 3.8報警以110電話報警系統為新區統一的綜合報警服務平臺,承擔新區范圍內各類突發事件的報警受理和信息傳遞工作。對于
22、發生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將情況及時通報給各相關單位,涉及一般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應立即上報新區管委會辦公室和管委會領導。任何公民發現突發公共事件即將發生、正在發生或已經發生,都有立刻報警的義務。報警內容要力求全面具體。3.9 信息報告、通報和信息發布新區各部門在獲得較大、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信息后,應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并在1小時內向新區管委會如實報告,并根據事態發展不斷續報有關情況。當突發公共事件有可能使其它地區和單位受害時,事發單位和部門有義務及時向其發出通報。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
23、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3.10 預案啟動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立即啟動新區應急預案。較大、重大和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立即啟動新區應急預案的同時向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報告。3.11 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政府、部門、單位可以單獨或聯合設立應急處置指揮部,亦可在事發地點設立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3.12 應急救援事發單位和當地急救隊伍為應急救援的先期處置隊伍,毗鄰單位和地區的急救隊為后續增援隊伍。廣大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公益團體和志愿者隊伍是應急的后備力量,隨時
24、準備加入應急救援行動。人民解放軍和警察部隊平時要與地方政府建立起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以便堅持事件發生對能及時趕赴現場展開應急救援行動。在啟動應急救援隊伍的同時,可根據需要啟動相關應急保障??筛鶕闆r進行應急響應。(1)基本應急。當確認突發公共事件己經發生時,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原則,事發行業主管部門的各應急機構立即做出響應,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2)擴大應急。當突發公共事件難以控制或有擴大趨勢時,新區管委會應作出提高響應級別、擴大響應范圍、增加響應部門的決定。必要時請求市里支援,提出啟動鄂爾多斯市機關預案的建議或請求武警和中直、區直、市直企事業單位支援配合新區的應急救
25、援行動。(3)應急結束。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相關事件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突發公共事件由發布啟動最高一級預案的應急機構宣布應急結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承擔事件主要處置工作的應急辦和指揮部需將應急處置工作的總結報告上報新區應急辦。3.13 應急資金物資新區在每年年初預算安排的預備費中按適當比例設置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儲備資金和專項建設資金,根據公共安全管理的需求,逐步提高資金提取比例,特殊情況下可臨時增加。同時預先明確其使用范圍和監督辦法。企業、事業單位應確保本單位安全防范與應急處置的投入。各行業應急辦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及其動態數據庫,
26、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調用、補充等制度。應急救援緊急關頭,新區管委會有權緊急征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擁有的應急救援必需的物資和設施,被征用方不得拒絕。救援結束后,能夠返還或恢復原狀的物資和設施,征用機關應當予以返還或恢復原狀,不能返還或者恢復原狀的,征用機關應當給予被征用方合理的經濟補償。應急救援期間,政府有關部門有權向有關生產單位緊急訂購應急救援必需的物資。有關生產單位應當積極完成緊急訂購任務。3.14 交通運輸交通部門要建立交通運輸資源動態數據庫,明確應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的數量、分布、功能、使用狀態等。建立健全相關的保障措施,保證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確保應急救
27、援人員和物資及時運輸到位。3.15 指揮、通信與信息建立安全暢通的指揮系統。新區應急辦建立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建立靈敏可靠的通信系統,構建有線、無線、網絡互通體系,確保應急指揮通訊的暢通無阻。各種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要明確應急期間領導機關、參加應急求援的所有單位和人員、現場指揮部及其重要場所間的多種通信聯系方式。通信保障部門要采用多種方式確保應急救援通信聯絡系統正常運轉。建立完備的信息保障系統。新區應急辦建設3S地理信息系統(GTS)、全球定位系統(GPS)、遙感系統(PS)自動化、數字化平臺,逐步配備高科技的地面、空中觀測、信息收集裝備。建立應急信息數據庫。實現與自治區應急辦、市應急辦和
28、相關部門應急辦信息共享。3.16 醫療衛生新區發展局要建立動態數據庫,明確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的地理分布、救治能力、專業特長等。制定具體的醫療衛生隊伍值班制度、緊急出診制度、醫療衛生設備物資調度方案等。3.17 治安新區公安分局要明確應急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具體行動方案,包括警力結集、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3.18社會動員各種社會力量的動員由有各部門負責組織。要明確實施社會動員的具體條件、范圍、程序和相關的保障制度。3.19 工程建設布局合理的應急工程防護體系,并力求實現一個工程多種用途。(一)中心區建設公共突發事件地面應急指揮中心和人口疏散基地。(二)充分利用現有人防工程、避難場
29、所和生命線、安全線工程,形成水、電、氣、熱等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工程在非正常狀態下應急運行與維護機制,提高新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抗災能力。(三)規劃與建設緊急避險場所。統籌考慮、綜合設計、科學管理??膳c公園綠地、廣場、人防地下工程、停車場、疏散通道等的建設或改造相結合。緊急避難場所要預先明確實施緊急避難的必要條件及范圍、地點、路線、生活必需品供應措施等。在人群密集場所,要設立疏散標記。(四)全面加強基層單位安全防災工程建設。所有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社區,尤其是涉及公眾安全的場所,都要加強安全防范工程建設,配備必要的防災救災設施,確保安全設施完整齊備,隨時可以有效使用。
