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 總則1.1 編制目的1.2 編制依據1.3 響應分級1.4 工作原則1.5 適用范圍2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2.1 應急處理指揮機構2.2 縣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2.3 專家咨詢委員會2.4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的職責2.5 應急聯動機制2.6 應急組織體系框架3 預防、預警3.1 監測3.2 預警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與通報4.1 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4.2 報告時限和程序4.3 報告內容5 應急響應5.1 應急響應程序5.2 應急處置5.3 響應結束6 后期處置7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保障7.1 技術保障7.2 物資經費保障7.3 通訊與交通保障7.
2、4 法制保障7.5 培訓和演練7.6 宣傳教育8 附則8.1 預案管理8.2 名詞術語8.3 預案實施9 附件理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 總則1.1 編制目的及時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1.2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四川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實施辦法、四川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突發事
3、件應對條列、理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結合理縣實際制訂本預案。1.3 響應分級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級)、較大(級)和一般(級)4級。1.3.1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其他省(市)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擴散趨勢。 (3)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個省(市)并有擴散趨勢。(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并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
4、流行。(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6)與我省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在我縣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國家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3.2 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在1個縣行政區域內,1個平均潛伏期內(6天)發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關聯的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縣。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3)在我縣發生腺鼠疫流行, 1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圍波及其他市(縣)。(4)在我縣發生霍亂流行,1周
5、內發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其他市(縣),有擴散趨勢。(5)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以上縣,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6)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尚未造成擴散。(7)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縣以外的地區。(8)發生重大醫源性感染事件。(9)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11)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12)隱匿運輸、郵寄烈性生物病原體、生物毒素造成我縣行政區域內人員感染或死亡的。(13)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6、1.3.3 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5例,流行范圍在1個縣行政區域以內。(2)腺鼠疫發生流行,在1個縣行政區域內,1個平均潛伏期內連續發病10例以上或波及2個以上縣。(3)霍亂在1個縣行政區域內發生,1周內發病1029例或波及2個以上縣。(4)1周內在1個縣行政區域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5)在1個縣行政區域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6)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7)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8)
7、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3.4 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IV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腺鼠疫在1個縣行政區域內發生,1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10例。(2)霍亂在1個縣行政區域內發生,1周內發病9例以下。(3)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4)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9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4 工作原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工作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明確責任
8、;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依法處置,科學規范;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部門協調,公眾參與的原則。1.5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范圍內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2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處理指揮機構縣衛健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向縣政府提出成立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2.1.1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與職責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縣長
9、任總指揮長,相關縣級領導和縣衛健局局長任副總指揮長,縣衛健局局長兼辦公室主任,指揮部成員由縣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擔任,指揮部負責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領導和指揮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縣級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縣政府或者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啟動部門應急措施,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處理工作,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任務。2.2 縣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有縣應急管理局、縣委宣傳部、縣衛生健康局、縣發改局(縣物價局)、縣經信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科技和農
10、業畜牧水務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林草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文體旅游局、縣人社局、縣生態環境局、縣氣象局、縣外事臺僑辦、縣紅十字會、縣愛衛會、縣武裝部、縣武警中隊等。縣衛健局:組織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醫療救治和各項防控措施并進行檢查、督導;根據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離、封鎖有關地區的建議;及時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組織全社會開展除“四害”等愛國衛生活動及全民衛生教育和宣傳。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較大以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應急管理、指導工作。縣發改局:負責疾病預防控制、緊急醫療救治、衛生監督體系和采供血機構建設規劃,健全全縣公共衛生體系,保障應對突發公
11、共衛生事件所需基礎設施建設費用。 縣經信局:負責組織應急疫苗、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衛生防護用品的緊急調度,維護市場秩序,保持物價穩定;協調電力、通訊、成品油的應急保障,保證應急供應。負責組織應急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組織做好參加外經貿活動人員的衛生防病宣傳、登記、觀察工作,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外經貿活動期間發生和跨地區傳播擴散。縣財政局:負責建立公共衛生財政體系,保證必要的經費支持,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和捐贈資金監管工作。縣教育局:在專業部門的指導和協助下,組織實施學校和托幼機構中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學校和托幼機
