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一、總則(一)目的為迅速、準確和有效地應對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故,迅速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態的擴大,把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環境影響及財產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保證水路交通正常運行,以及在國家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提供水路交通運輸保障,根據安全生產法、港口法和關于印發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交水發2005314號)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特制定本預案。(二)工作原則堅持“統一指揮、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接受交通部、市政府和主管部門的領導,建立職責明確、規范運作、結構完整、功能全面的應急反應體系,發揮各部門的作用,充分實現信息共享、資源整合,加強
2、應急演練,確保應急工作反應靈敏、運轉高效。(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集團公司屬港口和航道發生涉及人身安全、通過能力、環境資源、重要財產等方面的突發公共事件所采取的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行為,以及由水路交通保障的其它應急事件。二、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類型和應急體系的主要應急任務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類型典 型 突 發公共事件舉例主要應急任務水運事故災難航道中斷港口癱瘓受損港口危險事故核輻射超標事故港口環境污染損害水運建設事故等保證及恢復水路交通能力預警預防水運事故災難的發生應急處置水運事故災難水路交通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恐怖襲擊暴力犯罪集團犯罪群體性事件破壞港口設施破壞航道設施等降低各類社會安全事件的風
3、險保護航運設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自然災害水旱災害氣象災害海洋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提供水路交通運輸保障保護航運設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動物疫情重大職業中毒等保障水路交通能力和運輸暢通提供應急救援物資運輸支持阻斷疫情傳播和救助傷病員緊急運輸事件重要物資應急運輸提供水路交通應急運輸支援三、事件等級根據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級)、重大(級)、較重(級)、一般(級)四個級別。特別嚴重突發公共事件(級):是指重要航道中
4、斷;重要通航設施特大損壞;港口癱瘓;水運能力遭受特別嚴重損失或次序嚴重混亂且影響重大;特大人員傷亡、特大環境污染損害;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質嚴重短缺,需要啟動國家應急預案,調用本省和交通系統以外資源予以支援的緊急事件。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級):指重要航道嚴重堵塞;重要通航設施嚴重損壞;港口局部癱瘓;一般航道及通航設施通行中斷;水運能力遭受嚴重損失或次序混亂;重大人員傷亡、重大環境污染損害事件;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質短缺,需要調用本省和交通系統資源予以控制的緊急事件。較重突發公共事件(級):指重要航道堵塞;重要通航設施損壞;港口受損;一般航道堵塞;通航設施損壞嚴重;港口能力遭受較大損失;較大人員傷
5、亡、較重環境污染損害事件;關系國計民生的短期物質供應緊張的事件,需要調用本市資源予以控制的緊急事件。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級):指一般航道受阻;通航設施受損壞;港口受損;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損害較輕,關系國計民生的短期物質緊缺,需要調用集團公司資源能夠控制的緊急事件。四、應急組織體系(一)應急領導機構集團公司成立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集團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組長由董事長、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擔任,成員由辦公室、安全監察部、公安局、技術工程部、業務部、人力資源部、計劃財務部、企業發展部、審計部、工會、衛生環保中心、黨委宣傳部、紀委、團委、引航站、醫院、電力公司、鐵路公司、客
6、運總公司、輪駁公司、通信公司等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組成。它的主要職責是:1、研究確定集團公司應對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2、審定集團公司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3、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應急救援行動。4、在應對突發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中,協調與交通部、市政府等的關系;5、當突發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超出集團公司的處置能力時,依程序請求各級政府支援。6、其他相關重大事項。(二)辦事機構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集團辦公室,主任由集團辦公室主任擔任,副主任由安全監察部部長、業務部部長、技術工程部部長、工會副主席、公安局局長、衛生環保中心主任、重點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擔任。
7、集團辦公室值班室負責日常接警值班工作。(三) 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類型,結合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成立相應的專項應急指揮部,根據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具體指揮專項應急救援工作。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預案編制專項預案。各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各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組成。各專項應急指揮部應設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并協助集團辦公室值班室做好日常值班工作。它的主要職責是:1、執行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具體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應急救援工作;2、收集分析有關信息,特別是重大、特大突發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并上報集團
8、應急領導小組;3、審定專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制定、修訂分應急預案;4、負責建立健全和完善信息網絡系統,實現各部門和各單位信息共享,保證網絡通暢;5、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6、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四)相關部門和單位的主要應急職責:1、辦公室負責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確定各類事故傷亡人數、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2、技術工程部負責港口癱瘓受損、航道中斷事故應急救援工作。3、業務部負責危險品事故、緊急物資應急運輸、核輻射超標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4、衛生環保中心負責港口環境污染損害、突發公共
