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戶室內設備維修工作規程用戶室內設備維修工作規程 (1) 工程部文員打印上接維修單,應先將單號和內容登記在維修單記錄簿 上,隨后交對應的班組。非辦公時間的維修工作由強電值班人員負責, 當班所做的維修應在當值日志上記錄,由日班負責通知服務中心補發 維修單。 (2) 工程部技工接單后在維修單記錄簿上簽收。 (3) 根據維修內容準備必要的工具和材料,按相應的維修服務承諾時間到 達維修現場。 (4) 到達用戶單元后應先輕敲門或按門鈴,用戶許可后方能進入室內。 (5) 當判定維修項目屬有償維修時,根據用戶手冊上的收費標準向用戶報 維修價格。 (6) 用戶同意維修,則將收費金額填寫在維修單對應位置上。用戶
2、不同意 該價格,維修人員在維修單上注明原因,交用戶簽名。 (7) 因材料不足暫不能維修的,應向用戶解釋清楚,預計下次維修時間, 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維修單上。 (8) 因用戶自購設備故障無法維修的,應詳細向用戶說明原因,由用戶聯 系其設備的供應商維修,同時將情況記錄在維修單上交用戶簽名。 (9) 根據故障情況采取相應的維修措施,注意做好現場周圍物品的防護和 遮蓋。 (10) 故障修復后,用戶驗收合格,維修人員在維修單上填寫維修結果,請 用戶簽名確認。維修人員清理現場后才可離開。 (11) 維修人員在完成的維修單上簽名,交系統工程師復核簽名,于當日交 給工程部文員。維修單一聯留用戶,另兩聯分留服務中心和工程部。 工程部文員將維修單錄入電腦,并填寫維修登記錄表,定期歸入維修 檔案。 (12) 每周由系統工程師抽取10%已完成的工作單進行回訪, 發現用戶不滿 意的追查,確實屬人為因素應追究維修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