12、構內發生和發展,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縣公安局:負責密切注視疫情動態和與疫情有關的社會動態,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與疫情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實施強制隔離措施。縣司法局:做好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的法制宣傳,督促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制定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規、規章并檢查執行情況縣科技和農業畜牧水務局:負責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技術和方法的研究,協調、解決衛生應急相關技術研發和應用中的科技問題。負責組織動物疫情的監測、調查、控制、撲滅等應急工作。加強對與人類密切接觸的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及時向衛生
13、部門通報相關信息。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協助衛生部門對乘坐公路、水路等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確保應急事件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的運送,做好疫區的交通管理工作。縣林草局:負責組織開展野生動物間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和調查處理工作,及時提出相關預警信息,通報衛生等相關部門。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物資、動物和動物產品以及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產品交易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對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監管,流通領域引起食物中毒的污染食品進行調查處理;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械的質量監督和管理;加強對應急物資的質量監督,查處制假售假等違
14、法行為;負責生產領域食品質量監管,對生產領域引起食物中毒的污染食品進行調查處理。縣文體旅游局:負責做好旅游團的衛生防病管理;對旅行社、導游、旅游人員開展衛生防病知識宣傳、登記及觀察工作,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海內外旅游團隊中發生和跨地區傳播擴散。縣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環境質量監測與環境保護執法監督,維護環境安全;負責調查處理環境污染事件。縣民政局:組織做好受威脅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給予特困群眾生活及醫療救助。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國內外企業、個人以及外國政府、境外組織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捐贈款物管理和發放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理和其他善后工作。縣氣
15、象局:及時提供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有關的氣象資料和信息,做好有關氣象預測和報告。必要時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區域進行臨時可移動氣象監測,提供實時預測預報信息,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需要,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縣人社局: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人員發生工傷后的有關待遇政策落實工作。縣委宣傳部:及時報道衛生部授權發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并積極主動地正確引導輿論,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宣傳報道,防病知識普及和危機心理干預等工作。縣外事臺僑辦: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涉外事務、對外新聞發布、向相關國際組織及有關國家通報情況、接待國際組織考察、爭取國際援助等方面工作。縣紅
16、十字會:組織群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互救,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需要向社會發出呼吁,依法接受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縣武裝部:應地方商請調集軍隊衛生資源,支援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武警中隊: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行動,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現場管控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需要和本部門職責,組織開展緊急物資進口、市場監管、控制污染擴散、制定相關法規以及縣人民政府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交辦的相關工作任務。2.3 專家咨詢委員會縣衛健局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委員會,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準備和處理提供咨詢和建議;參與制定、修訂應
17、急預案和技術方案;提出判定事件級別和修改級別的意見;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對應急反應的終止、后期評估提出咨詢意見;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和日常管理機構交辦的其它工作。專家咨詢委員會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類別設立專家組,按照職責分工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提供咨詢和技術指導。2.4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的職責2.4.1 醫療機構組建醫療救援應急隊。負責病人的現場搶救、運送、診斷、治療、醫院內感染控制,檢測樣本采集,尸體解剖,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2.4.2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全縣流行病學調查、處理及實驗室檢測技術指導和支持任務。負責突發
18、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包括對有關人員采取觀察和隔離措施,采集病人和環境標本,環境和物品的衛生學處理等),病因現場快速檢測和實驗室檢測,加強疾病和健康監測。2.4.3 衛生執法監督機構縣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支隊協助縣衛健局組織實施全縣衛生監督檢查,指導各縣開展衛生監督工作。對事件發生地區的食品衛生、環境衛生以及醫療衛生機構的疫情報告、醫療救治、傳染病防治等進行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2.4.4 采供血機構負責應急采供血工作,保障醫療救治血液及血液制品的采集、儲備、調配、供應、質量控制和相關信息報告,并為醫療機構提供輸血指導。2.5 應急聯動機制2.5.1 調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
19、和處理按照部門職能由主管部門承辦,相關部門協辦。職責分工為: 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預防接種引起的群體性反應事件的調查處理,由衛生部門承辦,相關部門協辦。對疑似投毒事件的調查處理,由公安部門承辦,相關部門協辦。對食物中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由市場監管部門承辦,相關部門協辦。對重大職業中毒事件的調查處理,由應急管理部門承辦,相關部門協辦。對懷疑為因藥械質量引起的群體性反應事件的調查處理,由市場監管部門承辦,相關部門協辦。對懷疑為水、空氣等環境受到化學性、生物性污染事件以及輻射事故的調查處理,由生態環境部門承辦,相關部門協辦。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
20、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和處理,按部門職能分工,由主管部門和機構承辦,相關部門協辦。2.5.2 應急聯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處理的需要,事發地及其他有關單位要服從當地人民政府或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承擔相關的應急處置工作任務。2.6 應急組織體系框架(見附件1)3 預防、預警3.1 監測全縣建立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各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等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其他部門和機構收集的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的信息應及時向上述機構通報。縣衛健局負責組織開展區域內重點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動監測及監督管理,保證監測質量。3.2 預警全縣
2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信息由縣政府新聞辦發布。預警級別分為一般(級)、較重(級)、嚴重(級)和特別嚴重(級)4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預警信息包括事件的性質、原因、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波及的范圍、提醒事項和應采取的措施等。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與通報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有權向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4.1 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1)責任報告單位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縣衛生健康局;鄉鎮人民政府;其他有關單