9、衛生事件、中毒事故應急救援工作。5、重點工程建設指揮部負責水運建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6、大連港公安局負責水陸交通突發社會安全事件;負責各類事件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7、大連港醫院負責各類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工作;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8、電力公司負責事故現場供、用電應急處置,必要時,架設臨時供電線路,及時恢復正常供電。9、通訊公司負責事故現場通訊保障。10、物資公司負責調運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優先保障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的供應。11、宣傳部負責輿論宣傳工作。12、計劃財務部負責籌備和解決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經費。13、各有關單位負責
10、相應范圍內的應急救援工作。(五) 現場指揮機構由突發公共事件所在地的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應急反應的現場指揮和協調工作。(六)組織體系框圖市政府相關應急指揮機構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集團應急領導小組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專項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各單位應急指揮機構五、預測、預警(一)預警1、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分管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監督和管理工作。相關部門和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分工,并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發展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及時向集團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2、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確認可能引發某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后,應根據各自制定的專項預案或分預案及時開展部署,迅速通
11、知各相關單位和部門采取行動,防止事件的發生或事態的進一步擴大。3、預測將有較重以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各專項應急指揮部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趨勢,根據事件的發展狀況和嚴重程度,及時將信息通報給各相關部門,并適時建議應急領導小組請求政府支援。(二)預警級別及發布1、依據突發公共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級)、較重(級)、嚴重(級)、特別嚴重(級)四個預警級別,并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來加以表示。藍色等級(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級)以上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黃色等級(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級)以上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已
12、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橙色等級(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級)以上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紅色等級(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級)以上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2、各相關部門和各單位在制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預案或分預案過程中,應依照以上預警級別的劃分標準,在各自制定的預案中,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級別具體加以細化。3、預警級別首先由主要承擔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相關部門或單位,依照各自制定的專項預案、分預案中所確定的預警等級提出預警建議,并報集團應急領導小組批準。4、一般級別的預警,由集團應急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發布或宣
13、布取消。較重、嚴重、特別嚴重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發布,需報請各級政府批準,由各級政府負責組織,統一發布或宣布取消。5、預警信息發布后,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和各單位應立即做出響應,進入相應的應急工作狀態。同時各部門應依據已發布的預警級別,適時啟動相應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履行各自所應承擔的職責。6、預警信息發布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將調整結果及時通報各相關部門。7、集團應急領導小組有權依據突發公共事件的變化情況,變更各相關部門或單位所提出的預警建議,適時提高或降低預警級別,并對應急工作狀態做出適當調整。六、分級響應(一)
14、預案啟動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級):由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啟動應急預案,并同時報告交通部、省、市主管部門請求啟動應急預案。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級):由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啟動應急預案,并同時報告交通部、省、市主管部門請求啟動應急預案。較重突發公共事件(級):由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啟動應急預案,并報告市主管部門請求啟動應急預案。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級):由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啟動應急預案,并向市主管部門報告。(二)基本響應程序1、基本應急(1)當確認突發公共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事發地的單位應立即做出響應,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成立由單位領導同志參加的現場指揮部,確定聯系人和通
15、信方式,指揮協調公安、交通、消防和醫療急救等部門應急隊伍先期開展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2)現場指揮部應維護好事發地區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員疏散、群眾安置等各項工作,盡全力防止緊急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隨時向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項應急指揮部報告。同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盡快研究確定現場應急事件處置方案。(3)專項應急指揮部應立即通知有關領導、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調動有關人員和處置隊伍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專項預案分工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4)專項應急指揮部應依據突發公共事
