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寧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目錄1 總則.(6)1.1編制目的(6)1.2編制依據(6)1.3 工作原則.(6)1.4概念、分類與分級(7)1.4.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定義.(7)1.4.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類與分級(7)1.4.2.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8)1.4.2.2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8)1.4.2.3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9)1.4.2.4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10)2 組織機構與職責(11)2.1 應急指揮處理體系.(11)2.2 成員部門職責.(12)市衛生計生委.(12)市委宣傳部.(12)市發展改革委.(13)市物價局.(
2、13)市工信委.(13)市教育局.(13)市科技局.(13)市公安局.(13)市民政局.(14)市財政局.(14)市人社局.(14)市環保局.(14)市城管局.(14)市交通運輸局、民航、鐵路部門.(14)市農委.(15)市商務局.(15)市愛衛辦.(15)市食品藥品監管局.(15)市安監局.(15)市旅發委.(15)市外僑辦.(15)市工商局.(15)市質量技術監督局.(16)市紅十字會.(16)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16)武警南寧市支隊.(16)2.3日常管理機構職責(16)2.3.1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16)2.3.2各縣(區)、開發區應急機構.(17)2.3.3專家咨
3、詢委員會.(17)2.4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與職責.(18)2.4.1醫療機構.(18)2.4.2疾病預防控制機構.(18)2.4.3衛生監督執法機構.(18)3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19)3.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19)3.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20)3.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20)3.3.1責任報告單位、責任報告人.(20)3.3.2報告時限和程序.(21)3.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評估與確認.(21)3.4.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評估.(21)3.4.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確認.(21)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響應與終止.(22)4.1應急響應啟動.
4、(22)4.2應急響應措施.(22)4.2.1各級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22)4.2.2衛生計生行政部門.(24)4.2.3醫療機構.(25)4.2.4疾病預防控制機構.(26)4.2.5衛生監督機構.(27)4.2.6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27)4.2.7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響應措施.(27)4.3應急響應終止.(28)4.3.1應急響應終止條件.(28)4.3.2應急響應結束程序.(28)5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保障.(29)5.1組織保障.(29)5.2技術保障.(29)5.2.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29)5.2.2應急醫療衛生隊伍.(29)5.2.3醫療救治網絡.(
5、30)5.3后勤保障.(30)5.3.1物資儲備.(30)5.3.2經費保障.(31)5.3.3通信與交通保障.(31)5.3.4宣傳教育.(31)6 預案管理與更新.(31)7 附則.(31)1 總則 1.1編制目的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1.2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國務院頒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以
6、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1.3工作原則(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防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要開展有效的監測,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在各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級別,實施分級控制、分級管理,并啟動相應級別的預警
7、和響應。(3)依法規范,措施果斷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提供系統、規范的管理制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迅速采取措施。(4)密切配合,科學防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范和處理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先進的科學技術保障。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科學防治。要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1.4概念、分類與分級1.4.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對社會公
8、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1.4.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進行預警。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疫情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的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擴散的趨勢。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并有擴
9、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并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國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 在一個縣(區)域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6天)發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關聯的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的縣(區)。 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腺鼠疫發生流行,在一個設區的市行政區域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圍波及2個及以上設區的市。 霍亂在一個設區的市行政區域內流行
10、,1周內發病30例以上;或波及2個以上設區的市,并有擴散趨勢。 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以上縣(區),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尚未造成擴散。 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縣(區)以外的地區。 發生重大醫源性感染事件。 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對多個設區的市造成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境內外隱匿運輸、郵寄烈性生物病原體、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內人員感染或死亡的。 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嚴
11、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5例,流行范圍在一個縣(區)行政區域以內。 腺鼠疫發生流行,在一個縣(區)域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連續發病10例以上;或波及2個以上縣(區)。霍亂在一個縣(區)行政區域內發生,1周內發病1029例;或波及2個以上縣(區),或市區首次發生。一周內在一個縣(區)域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在一個縣(區)行政區域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
12、49人,或死亡4人以下。發現脊髓灰質炎病毒變異株病例或發生聚集脊髓灰質炎臨床符合病例。學校、幼兒園、旅游景區、涉外飯店、重要廠礦等重點場所發生傳染病暴發疫情或中毒事件或其他較大影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腺鼠疫在一個縣(區)行政區域內發生,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10例。霍亂在一個縣(區)域內發生,1周內發病9例以下。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9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乙類、丙類法定傳染病局部爆發,報告時無危重病人和死亡病例。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
