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市防御強臺風應急預案目 錄1 總則11.1 編制目的11.2 編制依據11.3 工作原則21.4 工作重點21.5 適用范圍32 組織指揮體系42.1 指揮機構42.2 工作職責42.3 成員單位53 預報預警與應急響應63.1 預報預警63.2 應急響應64 風前防御與風中應對94.1 防御準備94.2 防強臺風前期處置104.3 風中應對135 應急保障措施155.1 群眾轉移保障155.2 信息保障155.3 應急隊伍保障155.4 資金保障165.5 交通運輸保障165.6 供電保障165.7 供水保障175.8 搶險物資保障175.9 技術支持保障175.10 衛生防疫保障185
2、.11 安置物資保障185.12 治安保障185.13 緊急避風場所185.14 社會救助保障196 風后處置206.1 搶險救災206.2 災后復產226.3 災后救助236.4 補償機制236.5 物資補充236.6 災情調查、評估和總結237 監督管理257.1 宣傳教育257.2 培訓257.3 演習257.4 紀律267.5 責任追究268 附則288.1 預案管理281 總則1.1 編制目的在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基礎上,為有效預防和應對強臺風帶來的災害,進一步提高防御臺風工作能力,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實現防御強臺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保障我市社會經濟全面、
3、協調和可持續發展。1.2 編制依據本預案主要依據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有:(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4)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5)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6)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7)自然災害救助條例(8)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9)防臺風應急預案編制導則(10)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11)珠海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12)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13)珠海市防汛責任追究暫行辦法(14)珠海市防御臺風暴雨災害信息發布工作機制(15)珠海市防御氣象災害規定1.3 工作原則(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科學指揮調度,保障群眾生命安
4、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2)以防為主,防避搶結合。預防與處置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居安思危,常備不懈。做到部署在前、預防在前、研判在前、搶險準備在前。(3)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屬地管理、分級分部門負責。市、區人民政府對處置本行政區域內強臺風災害實施統一指揮和協調,市、區、鎮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為防御與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防風工作負總責。有關行業、單位負責本行業、本單位的防風工作。(4)全民動員,協同應對。堅持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的原則,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效發揮鎮街、村(
5、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形成功能齊全、反應靈敏、協同有序、運轉高效的處置機制。(5)依靠科技,有效應對。堅持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防御臺風災害和應急處置工作水平,做到全面監測、準確預報、及早預警、快速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1.4 工作重點(1)做好群眾避險工作,落實五個百分百工作(出海船只百分百回港;漁排人員百分百上岸;回港船只百分百落實防災措施;暴潮巨浪高危區、小流域洪水高危區、山區地質災害高危區、濱海旅游度假區人員百分百安全轉移;危破房、低洼地簡易房、戶外施工作業人員百分百安全撤離);(2)落實重大基礎設施、建筑工地、廣告牌、鐵塔、行道樹、電力設施、天線等設施防風
6、安全措施;(3)落實江海堤圍、水庫、水閘、深基坑、橋涵隧洞和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低洼易澇區等重點環節安全管理;(4)全面排查供電、供水、排水、供氣、市政公用設施、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排除隱患,制定應急措施,做好防御強臺風襲擊的準備;(5)做好停課、停航、停運、停工、停電、停止旅游、停止公眾活動、停業的應急關停措施工作;(6)加強通信、醫院、重要企業、黨政機關等重要單位自備電源檢查、加固和管理,在外部電源中斷情況下,保證搶修期間生產工作正常運轉;(7)落實通信保障措施,檢查加固重點設施,調配應急通信物資,做好應急通信車輛和搶修施工隊伍準備;(8)全面實施封路、封橋的交通管制