16、件的級別和種類,適時建議派出由該領域具有豐富應急處置經驗人員和相關科研人員組成的專家顧問組,共同參與事件的處置工作。專家顧問組應根據上報和收集掌握的情況,對整個事件進行分析判斷和事態評估,研究并提出減災、救災等處置措施,為現場指揮部提供決策咨詢。(5)現場指揮部應隨時跟蹤事態的進展情況,一旦發現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應立即向集團應急領導小組發出請求,由集團應急領導小組協助調配其他應急資源參與處置工作。同時應及時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單位通報有關情況,必要時可通過政府向社會發出預警。(6)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有關的各單位和部門,應主動向現場指揮部和參與事件處置的相關部門提供與應
17、急處置有關的基礎資料,盡全力為實施應急處置、開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7)發生涉外突發公共事件時,集團辦公室應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和職責分工,派人參與現場指揮部工作,并負責承辦相關事項。2、擴大應急(1)預計將要發生或已經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重突發公共事件時,由集團應急領導小組報請交通部、省、市主管部門批準,決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2)如果突發公共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憑集團現有應急資源和人力難以實施有效處置,由集團應急領導小組報請交通部、省、市主管部門批準,決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七、后期處置(一)善后處置1、善后處置工作在集團公司的統一領導下,由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18、。2、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突發事件損害核定工作,及時收集、清理和處理污染物,對事件情況、人員補償、征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迅速實施。(二)調查和總結1、專項指揮部適時成立事件原因調查小組,組織有關部門調查和分析事件發生的原因和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報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處置結束一周內,專項指揮部應將總結報告報送集團應急領導小組,由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2、在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的同時,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顧問成立事故處置調查小組,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地評估,并在20天內將評估報告報送集團應急領導小組。3、
19、集團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以上報告,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和建議。八、信息管理(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信息監測制度,規范信息的獲取、報送、分析、發布格式和程序。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嚴格按照相關程序報送信息。(二)、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及時收集、分析、匯總本部門、本單位各類影響水路交通安全的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可能發生的情況,及時上報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及時通報給各相關部門和單位。(三)、各部門和單位上報涉及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等級、采取的措施和后續進展情況等。(四)、專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各專
20、項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匯總、分析和處理。(五)、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部門和各單位要立即上報,詳細信息最遲不得晚于事件發生后1小時。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小時內向市主管部門報告。(六)、對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負責收集數據的部門應遵守相關的管理規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九、應急保障(一)通信保障 1、各部門和單位要配備通訊保障設施,采取各種通信方式確保應急救援通信暢通。2、通訊工程有限公司要對重要的通信設施、線路和裝備加強管護,建立被風和緊急保障措施。并積極和市通訊部門聯系,建立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系統。 (二)應急反應裝備保障 1、各單位和專業部門根據自身應急救援業務需求,采取平戰結合的原則,配
21、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和器材,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保障各種相關災害事件的搶險和救援。2、各單位和專業部門還要和相關單位和專業部門簽訂應急保障互助協議,在緊急情況下請求支援。 (三)應急隊伍保障 1、各單位要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是應對突發事件的基本職工隊伍。2、公安局的應急救援隊伍是基本的搶險救援隊伍,3、 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由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調動集團的應急隊伍進行處置。較重以上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專業隊伍為主體、職工性隊伍為輔助的原則,由市、省、交通部統一協調調動應急處置隊伍。4、應急隊伍演練各類應急處置隊伍要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和生產,積極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
22、;并依據專項應急預案進行短期脫產訓練。 5、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組織跨部門、跨行業的應對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演練,檢驗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提高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和現場處置能力,實現對突發公共事件管理的規范化和程序化。 (四)交通運輸保障 1、由公安局交通大隊和各單位配合,建立健全港口交通線路規劃和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的交通管制等保障制度。建立與市有關部門的溝通和聯動機制。 2、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要根據需要和可能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集團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專業隊伍,盡快恢復被毀壞的公路、交通干線、鐵路及有關設施,保障交通路線的暢通。必要時,可請求社會的支援。 (五)醫療衛生保
23、障 1、大連港醫院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急救工作; 2、發生特別重大或重大事件后,大連港醫院快速組織醫療救護隊伍進入救災現場,對傷員進行救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災區傳染病的爆發流行。3、大連港醫院要和本市大型醫院建立應急聯系,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援。 (六)治安保障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由公安部門和各單位負責治安保障,立即在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做好現場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眾、維護公共秩序等工作。 2、由公安局負責,各單位予以協助和配合,承擔對重要場所、目標和救災設施的警衛;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的單位要積極發動和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全力維護突發公共事件的