22、位:主要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單位、與群眾健康和衛生保健工作有密切關系的機構,如環境保護監測機構、食品藥品監督檢驗機構和教育機構等。(2)責任報告人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4.2 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盡快向所在地縣衛生健康局報告。接到報告的縣衛生健康局應當在2小時內盡快向縣人民政府和州衛健委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和緊急處置,隨時報告勢態進展情況。縣、鄉(鎮)人民政府應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盡快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報告應逐級上報。但對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公共衛生
23、事件,縣衛生健康局在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后,可直接上報省衛生健康委并同時報告州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報告信息后,應逐級及時審核信息,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并匯總統計、分析,按照規定上報本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上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4.3 報告內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分為首次報告(附件2)、進程報告(附件3)和結案報告(附件4),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進程。首次報告未經調查確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已采取和擬采取的主要措施。經調查確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性質、波及范圍、危害程度
24、、流行病學分布、勢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5 應急響應5.1 應急響應程序5.1.1 一般(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響應(1)事發地縣衛生健康局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應急隊伍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致病致殘人員醫療救治、傳染病病人及密切接觸者隔離和醫學觀察、環境生物樣品采集檢驗和消毒、殺蟲、滅鼠等緊急處理措施;及時組織專家對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判定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和等級;同時按照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和縣衛健局報告;必要時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啟動縣應急預案的建議。(2)事發地縣人民政府決定啟動縣應急預案。成立縣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5、。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交通、通訊工具和醫療器械、防護設備及藥品等物資供應;檢查督導有關部門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措施;督導鄉(鎮)人民政府按照應急要求組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防止事件擴大和蔓延。(3)縣衛健局迅速組織專家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檢查督導縣內其他縣衛生健康局的應急準備工作。5.1.2 較大(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響應(1)縣衛健局負責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啟動縣應急預案的建議。迅速組織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致病致殘人員救治、傳染病病人及密切接觸者隔離和醫學觀察、環境生物樣品采集檢驗和消毒、殺蟲、滅鼠等緊急處理措施;按照規定向
26、縣人民政府、省衛生健康委報告調查處理情況。(2)縣人民政府決定啟動縣級應急預案。成立縣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政府相關部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決定擬采取的應急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做好醫療救治、人員隔離與疏散安置工作,依法進行疫區的確定與封鎖;做好輿論宣傳和健康教育工作;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經費和交通、通訊工具以及醫療救治、預防用防護設備、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供應,檢查督導政府相關部門和縣人民政府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措施,防止事件擴大和蔓延。(3)縣人民政府啟動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縣指揮部,按照縣人民政府的要求,組織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縣衛生健
27、康局組織專業應急隊伍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5.1.3 重大(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響應縣人民政府按照上級要求,組織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啟動應急預案,成立縣指揮部,在縣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縣級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落實有關控制措施。鄉(鎮)人民政府在縣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開展相應工作。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要求,組織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調查處理情況。5.1.4 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響應(1)縣人民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縣指揮部,在縣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領導、
28、協調指揮有關部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檢查督導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承擔規定的應急任務、落實有關預防控制措施;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積極配合、大力支持應急處置專業機構進行現場調查處理、采樣等工作。事發地鄉(鎮)政府在縣指揮部的指導下,開展相應工作。(2)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要求,迅速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衛生應急隊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防止事件擴大和蔓延;及時向本級政府、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調查處理情況。(3)非事發地各級政府按照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要求和部署,做好應急處置準備;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要主
29、動開展監測并落實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傳染病傳入或者事件在本地發生;加強信息收集和報告工作,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服從縣指揮部的調度,給予事發地人員、技術、物資、裝備等支持。5.2 應急處置52.1應急處置原則縣、鄉(鎮)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級別做出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并依據事件發生發展變化,及時調整響應級別。邊搶救、邊調查、邊核實、邊處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上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啟動后,下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自然啟動,政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即刻成立。522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通報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實際情
30、況和工作需要,縣衛健局及時向縣有關部門以及軍隊有關部門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同時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縣(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通報突發事件的情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的縣衛生健康局及其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及毗鄰和可能波及的縣衛生健康局及其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縣衛生健康局及時通知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部門作好應急處置準備,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并服從縣衛健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的應急處置工作。縣政府有關部門,對已經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者發現可能引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形時,應當及時向縣