7、措施,高速公路與鄰市協同交通管制;(9)做好各部門搶險救災物資及搶險救災隊伍準備;(10)做好預測、預警,通過報紙、電視、電臺、網站、官方微博、微信、QQ用戶等及時發布臺風預警信息、防御指引;(11)做好輿情監督與引導工作,對臺風災情的報道嚴格按權威信息刊播,堅持正面宣傳,凝聚正能量,突出防災救災工作;(12)做好防臺風搶險、避險、衛生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1.5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影響本市行政區域的強臺風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本預案所稱強臺風是指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達到或大于41.5米/秒(風力14級或以上)的熱帶氣旋。2 組織指揮體系2.1 指揮
8、機構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三防指揮部”)在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以下稱“省防總”)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統一領導、組織與協調全市的強臺風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三防辦”)為市三防指揮部的常設機構。各區(橫琴新區、香洲區、金灣區、斗門區、高新區、萬山區、高欄港區、保稅區,下同)三防指揮部負責本區域內的強臺風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有關部門、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和本行業的強臺風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全市強臺風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實行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啟動本預案同時啟動防風二級應急響應后,市長坐鎮市三防指揮部
9、指揮;啟動本預案同時啟動防風三級應急響應后,市三防指揮部總指揮坐鎮市三防指揮部指揮;市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市三防指揮部主要成員單位負責人、市三防指揮部下設的各工作小組主要成員進駐市三防指揮部,聯合辦公。各級三防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也相應進駐各級三防指揮部。2.2 工作職責市三防指揮部職責、市三防指揮部工作小組(綜合協調組、轉移安置組、宣傳報道組、預警預報組、搶險救援組、安全保衛組、資金保障組、物資保障組、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電力通信保障組、技術專家組、災情統計組)職責、市三防辦職責與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2.2條規定相一致。各區三防指揮部在市三防指揮部和同級政府領導
10、下,應對強臺風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應進一步強化以下職責:(1)做好群眾避險工作,組織本轄區停航、停渡工作,漁船、漁排及水上作業人員在臺風影響前完成轉移上岸;組織居住危破房、低洼地、簡易房、濱海旅游度假區等群眾以及戶外施工作業人員安全轉移;(2)落實建筑工地、江海堤圍、水庫、水閘、地質災害易發區、臨海、臨河(涌)、低洼易澇區等防風(風暴潮)安全措施;(3)加強供電、供水、排水、供氣、市政公用設施、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安全隱患排查,做好防御強臺風襲擊的準備;(3)監督停課、停產、停工、停市、停游措施到位;(4)督促各鎮(街)通知居民小區的物業、住戶做好防臺風各項檢查(如門窗安全檢查、泊車安全檢查等)
11、,做好食物、飲用水、照明儲備準備,高層樓房住戶注意易吹落物品安全檢查;(5)督促農戶、畜牧養殖戶、海上漁戶做好農作物搶收或防護、畜舍加固、漁排加固等防范措施;(6)組織各類應急搶險隊伍(含專家組)、搶險物資器材落實到位。2.3 成員單位成員單位分別是珠海警備區、武警珠海市支隊、珠海市公安邊防支隊、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應急辦、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港口管理局、市海洋農業和水務局、市市政和林業局、市商務局、市口岸局、市文化體育旅游局、
12、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市氣象局、市公路局、市大橋辦、珠海海事局、珠海漁政支隊、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珠海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珠海水文測報中心、港珠澳大橋管理局、港珠澳大橋珠海連接線管理中心、珠海供電局、珠海電信公司、珠海移動公司、珠海聯通公司、珠海鐵塔公司、珠海水務集團、珠海廣播電視臺、各區三防指揮部。當強臺風影響我市以及造成災害時,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團結協作,全力以赴做好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3 預報預警與應急響應3.1 預報預警(1)監測預報市氣象部門負責臺風的監測預報工作。密切監視臺風的生成、發展、登陸和消失全過程,并及時將臺風中心位置、強度、
13、速度等及預測信息報市三防辦。珠海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臺風引發的風暴潮和海浪的監測、預報,及時向市三防辦報送信息。珠海水文測報中心負責對主要河道漲潮河段的水情及風暴潮監測,及時向市三防辦報送風暴潮位、流量等信息。市國土、水利、市政等其他部門做好地質災害、水利工程、城鄉內澇等相關監測和預警工作,及時向市三防辦報送預測預警信息。(2)預警發布市氣象部門通過電視、廣播電臺、12121應急氣象電話、官網、微博、微信等公眾媒體和本單位媒體向社會發布臺風預警消息。珠海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臺風引發的風暴潮和海浪的預警發布。其他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防御臺風職責和專項預案,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根據珠海市臺風暴雨災