24、單位的穩定。 3、重大以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如現場有起火、存有易燃易爆危險品、漏電、漏水、漏氣等情況發生,現場先期處置人員要立即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實施滅火、排爆、斷電、斷水、斷氣等措施,清除現場危險品,避免次生危害的出現。 (七)物資保障 1、各單位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并根據不同危機事件和災害種類,制定本單位救災物資生產、儲存、調撥體系和方案。2、各單位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對各類物資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建立與相關單位物資調劑供應的渠道,以備本單位物資短缺時,可迅速調入。 3、應急救援物資的調用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八)資金保障 1
25、、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計劃財務部要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預算,集中財力應對突發公共事件;2、按照“急事急辦”原則,簡化工作環節,凡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的撥款事宜,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確保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九)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習 1、宣傳教育各項指揮部、各單位向職工公布應急預案和應急措施,公布接警電話和部門,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 2、各單位要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職工熟悉工作場所的危險性,并對職工和救援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要結合自身業務領域,利用現有設施有組織、有計劃地為提供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和技能
26、的培訓。3、演習 (1)、各專項指揮部、各單位根據預案,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習,做好跨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各種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 (2)、應急演習包括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習,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決策、協調和處置的程序,識別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 十 附則(一)名詞術語、縮寫語的說明 突發公共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總體應急預案:是集團公司組織管理、指揮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和應急行動的整體計劃和程序規范。 專
27、項應急預案:是總體預案的組成部分,是各部門針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各種行動方案、相關保障方案和操作手冊。 分應急預案:是由各單位為應對本單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組織管理、指揮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和應急行動的整體計劃和程序規范。 應急保障預案:是在預案保障措施部分涉及到的由各部門和各單位制定的指揮系統技術、通信、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應急隊伍、交通運輸、醫療衛生、治安、物資、資金和應急避難場所等專項應急指揮部:指為應對某類突發公共事件成立的指揮部。如自然災害、危險化學品專項應急指揮部等。(二)預案管理1、 應急預案制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案應分為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分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預
28、案四種。其中:總體應急預案由安全監察部根據國家法律、法和有關文件的各項要求,負責制定和修訂;專項應急預案由各部門依據突發公共事件分工,根據總體應急預案中的規定,分別負責制定和修訂;分應急預案由各單位根據總體應急預案中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負責制定和修訂。應急保障預案由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中的規定,結合本部門或本單位的實際負責制定和修訂。各部門、各單位在制定各突發公共事件分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預案的過程中,應依照總體應急預案事件等級劃分標準,在各自的分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當中,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等級標準具體加以細化。 2、應急預案審查 為確保應急預案的科
29、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依據我國有關應急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文件,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開展總體、專項應急預案的評審工作,并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各單位制定的分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預案,由各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審查,報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應急預案公布 總體、專項應急預案經過集團應急領導小組審定批準,由總經理簽署后發布。分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預案,由各單位領導簽署后進行發布。4、應急預案修訂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習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各部門、各單位應適時對各類應急預案進
30、行修訂,上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總體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三)、集團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專項指揮部(部門)的聯系電話如下:1、集團辦公室、自然災害專項指揮部:826266672、安全監察部:82622078、82622359、826254643、社會公共安全事件(公安局)110;119 4、航運中斷與港口癱瘓事件專項指揮部(技術工程部):826267605、 險品事件、緊急物資運輸事件(業務部):826267116、港口環境污染事件、公共衛生事件(衛環中心):7、水運基礎設施建設事件(重點工程建設指揮部):87596222(四)專項應急預案目錄:1、 航運中斷與港口癱瘓事件應急預案;2、 社會公共安全事件應急預案;3、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4、 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5、 緊急物資運輸事件應急預案;6、 危險品事件應急預案;7、 水運基礎設施建設事件應急預案;8、 港口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