31、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通報。52 .3 宣傳報道縣委宣傳部負責向社會及時、準確、全面發布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5.2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流程(見附件5)5.3 響應結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終結和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一般(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結建議,報縣級人民政府或縣指揮部批準后實施,并向縣衛健局報告。較大(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州衛健委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結建
32、議,報州人民政府或州指揮部批準后實施,并向省衛生健康委報告。重大(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須經省人民政府或省指揮部批準后實施。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按照國務院或國家指揮部或國家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規定實施。6 后期評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患者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等,評估報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7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保障7.1 技術保障7.1.1 信息系統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建立全縣
3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信息系統,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信息傳遞等工作。信息系統包括突發事件網絡直報系統、120指揮中心、應急指揮與決策系統,由網絡傳輸系統、軟件系統、數據庫系統及相關技術機構組成,覆蓋縣、鄉鎮、村(社區)的網絡系統,采用分級負責的方式實施。縣衛健局負責縣級部分的實施。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救治機構、衛生監督執法機構和采供血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7.1.2 醫療衛生應急體系縣、鄉(鎮)建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的責任,承擔疾病預防控制、突
34、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疫情信息收集報告、監測檢驗評價、健康教育促進等公共衛生職能。衛生監督機構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范執法監督行為,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對衛生監督人員實行資格準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衛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全縣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醫療救治體系由急救機構、傳染病救治機構、采供血機構組成。縣人民醫院建立緊急救援和傳染病病區,鄉鎮衛生院設傳染病門診和隔離留觀室。7.1.3 醫療衛生應急隊伍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建立由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執法監督、采供血和中醫藥等機構技術水平較高、臨床和現場處置經驗豐富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各類醫療衛生應急隊伍,并配備必要的醫療救治和
35、現場處置設備裝備,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能迅速趕赴現場,及時開展醫療救治和流行病學調查及現場處置工作。縣衛健局組建的縣級醫療衛生應急隊伍包括傳染病、食物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核事故和突發放射事件、職業中毒和化學污染中毒以及醫療救援、采供血等醫療衛生應急隊,每類隊伍各10人左右。縣衛生健康局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需要,結合本地實際參照縣級建立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衛生應急隊。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建立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資料庫,實行計算機管理;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及時進行人員調整。7.2 物資經費保障7.2.1 物資儲備縣、鄉(鎮)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的計劃,加強應急處置
36、物資儲備。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提出衛生應急物資儲備計劃;經貿部門負責組織、落實物資儲備;財政部門保障物資儲備經費。物資儲備種類包括:藥品、疫苗、醫療衛生設備和器材、快速檢驗檢測技術和試劑、消毒藥械、傳染源隔離及衛生防護用品和應急設施。7.2.2 經費保障發展改革部門要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規劃;財政部門按規定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日常工作經費、應急處置經費以及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所需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縣人民政府應積極通過國際、國內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用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7.3 通訊與交通保障縣衛生醫療救治隊伍要
37、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通訊設備和交通工具。7.4 法制保障縣司法局、縣衛健局等有關部門要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起草制定并不斷完善我縣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規、規章。7.5 培訓和演練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考核制度;統一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需要公眾參與的應急演練必須報本級人民政府同意。縣衛健局要選擇綜合實力較強、專業特點符合醫療衛生應急需要的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作為應急隊伍的培訓基地,承擔相應的培訓和演練任務。7.6 宣傳教育縣、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
38、電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和宣傳。8 附則8.1 預案管理本預案由縣衛健局負責解釋、修訂、完善。各鄉鎮參照本預案并結合本鄉鎮實際,制定本鄉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8.2 名詞術語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發病率水平的情況。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相同或相似臨床表現的病人,且病例不斷增加,范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職業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眾多或傷亡較重的中
39、毒事件。新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黃熱病、人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現過的傳染病。我國已消滅傳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8.3 預案實施本預案由縣人民政府批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9 附件9.1理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圖9.2理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首次報告單9.3理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報告單9.4理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案報告單9.5理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附件1 理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圖理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急處理專家委員會(設專家組)組)縣氣象局縣科技和
40、農畜水局農村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衛健局縣經信局縣司法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生態環境局縣林草局縣外事臺僑辦縣武裝部縣愛衛會縣武警中隊縣紅會縣文體旅游局縣市場監管局 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衛生監督應急隊疾病控制應急隊醫療救援應急隊采供血應急隊應急隊指揮部辦公室附件2理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首次報告單 報告單位(簽章)報告人報告日期信息來源疑似診斷發生地點波及范圍患病(傷亡)人數癥狀體征采取的措施擬采取措施附件3理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報告單報告單位(簽章) 續報編號 第 期報告人報告日期年 月 日信息來源 事件性質發生地點波及范圍危害程度流行病學分布患病(傷亡)人數死亡 危重病例癥狀體征救治情況事態評估應急處置措施附件4理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案報告單報告單位(簽章) 報告人報告日期 事件名稱總體描述應急處置 主要措施救治情況處置效果 評價處置經驗存在的問題建議意見附件5理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 指 報 指 告 示指揮協調 報告 指示 報告 指示處置措施 響應結束成立縣指揮部(辦公室)縣政府縣衛健局 報告建議書 啟動預案 應急響應州政府州衛健委應急保障 指示 報 指 報 命宣傳報道 告 示 告 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