14、害防御信息發布工作指引的相關規定,我市新聞媒體負責播報強臺風預警信息和防災減災工作指令,宣傳防御措施。3.2 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啟動條件當預報預警部門發出臺風預警信息后,按照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啟動相應應急響應,當預報有風力14級以上強臺風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含海域,下同),即可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啟動權限報請市三防指揮部總指揮簽批,由市三防指揮部發布啟動防御強臺風應急預案并全面部署防御工作;市三防指揮部視情向市人民政府提請發布緊急動員令,對各區、各有關單位提出具體防御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發布緊急動員令,可同時向全市公眾發布告市民書,指導應對防范措施。應急響應的指揮和協調總指揮主持指揮與會
15、商,對臺風發展趨勢、影響狀況、災害損失等進行會商研判,明確防御重點,全面部署應急防御工作。市三防指揮部組織實施應急防御方案;協調各區、有關單位提供應急保障以及調度各方應急資源;組織協調有關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協調駐珠軍警部隊投入搶險救災;做好災情統計和新聞發布;及時向省防總和市委、市政府報告災情和防御工作情況;研究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信息報送與信息發布(1)市氣象部門每小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報告臺風最新位置、強度、方向、趨勢等信息;珠海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對臺風引發的風暴潮和海浪監測,實時向市三防辦報送信息;珠海水文測報中心對主要河道漲潮河段的水雨情及風暴潮監測,實時向市三防辦報送水雨情信息
16、和風暴潮位信息。市、區三防辦通過數據共享系統獲取實時風情、水雨情、海浪、潮位等數據。防御強臺風工作涉及的工情、險情、災情等信息遵循分級分部門負責原則,及時向各級三防指揮部報送。區、鎮(街)級三防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立即向上一級和市級三防指揮部報送:1)人員圍困急需救援;2)水庫、擋潮水閘、重要堤防等水利工程發生重大險情;3)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發生重大泄露、爆炸;4)可能引發人員傷亡的重大安全隱患;5)發生人員因災死亡;6)其他急需報告事項。(2)報送三防指揮部的工情、險情、災情和工程搶險等信息,由市、區三防辦及時核查,市級報送的信息由市三防辦統一審核,各區三防辦負責審核本區
17、范圍報送的信息。對險情、災情的重要數據和表述,各有關部門在同一時段統計和表述應保持一致。(3)各級三防指揮部與成員單位建立險情、災情信息共享機制,建立成員單位橫向溝通渠道,保證搶險救援信息最快通知到責任單位。(4)防御強臺風發布的工情、險情、災情等信息實行分級發布制度。執行珠海市防御臺風暴雨災情信息發布工作機制。一般信息由本級三防指揮部負責人審批后,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重大災情信息報市政府審核后由市三防指揮部發布。其他信息發布執行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3.5條規定。應急響應調整與結束.1應急響應調整強臺風應急預案啟動后,市三防指揮部根據臺風變化發展,視情調整應急響應級別。新的級別發布后,
18、原應急響應級別自動轉入新啟動的應急響應級別,并及時通過新聞單位向社會發布相關消息。.2應急響應結束當臺風災害及次生衍生危害被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市三防指揮部視情按程序結束應急響應,同時通知市三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4 風前防御與風中應對4.1 防御準備當預計未來我市可能受臺風影響時,市氣象部門要嚴密監測,研判臺風發展動向,及時發布預警信號。當預報未來臺風可能形成強臺風影響我市時,市氣象部門提前發出預警信息,為防御工作爭取充足時間。(1)組織準備市三防指揮部及早部署防臺風和防風暴潮各項檢查、準備工作,明確要求,落實措施;區、鎮(街)三防指揮部按所轄區域,分片包干,層層動員,落實責任人和搶險救災
19、隊伍;各級行業部門根據部門職責落實三防指揮部部署,開展風前檢查,實施整改措施;各級三防指揮部和各級行業部門形成縱向到底、橫向道邊的組織管理。(2)預案準備市三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區及鎮(街)三防指揮部修訂完善三防工作預案、防臺風專項預案。(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因災損毀工程的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險情的水務(主要包括堤防、水(涵)閘、水庫、泵站等)、交通、市政、城建等各類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和科學調控;對在建水務、交通、市政、城建等相關工程落實好防臺風工作預案。(4)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按不低于國家物資儲備的標準,分區域儲備必需的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在防御重點部位,應儲備一