30、有關部門加強對基層單位安全工程、安全設施建設與維護的監督檢查。3.20技術(一)提高新區安全監測技術水平。新區相關部門要大力整合資源、增加投入,盡快提高城新區安全監測技術與裝備水平。(二)整合科研力量,對城新區安全的規律與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研究探討。在引進、推行外地應急處置設備、器材、軟件產品和技術。構建安全信息收集、傳輸、分析、處理系統。(三)提高各專業應急處置隊伍的技術、設備裝備水平,重點裝備各應急處置中隊,相關單位要自行配備先進適用的應急處置裝備與器材。選調專業人才,充分加強安全防范與應急處置一線力量。3.21 其他應急處置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組織或請求現場救援保障、工程搶險裝備保障、人力
31、保障、基本生活保障等保障體系。3.22預案的終止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解除后,由啟動應急預案的機構宣布應急預案終止。3.23 善后處置對受災人員的救助要在應急救援行動開展的同時著手進行。物資與勞務被征用單位和人員的損失補償應盡早足額兌現。污染物收集、現場清理等工作要及時進行。各應急辦應組織有關人員認真總結應急工作的經驗教訓,并據此進一步修訂完善相關預案。3.24 宣傳教育和培訓演練做好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使民眾具備豐富的相關知識、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基本的處置技能。3.24.1 宣傳教育加強經常化、全民化安全教育。把公共安全教育納入黨政干部與公務員教育內容中,各部門要開設安全教育講座。在新區居
32、民中普及公共安全教育與救助知識。新聞媒體要免費向群眾宣傳安全防范和自救常識。企業、事業單位、各鄉鎮街道、社區要對員工、居民加強安全防范圍、自救互救知識的宣傳和輔導,并進行必要的演示、演練。各級各類學校要開設安全防范、自救互救知識講座。新區應急辦負責編印安全防范、自救互救宣傳教育資料、應急手冊、應急宣傳畫等。3.24.2 培訓演練各級黨政領導、機關干部、參與應急救援行動的各類人員上崗前要接受應急救援有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各應急辦按相應預案組織進行必要的培訓學習。實施機率較大的應急預案,適時組織演練,以熟悉技術和程序,提高應急處置能力。4 附則4.1 本預案由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4.2 本預案自發
33、布之日起施行。5 附件5.1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標準,作為各地區、各部門報送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標準和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規定進行分級處置的依據。一、自然災害類(一)水旱災害特別重大水旱災害包括:1.一個流域發生特大洪水,或多個流域同時發生大水;2.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3.重點大型水庫發生垮堤;4.洪水造成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和主要航道中斷,48小時無法恢復通行;5.多個省(區、新區)發生特大干旱;6.多個大城新區發生極度干旱。重大水旱
34、災害包括:1.一個流域或其部分區域發生大洪水;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發生決口或出現重大險情;3.數省(區、新區)多個新區(地)發生嚴重洪澇災害;4.一般大中型水庫發生垮壩或出現對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響的重大險情;5.洪水造成鐵路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和航道通行中斷,24小時無法恢復通行;6.數省(區、新區)多個新區(地)發生嚴重干旱,或一省(區、新區)發生特大干旱;7.多個大城新區發生嚴重干旱,或大中城新區發生極度干旱。(二)氣象災害特別重大氣象災害包括:1.特大暴雨、大雪、龍卷風、沙塵暴、臺風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重要城新區和50平方公里以上較大區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
35、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2.1個或多個省(區、新區)范圍內將出現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或極強災害性天氣過程,并會造成特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3.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發生的可能對我國經濟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重大氣象災害包括:1.暴雨、冰雹、龍卷風、大雪、寒潮、沙塵暴、大風和臺風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2.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嚴重影響的高溫、熱浪、干熱風、干旱、大霧、低溫、霜凍、雷電、冰雹、雪崩等氣候災害:3.因各種氣象原因,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12小時以上的。(三)地震災
36、害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包括:1.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占該省(區、新區)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2.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7.0級以上地震。重大地震災害包括:1.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2.發生在首都圈、長江和珠江三角洲等人口密集地區4.0級以上地震;3.發生在國內其他地區(含港澳臺地區)5.0級以上地震;4.發生在周邊國家65級以上,其他國家和地區7.0級以上地震(無人地區和海域除外);5.國內震級未達到上述標準但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損失或嚴重影響的地震。(四)地質災害特別重大地質災害包括:1.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