20、定數量的機動搶險救助物資和設備,以備急需。(5)通信準備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網絡,確保三防通信專用網、公安800兆無線數字集群指揮調度系統、氣象監測網、暴雨山洪易發區等的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和暢通。一旦發生常規通信聯絡故障情況,迅速啟動通信應急保障響應,啟用無線電臺、衛星電話等應急通信聯絡手段。4.2 防強臺風前期處置為了爭取充分的準備和安全防范時間,防強臺風前期處置時間節點從氣象部門發布臺風白色或藍色預警至臺風紅色預警。市區三防指揮部、市區三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開展以組織、預案、工程、物資、通信等預防準備為主要內容的各項工作檢查,發現問題限時整改。當預測預報可能發生強臺風時,要在各項工作檢查基礎上,做
21、好防強臺風前期處置措施。(1)珠海警備區、武警珠海市支隊:組織部隊和民兵預備役人員做好參加搶險救災行動準備,協助地方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群眾。(2)珠海市公安邊防支隊:協助督促船舶及時回港避風和維護避風秩序;協助督促船上人員及時上岸避風,落實應急救援力量。(3)市委宣傳部:協調指導境內外新聞媒體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站、官方微博、微信、電子顯示屏等各種形式播發臺風暴雨預報預警信息、防御指引和市三防指揮部搶險救災工作指令,加強對新聞報道和輿情導控,全方位、多角度報道全市防災救災工作,大力宣傳好人好事。(4)市發展和改革局:組織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必要時依法實施臨時價格干預,組織協調保障災區糧食供應。
22、(5)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協調電力、煤炭、油品等物資的市場供應;協調保障防御期間重要業務無線電頻率正常使用,協調電力供應重點用戶做好自備供電設施安全保障和應急電源保障。(6)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法組織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港區內除外),煙花爆竹經營等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協調有關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參與搶險救災。(7)市教育局:指導組織大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及各類非學歷培訓機構風前檢查工作,排除教學區、生活區、周邊環境不安全因素,保障教師學生人身安全,落實停課、停園各項安排。(8)市公安局:加強道路、公共場所巡查,協助屬地政府組織危險區域群眾安全轉移,維持社會治安秩序
23、和社會穩定;保障指揮系統完好和暢通,做好因氣象災害群眾110報警的處警工作,落實搶險器材、物資準備,組織搶險救援隊伍準備待命。(9)市民政局:落實全市緊急避風場所風前檢查工作,明確各級責任人;及時開放所轄應急避護場所,督促開放各區、鎮臨時應急避護場所,妥善安置避險、避災人員,做好救災款物準備工作。(10)市國土資源局:組織指導各區對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協助當地政府對危險區域人員進行轉移與安置。(11)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加強監督、組織建筑設施(如塔吊等)、建筑工地、建筑工棚的風前檢查工作,指導和督促建筑企業轉移工地人員,切斷戶外臨時施工用電電源,指導配合各區政府組織對危房進行排查。(12)
24、市交通運輸局:組織、指導水陸運輸企業防臺風安全檢查,做好所轄在建交通工程的防臺風安全檢查,督促參建單位落實在建的交通工程隱患排查和防范措施,督促在建工地停工和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人員轉移準備工作,督促高速公路管養單位做好管制信息上報、與鄰市協同交通管制等工作。(13)市港口管理局:組織、指導港口危險貨物倉儲企業、港口運營企業防臺風安全檢查,督導落實所轄港口企業對存放危險貨物堆場、庫區等儲存區防臺風安全措施,配合屬地政府落實安全防范措施。(14)市海洋農業和水務局:組織、指導各區對水利工程進行風前檢查工作,對安全隱患采取應急措施,組織、指導在建水利工程設施、設備的安全防護措施,指導、督促做好易淹農田
25、、魚塘的預排水,組織農作物保護、搶收,畜牧業做好圈舍加固保護,督促漁船回港避風,人員上岸,發現工程險情,派出專家趕赴現場指導搶險。(15)市市政和林業局:組織開展重點市政設施、排水設施檢查,對易澇路段加強監視,做好城鎮中心區排水準備工作,督促落實市政設施、城市供排水工程、園林綠化樹木等的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城區排澇應急物資準備,組織市政設施搶修隊伍待命。(16)市商務局:做好實施生活必需品供應應急管理準備,保障市場生活必需品供應穩定。(17)市口岸局:組織落實全市口岸防臺風安全防范措施,落實臨時庇護場所,并根據需要協調相關部門落實臨時避險旅客基本生活必需品供應。(18)市文化體育旅游局:督促各區
26、旅游局和各旅游事業單位落實臺風期間防御措施,加緊排查和整改旅游安全隱患,關停水上娛樂設施和景區,關閉海濱度假區海濱泳場,組織海島旅游人員撤離,停止戶外公眾娛樂活動。(19)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做好緊急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準備,組織醫療救援、心理救助和衛生防疫隊伍待命。(20)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加強檢查戶外廣告設施,對影響防風安全的廣告牌限期整改加固,查處影響防風安全的違法戶外廣告設施和違法建設工程,協助屬地政府做好違章搭建清拆工作。(21)市公安交警支隊:做好封橋封路的準備,做好車輛疏導工作,高速公路與鄰市協同實施交通管制。(22)市公路局:督促下屬各單位做好所管轄范圍內各大型、特大型橋
27、梁和市屬高速公路封橋封路準備,督促在建工地停工和做好人員轉移準備,加強所轄公路的排水措施,協助公安部門和屬地政府做好所轄范圍內的封橋、封路管制措施,組織應急搶險隊伍待命。(23)珠海海事局:加強巡查,督促船舶落實防臺風措施,協助有關部門落實海上作業區等所有海上作業人員撤離危險海域,做好指揮海上救助準備工作。(24)珠海供電局:開展供電設備的特巡特維,指導有自備發電設備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重要部門、重要設施做好電力設備的防護和正常運轉,落實有安全隱患的場所、區域及時停電,統籌安排搶修復電人員、搶修車輛、應急發電車、應急發電機及各類搶修物資。(25)珠海漁政支隊、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發布
28、漁船回港避風或港內漁船轉港避風的通知,督促、檢查漁船回港,船上人員上岸。(26)市大橋辦、港珠澳大橋管理局、港珠澳大橋珠海連接線管理中心:督促、指導各參建單位施工船按照抗風等級及時撤離,并做好機械設備加固、人員轉移工作。(27)珠海電信公司、珠海移動公司、珠海聯通公司、珠海鐵塔公司:開展通信基站等設施安全檢查與防護,落實應急搶險物資,提前調配移動油機、衛星電話等,安排應急通信車輛、搶修施工隊伍待命。其他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防御臺風職責和專項預案,開展防強臺風前期處置工作。我市轄區內重要企業單位如華發集團、格力集團、九洲集團、水務集團、城建集團、交通集團等,在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指導下,啟動
29、本單位的防強臺風應急預案,全面檢查落實防御強臺風安全措施,確保本單位防御在前、措施到位、搶險及時、處置有效。4.3 風中應對(1)信息研判強臺風發生時,市三防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預警預報組、災情統計組根據上報信息內容分類匯總報三防指揮部,指揮部根據臺風破壞情況、危害程度、災情發展態勢等進行會商,提前部署風后救援行動。(2)緊急救援強臺風發生期間出現跨行政市、跨行政區以及區三防指揮部向市三防指揮部請求支援的緊急情況:陸域或海域有群眾生命受到威脅;可能發生群體性安全事故險情;重要機關、單位、工程受到臺風破壞事態嚴峻;市三防指揮部認為其他危害嚴重的事件時,市三防指揮部實施風中緊急救援。各區三防指揮部、
30、各級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按職責實施本轄區、本行業風中緊急救援。緊急救援的原則是確保施救人員的安全前提下科學施救,確保施救人員、救助人員的生命安全。駐珠軍警部隊、民兵預備役、各行業專業救援隊是實施緊急救援的中堅力量。珠海海事局:船舶出險,有需要轉移人員,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房屋、建筑工棚倒塌,有需要轉移人員,督促指導屬地政府實施緊急救援。市海洋農業和水務局:水利工程出險,漁船滯留人員出險,危及群眾安全,督促指導屬地政府實施應急搶險和緊急轉移。市港口管理局:港口危險貨物倉儲企業出險,提出排險方案,督促指導屬地政府實施應急排險。珠海供電局:電網破壞,供電中斷,需搶修復電,應分析風
31、險,切實落實搶修期間安全管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傷病員急救,負責協調救援,屬地政府實施。市市政和林業局:燃氣管道或設施發生燃氣泄漏,實施應急搶險,督促指導屬地政府實施人員緊急轉移。有在建工地的各相關行業部門,視風力情況,指導、組織在建工地搶險。5 應急保障措施5.1 群眾轉移保障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員轉移工作,鎮政府(街道辦)(下稱鎮、街)為人員安全轉移責任主體,根據所轄鎮(街)劃分為若干個區域,明確責任人,分片包干,落實到戶、到人,實行“網格化”管理。民政、交通、國土、衛計、公安、住建、市政、水務漁業、海事、旅游等相關部門,協助屬地人民政府做好人員轉移和安置救助工作。
32、5.2 信息保障通信管理部門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響應,組織有關通信運營企業提供防御強臺風搶險救災通信保障,確保三防通信專用網、氣象監測網、公安800兆無線數字集群指揮調度系統暢通,必要時調度或架設應急通信設備,啟用無線電臺、衛星電話等應急聯絡方式,確保通信暢通。按市三防指揮部的通知要求,向本網手機用戶發布防臺風信息,有效爭取時間,安全轉移人員。5.3 應急隊伍保障(1)市、區三防指揮部應加強三防搶險專業隊伍建設,采用先進技術和裝備,確保緊急搶險需要。水務、國土、交通、衛生、市政、電力、供水、通信等部門應配合搶險救災需要,組織各自部門專業搶險隊伍,在發生災害時趕赴現場實施搶險。各區、鎮(街)、村(居
33、)組織綜合性救援搶險隊伍,作為搶險救災的主要先期處置隊伍和救援補充力量。搶險救災需要調動駐珠軍警部隊、民兵預備役參加時,由市人民政府或市三防指揮部向珠海警備區、武警珠海市支隊提出申請,由部隊按照有關規定協調或派出兵力。(2)市、區三防指揮部負責調動本級三防機動搶險隊;需要支援的,由本級三防指揮部向上級三防指揮部提出調動上級三防指揮部管理的三防專業搶險隊申請,經上級三防指揮部門批準調動;同級其他區域三防指揮部管理的三防機動搶險隊,由本級三防指揮部向上級三防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三防指揮部協調調動。市三防指揮部有權對各區三防指揮部管理的搶險隊伍實施調動。5.4 資金保障市、區人民政府應把防御強
34、臺風應急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應急資金,并足額到位。各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資金分配、撥付、管理和評估工作,保證專款專用。鼓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受災地區、集體、個人進行捐贈和援助。5.5 交通運輸保障(1)交通運輸保障主要由受災各區人民政府協調指揮。當強臺風造成重大災害時,各級三防指揮部會同各級有關單位負責協調,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2)公路部門負責保障公路暢通,組織災區公路應急搶險。(3)公安部門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適時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搶險