37、災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2.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災害險情;3.因地質災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斷,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重大地質災害包括:1.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2.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災害險情;3.造成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民航和航道中斷,或嚴重威協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
38、大社會影響的地質災害。(五)海洋災害特別重大海洋災害包括:1.風暴潮、巨浪、海嘯、赤潮、海水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海洋災害;2.對沿海重要城新區或者50平方公里以上較大區域經濟、社會和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的海洋災害。重大海洋災害包括:1.風暴潮、巨浪、海嘯、赤潮、海冰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海洋災害;2.對沿海經濟、社會和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嚴重影響的海洋災害;3.對大型海上工程設施等造成重大損壞,或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海洋災害。 (六)生物災害特別重大生物災害包括:在2個以上省(區、新區)病蟲鼠
39、草等有害生物暴發流行,或新傳入我國的有害生物在2個以上省(區、新區)內發生,或在1個省(區、新區)內2個以上新區(地)發生,對農業和林業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災害。重大生物災害包括:1.因蝗蟲、稻飛虱、水稻蟆蟲、小麥條銹病、草地螟、草原毛蟲、松毛蟲、楊樹食葉害蟲和蛀干類害蟲等大面積成災并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生物災害;2.新傳入我國的有害生物發生、流行,對農業和林業生產等造成嚴重威脅的生物災害。(七)森林草原火災特別重大森林草原火災包括:l.受害森林面積超過1000公頃、火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草原面積8000公頃以上明火尚未撲滅的火災;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響和財產損失的森林火災,造成
40、10人以上死亡,或傷亡20人以上的草原火災;3.距重要軍事目標和大型軍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不足1公里的森林草原火災;4.嚴重威脅或燒毀城鎮、居民地、重要設施和原始森林的或需要國家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災。重大森林草原火災包括:1.連續燃燒超過72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或距我國界5公里以內的國外草原燃燒面積蔓延500公里以上,或連續燃燒120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草原火災;2.受害森林面積超過300公頃以上、1 000公頃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積2000公頃以上,8000公頃以下的火災;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災,或者造成3人以上、l0人以下死亡的草原火災;4.威脅居民地、重要設施和原
41、始森林,或位于省(區、新區)交界地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二、事故災難類(一)安全事故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包括: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2.國內外民用運輸航空器在我國境內發生的,或我民用運輸航空器在境外發生的墜機、撞機或緊急迫降等情況導致的特別重大飛行事故;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或單船10000噸以上國內外民用運輸船舶在我境內發生碰撞、觸礁、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以及港口設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的水上突發事件;4.鐵路繁忙干線
42、、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48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5.重要港口癱瘓或遭受災難性損失,長江干線或黑龍江界河航道發生斷航24小時以上;6.造成區域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30以上,或造成重要政治、經濟中心城新區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50以上;或因重要發電廠、變電站、輸變電設備遭受毀滅性破壞或打擊,造成區域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的20以上,對區域電網、跨區域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7.多省通信故障或大面積骨干網中斷、通信樞紐遭到破壞等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8.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支付、清算系統國家處理中心發生故障或因人為破壞,造成整個支付、
43、清算系統癱瘓的事故;9.城新區5萬戶以上居民供氣或供水連續停止48小時以上的事故;10.造成特別重大影響或損失的特種設備事故;11.大型集會和游園等群體性活動中,因擁擠、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事故。重大全安事故括包: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事故;2.國內外民用運輸航空器在我國境內,或我民用運輸航空器在境外發生重大飛行事故;3.危及10人以土、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3000噸以上、