35、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動用部隊參加搶險救災時,由公安部門負責部隊行進途中的通行保障。(4)交通運輸部門及時組織搶險救災應急運力。當地交通運輸部門協助當地人民政府落實群眾安全轉移所需應急運力。(5)海事部門負責水上救助工作和維護水上交通秩序。5.6 供電保障電力部門負責防風抗災的電力用電調度和應急救援、搶險現場的臨時供電,特別要落實大面積停電、各級三防指揮部門停電等電力應急恢復措施。5.7 供水保障供水部門組織應急搶修隊伍及時搶修故障管道和供水設施,必要時實施應急供水措施,保障用戶基本生活用水。5.8 搶險物資保障市、區、鎮(街)三防指揮部、行業各部門、相關工程管理單位以及防御重點地區,應按規范儲備
36、防御強臺風搶險物資。物資儲備管理部門應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儲備救災物資的科技含量。物資倉庫(含砂石備料場)管理單位做好物資儲備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隸屬上級單位報送物資的儲備管理情況,做好物資入庫驗收,清點;物資要求專庫存儲,專人管理,建立物資臺賬和物資管理檔案,執行物資倉庫和砂石備料場管理的巡查、登記制度和對防汛物資的檢查、保養制度,及時發現各類隱患,并及時提出維護、改造及保養、維修計劃,報隸屬上級單位審核同意,按政府采購程序組織實施。市三防指揮部的三防搶險物資儲備倉庫,按國家物資儲備定額、標準及實際情況進行儲備。各區三防指揮部根據本地情況做好搶險救災
37、物資儲備,在搶險救災緊急情況下可向市三防指揮部申請調用市級儲備物資援助。市三防指揮部調用物資時,先調用市防汛儲備物資,在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調用各區儲備的防汛物資,必要時向省防總申請援助,可依法向社會征用搶險救災物資。5.9 技術支持保障視災情,各級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聘請水務、地質、建筑、市政、交通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技術專家,成立應急處置專家組,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趕赴現場確定工程應急搶險預案實施方案;參與防御和處置風災和重大工程險情會商,提出決策咨詢、工作建議;參與應急響應期間有關專業技術工作。5.10 衛生防疫保障醫療衛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
38、巡醫問診,指導災區開展防疫消毒、傷病員救治等工作,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5.11 安置物資保障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市商務局負責對重要物資和基本生活物資儲備以及應急管理。由區、鎮(街)政府負責組織分發災區轉移安置群眾在各安置點的食品及生活必需品,各安置點要切實保障每個轉移人員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區、鎮(街)政府組織專人進行巡視檢查。5.12 治安保障公安部門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屬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成員單位聯動配合,依法嚴厲打擊哄搶、盜竊、搶劫等不法行為,保障轉移安置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5.13 緊急避風場所各級人民政
39、府應指定或建立與人口密度、城市規模相適應的應急庇護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安全、有序轉移或疏散群眾。市、區、鎮(街)民政部門按屬地負責緊急避護場所的管理工作。住建、交通、港口、海洋等有關部門負責緊急避風港的規劃和建設。5.14 社會救助保障各級民政部門組織、協調救災救濟工作,災后會同有關方面安置災民和災后重建救助,開展救災款物分配、使用;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積極參加保險;提倡和鼓勵保險公司參與減災科研及宣傳教育、扶助減災設備物資生產與儲備、減災基礎建設等工作。6 風后處置6.1 搶險救災為了及早啟動災后復產復建,盡快恢復城鎮人民正常生活,恢復經濟社會正
40、常秩序,風后處置時間節點從氣象部門發布藍色及以下預警信號時,應及時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市、區三防指揮部經會商后,視情提前啟動搶險救災工作。實施搶險救災的基本要求是“五通”:通水、通電、通路、通信、通航。責任主體強臺風災后的恢復重建由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開展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工程修復、環境污染物清除、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援助的,由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提出請求,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特別重大災情的善后與重建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和市三防指揮部有關成
41、員單位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成員單位應各盡職責、聯動協作,共同做好風后處置工作。各主要成員單位協同搶險救災任務與目標(1)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局、市市政和林業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隊:24小時內打通通往災區的道路,優先保障救災車輛的通行,基本恢復主城區、各區鎮之間主要干道客貨運輸;基本完成城區主要交通干道清障、垃圾清掃、危及人身和行車安全的高空懸掛物清理或設置警戒區;48小時內保障通往災區、救災物資集結地的道路暢通,全市各鎮級交通基本恢復,公路危險地段設置警示標志,城區道路清障、垃圾清除基本完成;開展受損的高空懸掛物、環衛設施、交通設施、綠地、防護林清理工作;72小時
42、內全市交通基本恢復暢通,基本完成橋梁檢測和應急搶險工作,客貨營運全面恢復,完成高空懸掛物、環衛設施、交通設施、綠地、防護林清理并開展修復工作;市容市貌整潔,交通秩序恢復到災前水平。(2)市交通運輸局、市港口管理局、市口岸局、珠海海事局、珠海漁政支隊:24小時內視風力情況,港口、碼頭、渡口逐步恢復運營和作業;48小時內航運基本恢復運營;72小時內港口作業和航運全面恢復到災前水平。(3)市市政和林業局、珠海水務集團:24小時內基本完成主城區漬水排除,搶修受損排水管道,保障主干排水管渠暢通,外排泵站做到全天候運行;加緊搶修受損的供水設施和供水管道,主城區各水廠恢復生產,斷水的鎮、街、小區或片區通過送
43、水車和市政管道應急取水點提供生活用水;48小時內主要排水管網基本暢通,城鎮排漬排澇工作全面開展,全市主要水廠恢復正常供水,爆漏管道搶修基本完成,大部分斷水的鎮、街、小區或片區用戶供水恢復正常;72小時內城鎮排水管網運行恢復到災前水平,城鎮供水全面恢復,保障供水水量、水質、水壓;評估水毀供水、排水設施,制定搶修方案,為災后恢復重建提供依據。(4)珠海供電局:電力故障期間,指導有自備發電設備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重要部門、重要設施維持正常運轉;電力搶修優先恢復各級三防指揮部、安防重點目標、醫院、水廠、水庫、重點泵站、通信、氣象、銀行、電臺電視、報社、救災專用加油站的供電。條件允許時提供發電機或發
44、電車支持。減供負荷60%以上的重大及以上災害,搶修復電城區小于等于3天,鄉鎮小于等于5天,鄉村小于等于7天;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的較大及以上災害,搶修復電城區小于等于2天,鄉鎮小于等于3天,鄉村小于等于5天。(5)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珠海電信公司、珠海移動公司、珠海聯通公司、珠海鐵塔公司:24小時內建立災區應急通信保障和重要業務無線電頻率正常使用,出動應急通信車輛和搶修施工隊伍趕赴現場搶修,基本恢復城區災前70%以上范圍通信;48小時內基本恢復城區災前通信范圍,采取各類應急措施,保障全市城鎮基本恢復通信;72小時內,除個別偏遠地方的基站、通信設備外,基本恢復到災前水平。(6)市財政局
45、:支持受災地區開展救災復產重建工作,緊急撥付救災資金;積極協助業務主管部門向省和中央申請補助資金;根據業務主管部門救災復產重建方案,積極籌措、安排資金,保障方案實施。(7)市國土局:搶險救災期間為開展搶修或建設臨時搶險設施涉及的土地征用、青苗賠償提供支持。(8)市民政局:及時派出工作組查看災情,指導開展安置受災群眾、發放救災物資等災害救助工作;緊急調撥救災物資,發放應急救助資金,向省民政部門爭取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資金;加大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監管力度,規范發放、采購程序;指導災區民政部門做好災情核查工作,協調市財政部門落實下撥救助資金和復產重建補助資金。(9)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醫療隊伍深入災
46、區開展傷病人員救治和轉移,確保得到安全處置;組織疾控、衛生監督機構進入受災區域,對居民區、公共場所、學校、臨時安置點、菜市場、垃圾堆放地等重點場所開展消毒、殺蟲、消除污染源等,指導災區開展疾病防控、飲用水消毒,一旦發生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在最短時間得到救治和控制。(10)市公安局:加強對災區道路、居民區、公共場所、人員密集區的治安巡邏防控,及時接受群眾的報警、求助,全力維護社會治安,堅決打擊災區哄搶、盜竊、搶劫等各類違法案件,及時制止引發群體事件苗頭;組織公安消防隊伍救助受困群眾,協助組織群眾安全轉移。(11)市海洋農業和水務局:指導災區開展水毀水利工程、原水供水管道修復重建工作。
47、指導農業、畜牧養殖業、漁業災后復產工作。(12)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指導建筑工地復工,排除安全隱患;指導、配合各區政府組織落實受損房屋、倒塌房屋的恢復和重建以及災區房屋安全鑒定等工作。各三防成員單位根據本單位職責落實相關災后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在實施救援、搶修過程中需要增援力量,要及早向本行業上一級部門提出請求,地方需增援軍警部隊的,報請市三防指揮部協調增援。6.2 災后復產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部署下,由市三防指揮部協調和各三防成員單位參予,開展災后復產重建工作。制定復產重建工作方案,任務分解到部門,落實到單位。各級各部門積極按照部署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全力推進復產重建工
48、作。6.3 災后救助強臺風災后救濟救助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民政局、市減災委員會會同有關方面開展,主要任務是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居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接收、管理、分配市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獻;開展災情核查和統計上報工作;指導、督促各區社會救助和救災工作。6.4 補償機制對防御強臺風搶險期間征用的個人和集體物資,按照依法補償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對參與搶險的人員可按規定給予適當補助。6.5 物資補充針對強臺風應急響應期間三防搶險物資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備要求,將搶險物資及時補充到位。6.6 災情調查、評估和總結(1)發生強臺風災害后,