44、10000噸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險化學品船發生碰撞、觸礁、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的水上突發事件:4.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遭受破壞,或因災嚴重損毀,造成通行中斷,經搶修24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5.重要港口遭受嚴重損壞,長江干線或黑龍江界河等重要航道斷航l 2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6.造成跨區電網或區域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造成重要政治、經濟中心城新區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20以上、50以下:7.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通信、信息網絡、特種設備事故和城新區軌道、道路交通、大中城新區供水、燃氣設施供應中斷,或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停水、停氣24小時以
45、上的事故;8.大型集會和游園等群體性活動中,因擁擠、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9.其他一些無法量化但性質嚴重,對社會穩定、對經濟建設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二)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特別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包括: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或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或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受到嚴重影響,或l、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2.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新區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3.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
46、)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4.核設施發生需要進入場外應急的嚴重核事故,或事故輻射后果可能影響鄰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3級以上的核事件;5.高致病病毒、細菌等微生物在實驗室研究過程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6.轉基因生物對人類、動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系統構成嚴重威脅,或造成高度侵襲性、傳染性、轉移性、致病性和破壞性的災害。7.臺灣省和周邊國家核設施中發生的按照“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屬于4級以上的核事故;8.盜伐、濫伐、聚眾哄搶森林、林木數量達5000立方米(幼樹25萬株)以上事件,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屬防
47、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林地1500畝以上,屬其他林地3000畝以上的事件。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包括:l.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境受到污染;或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或l、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2.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3.盜伐、濫伐、聚眾哄搶森林、林木數量達1000一5000立方米(幼樹5萬一25萬株)的事件,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屬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林地5001500
48、畝,屬其他林地10003000畝的事件; 4.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造成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環境污染事故,或資源開發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可能導致主要保護對象或其棲息地遭受毀滅性破壞,或直接威脅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5由于自然、生物、人為因素造成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種滅絕事件;6.核設備和鈾礦冶煉設施發生的,達到進入場區應急狀態標準;7.進口再生原料嚴重環保超標和進口貨物嚴重核輻射超標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8.非法傾倒、埋藏劇毒危險廢物事件。三、公共衛生事件類(一)公共衛生事件特別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包括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新區發生,
49、疫情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精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3.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并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傳染病重新流行;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6.-對2個以上省(區、新區)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7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并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8.發生跨地區(香港、澳門、臺灣)、跨國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
50、響的;9.其他危害特別嚴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包括:1.在1個縣(新區)范圍內,1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關聯的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縣(新區);2.腺鼠疫發生流行,在1個新區(地)范圍內,1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圍波及2個以上新區(地);3.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4霍亂在1個新區(地)范圍內流行,l周內發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以上新區(地),有擴散趨勢;5.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以上縣(新區),l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6.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尚未造成擴
51、散;7.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縣(新區)以外地區;8.發生重大醫源性感染事件;9.預防接種或群體性用藥出現人員死亡事件;l0.對1個省(區、新區)內2個以上新區(地)造成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l1.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12.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13.境內外隱匿運輸、郵寄烈性生物病原體、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內人員感染或死亡的:14.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二)動物疫情特別重大動物疫情包括: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相鄰省份有l0個以上縣(新區)發生疫情;或在1個省(區、新區)內有20個以上縣(新
52、區)發生或10以上縣(新區)連片發生疫情;或在數省內呈多發態勢;2.口蹄疫在14日內,5個以上省份發生嚴重疫情,且疫區連片;3.動物暴發瘋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繼續大面積擴散蔓延。重大動物疫情包括: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1個省(區、新區)內有2個以上新區(地)發生疫情,或在1個省(區、新區)內有20個以上疫點或5個以上、10個以下縣(新區)連片發生疫情;2.口蹄疫在14日內,在1個省(區、新區)內有2個以上相鄰新區(地)或5個以上縣(新區)發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亞型出現并發生疫情;3.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20個以上縣(新區)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疫點數達到30個以上;4.在我
53、國已消滅的牛瘟、牛肺疫等又有發生,或我國尚未發生的瘋牛病、非洲豬瘟、非洲馬瘟等疫病傳入或發生;5.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類動物疫病呈暴發流行,波及3個以上新區(地),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發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繼續擴散趨勢。四、社會安全事件類(一)群體性事件特別重大群體性事件包括:1.一次參與人數5000人以上,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2.沖擊、圍攻縣級以上黨政軍機關和要害部門,打、砸、搶、燒鄉鎮以上黨政軍機關事件;3.參與人員對抗性特征突出,已發生大規模的打、砸、搶、燒等違法犯罪行為;4.阻斷鐵路繁忙干線、國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樞紐、城新區交通8小時停運,或阻
54、撓、妨礙國家重點建設工程施工,造成24小時以上停工事件;5.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傷,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的事件;6.高校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經批準走出校門進行大規模游行、集會、絕食、靜坐、請愿等行為,引發不同地區連鎖反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7.參與人數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群體性械斗、沖突事件;8.參與人數在10人以上的暴獄事件;9.出現全國范圍或跨省(區、新區),或跨行業的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互動性連鎖反應;10.其他視情需要作為特別重大群體性事件對待的事件。重大群體性事件包括:1.參與人數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影響較大的非法集會游行示威、上訪請愿、聚眾鬧事、罷
55、工(新區、課)等,或人數不多但涉及面廣和有可能進京的非法集會和集體上訪事件;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傷群體性事件;3.高校校園網上出現大范圍串聯、煽動和蠱惑信息,校內聚集規模迅速擴大并出現多校串聯聚集趨勢,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受到嚴重影響甚至癱瘓,或因高校統一招生試題泄密引發的群體性事件;4.參與人數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的群體性械斗、沖突事件;5.涉及境內外宗教組織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動,或因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嚴重影響民族團結的群體性事件;6.因土地、礦產、水資源、森林、草原、水域等稅屬爭議和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引發的,造成嚴重后果的