49、市三防指揮部各相關單位應組織有關專家和人員,對強臺風災害進行調查,計算、復核,確定臺風強度、路徑、影響范圍;對防洪工程發生的險情分析原因,提出除險加固意見;總結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經驗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2)市三防辦對上報的災情進行匯總統計和上報;對特別重大的災情,市三防指揮部成立專項工作組進行調查、核實;對災害影響和后果進行評估,提出處理意見和措施;(3)市三防辦組織專家對強臺風的主要特征、成因及規律進行分析,對防御強臺風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評估,有針對性地提出防御強臺風工程規劃、建設和管理建議,不斷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提高應對強臺風災害的能力。7 監督管理7.1 宣傳教育(1)新聞單
50、位應加強對防御強臺風災害搶險、避險及衛生科普知識的宣傳,提高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避險、自救、互救能力。(2)教育部門將防風搶險、避險逃生等常識納入中小學教育課程,并在學校開設的防災課程中增加防臺風應急處置和自救的相關內容。(3)各部門根據行業特點組織職工開展防災、避災、救災知識宣傳教育。7.2 培訓(1)堅持和完善對行業部門各級領導、責任人、指揮人員和救災人員進行防御強臺風定期培訓制度,要將工程搶險、防御臺風知識和防御強臺風應急預案列為培訓內容。(2)按分級負責原則,市、區、鎮各級三防辦分別組織防汛行政責任人、技術負責人和三防搶險骨干人員的培訓。(3)駐珠海部隊、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應加強
51、防御強臺風搶險工作的培訓,市三防指揮部門和相關單位應給予支持與協作。(4)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對行政責任人主要培訓內容為風前檢查的重點難點、搶險救災組織與協調、信息審核與報送、工作紀律與職責等;區、鎮三防辦組織的主要培訓內容為預報預警基本知識、風前準備各項工作要點、災情統計、信息報送、防災自救知識等;專業隊伍除了三防基本知識、工程搶險知識外,還包括專項技能培訓如切割機、電焊、液壓剪等的操作,潛水、沖鋒艇駕駛、受傷救助等培訓。7.3 演習(1)市、區、鎮(街)三防指揮部(所)根據工作需要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防御強臺風應急準備、部門協調能力和應急響應能力。(2)各行業專業搶險
52、隊伍應針對本行業可能發生的各類險情、災情,定期進行搶險救災演習。演習內容主要包括針對特定災情采取的各項應急響應措施以及常用的查險、探險、搶險方法等。(3)演習還可進行軍地聯合演習、市區配合演習、區與區配合演習等多種形式。7.4 紀律應急響應期間三防指揮部成員、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各工作小組成員、專業搶險救災成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請假,不得擅離崗位;各成員單位必須服從市、區(當任務歸屬區管轄指揮)三防指揮部的命令,承擔指派的應急任務;各成員單位、個人不得阻撓市、區三防指揮部依法緊急調用物資、人員或征用場地;各成員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和實際情況報告災情;各成員單位、個人不得擅自發布災情信息,傳播謠言
53、,影響應急搶險救災工作。7.5 責任追究強臺風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追究制度。強臺風災害過后,各級三防指揮部、各級三防成員單位要認真總結防風抗災工作的經驗教訓,重大事件應對得失,檢查預案執行情況,各級三防指揮部對各成員單位進行考評。對在搶險救災中有立功表現的個人和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執行三防指揮部指令的、風前檢查處置不到位,疏忽大意造成安全漏洞對災情負有一定責任的、因失職瀆職而貽誤搶險時機的、搶險救災不力的單位和人員,根據情節和造成損失的嚴重性,分清責任主體,依據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珠海市防汛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依法、依規追究單位和個人責任,并予以處罰。對發生的災
54、情或違反規定紀律的事件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的領導干部,一經查實嚴肅追究問責。對在救災款物撥付、分配、發放過程中營私舞弊、謀取私利的干部和工作人員,一律就地免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阻撓三防指揮部緊急調用物資和人員、征用場地、搶修維修設施設備的個人,公安機關可以采取強制措施。8 附則8.1 預案管理本預案由市三防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編制,是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的二級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并報省防總備案。各區三防指揮部根據本預案制定本級的應急預案,經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批準實施,并報市三防指揮部備案。市三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結合本預案編制本部門應急響應實施方案,并報市三防辦備案。本預案管理同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相一致,執行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6.1.2、6.1.3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