56、群體性事件;7.已出現跨省(區、新區)或行業影響社會穩定的連鎖反應,或造成了較嚴重的危害和損失,事態仍可能進一步擴大和升級;8.其他視情需要作為重大群體性事件對待的事件。 (二)金融突發事件特別重大金融突發事件包括:1.具有全國性影響且涉及本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突發事件;2.融行業已出現或將要出現連鎖反應,需要各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共同處置的金融突發事件;3.國際上出現的,已經影響或極有可能影響國內宏觀金融穩定的金融突發事件。重大金融突發事件包括:1.對金融行業造成影響,但未造成全國性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2.所涉及省(區、新區)監管部門不能單獨應對,需進行跨省(區、新區)或跨部門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
57、。(三)涉外突發事件特別重大涉外突發事件包括:1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傷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內涉外事件;2.造成我境外國家利益、機構和人員安全及財產重大損失,造成境內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其他機構和人員安全及重大財產損失,并具有重大政治和社會影響的涉外事件;3.有關國家、地區發生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需要迅速撤離我駐外機構和人員、撤僑的涉外事件。重大涉外突發事件包括:1.一次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傷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內涉外事件;2.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境外國家利益、機構和人員安全及較大財產損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其他機構和人員安全及財產較大損失
58、,并具有較大政治和社會影響的涉外事件;3.有關國家、地區發生重大突發事件,需要盡快撤離我駐外部分機構和人員、部分撤僑的涉外事件。(四)影響新區場穩定的突發事件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包括:1.2個以上省(區、新區)出現群眾大量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糧食新區場急劇波動的狀況,以及超過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和國務院認為需要按照國家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在直轄新區發生重要生活必需品新區場異常波動供應短缺;2.在2個以上省會城新區或計劃單列新區發生重要生活必需品新區場異常波動,供應短缺;3.在相鄰省份的相鄰區域有2個以上新區(地)發生重要生活必需品新區場異常波動,供應短缺;4.在數個省(
59、區、新區)內呈多發態勢的重要生活必需的新區場異常波動,供應短缺。重大突發事件包括:1.在1個省(區、新區)較大范圍或省會等大中城新區出現糧食新區場急劇波動狀況;2.在1個省會城新區或計劃單列新區發生重要生活必需品新區場異常波動,供應短缺;3.在1個省(區、新區)內2個以上新區(地)發生重要生活必需品新區場異常波動,供應短缺。(五)恐怖襲擊事件1.利用生物制劑、化學毒劑進行大規模襲擊或攻擊生產、貯存、運輸生化毒物設施、工具的;2利用核爆炸、核輻射進行襲擊或攻擊核設施、核材料裝運工具的;3.利用爆炸手段,襲擊黨政軍首腦機關、警衛現場、城新區標志性建筑物、公眾聚集場所、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主要軍事設施
60、、民生設施、航空器的;4.劫持航空器、輪船、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5.襲擊、劫持警衛對象、國內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規模襲擊、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響和危害的;6.襲擊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人員寓所等重要、敏感涉外場所的;7.大規模攻擊國家機關、軍隊或民用計算機信息系統,構成重大危害的。(六)刑事案件特別重大刑事案件包括:1.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投放危險物質和郵寄危險物品等案件,或在公共場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或采取綁架、劫持人質等手段,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案件;2.搶劫金融機構或運鈔車,盜竊金融機構現金100萬元以
61、上的案件;3.在國內發生的劫持民用運輸航空器、客輪和貨輪等,或國內運輸航空器、客輪和貨輪等在境外被劫持案件;4.搶劫、走私、盜竊軍(警)用槍械IO支以上的案件;5.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數量特大的炸藥或雷管被盜、丟失案件;6.走私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走私固體廢物達100噸以上的案件;7.制服毒品(海洛因、冰毒)20公斤以上案件;8.盜竊、出賣、泄露及丟失國家秘密資料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案件;9.攻擊和破壞計算機網絡、衛星通信、廣播電視傳輸系統等,并對社會穩定造成特大影響的信息安全案件;10.在我國境內發生的涉外、涉港澳臺僑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包括:1.一次造成公共場所3人以上死亡,或學
62、校內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危害嚴重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案件;2.劫持現金50萬元以上或財物價值200萬元以上,盜竊現金100萬元以上的或財物價值300萬元以上,或搶劫金融機構或運鈔車,盜竊金融機構現金30萬元以上的案件;3.有組織團伙性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脅的案件;4.案值數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走私、騙匯、逃匯、洗錢、金融詐騙案、增值稅發票及其他票證案,面值在200萬元以上的制販假幣案件;5.因假劣種子、化肥、農藥等農用生產資料造成大面積絕收、減產的坑農案件;6.非法獵捕、采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和破壞物種資源致使物種或種群面臨滅絕危險的重大案件;7.重大制販毒品(海洛因、冰毒)案件;8.涉及50人以上,或者偷渡人員較多,且有人員傷亡,在國際上造成一定影響的偷渡案件。對一些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理,不受上述標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