13、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早期、及時、有效預警,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結合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際情況及應對能力,對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標準提出補充和調整意見,報自治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訂。2 組織機構與職責2.1應急指揮處理體系南寧市突發共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為處置南寧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領導機構,指揮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衛生計生委主任擔任,各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調動社會力量和各種資源,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衛生應急指揮中心)設在市衛生計生委。縣(區)
14、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成立相應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和現場指揮,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事件調查處置、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及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等工作。督促各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根據行業特點,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并監督執行。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必要時,組織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演練??h(區)、開發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并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
15、落實工作,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并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信息。2.2成員部門職責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制定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技術方案;負責確定監測點及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動態;負責組建由衛生管理、流行病學、臨床醫學、檢驗檢測等專業的專家組成的專家咨詢組;組建、培訓由流行病學、臨床醫學、實驗室檢驗、衛生監督、環境消毒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應急機動隊伍和醫療急救隊伍,落實對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傳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及實驗室檢測工作;對事件現場進行衛生處置,提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監督措施的落實;開展健康教育,保護易感人群
16、,防止疫情擴散;協調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各相關部門協同開展應急處置,確保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衛生防疫和醫學救護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及時準確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措施,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協助組織新聞媒體廣泛開展科學知識宣傳,做好群眾防病知識宣傳,提高市民自我防范能力,消除群眾的恐慌心理,營造有利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輿論氛圍。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把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做好公共安全體系及應急體系建設項目的審批工作。組織應急物資的儲備和調度。協調有關信息資源共享應用。市物價局:負責
17、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期市場價格的監督管理和市場藥品及相關商品的價格監測,嚴密關注市場價格行為,必要時啟動價格應對預案,對市場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市工信委: 負責組織我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的生產;配合有關部門抓好市場秩序的整頓。負責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通訊聯絡暢通。市教育局:負責加強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范工作,落實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及自我防護工作。市科技局: 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需要,及時組織科技力量協作攻關,支持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臨床治療、實驗室檢驗等各項科學研究。市公安局:負責協助衛
18、生計生及有關部門及時封鎖可疑區域,負責做好疫點、疫區現場的治安管理工作;做好交通疏導工作,保障疫情處理車輛、人員迅速抵達疫區;協助相關部門依法對需要采取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不予配合的人員,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對社區居民的安撫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實施社會救助。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的社會捐贈資金、物品的接收,負責賑災資金和物資的籌集、發放及管理工作。督促殯儀館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傳染病患者遺體的運送和火化工作。市財政局:負責保證必要的經費支持,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所需的經費,核撥應由市人民政府承擔的應急費用,并對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市人社局:按照
19、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規定,協助做好參加我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患病期間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工作。市環保局:負責全市范圍內醫療廢水和醫療廢物安全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市城管局:負責全市生活垃圾的污染治理,配合愛國衛生運動,提高環境衛生水平,指導組織全市環衛系統強化環衛設施及裝備的消毒預防工作。市交通運輸局、民航、鐵路部門:負責承擔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等應急處理物資的緊急運輸任務,確保應急處理物資及時運送到位。優先安排疫區緊缺物資的運送和人員疏散,做好疫區的交通運輸管理工作。市農委:負責組織做好家畜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開展與人類接觸密切的家畜家
20、禽等人畜共患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及時與衛生計生部門互通人畜共患疾病疫情信息。市商務局: 負責組織做好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和供應工作。配合發展改革部門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工作。市愛衛辦:負責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組織動員開展清潔衛生、除四害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醫療救治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維護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正常秩序,依法打擊各種違法行為,確保醫療救治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有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市安監局:負責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
21、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依法責令整改,消除隱患。市旅發委:負責指導旅行社做好旅游團隊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通過旅游途徑擴散;督促旅游服務行業有關單位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市外僑辦:負責涉外機構及人員的協調、溝通工作;協助市委宣傳部等部門做好對外的新聞宣傳工作。市工商局:負責依法開展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物資市場的監管,把好市場準入關,維護正常的市場流通秩序。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對除藥品、醫療器械以外的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生產的其它應急物資的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保證產品質量。市紅十字會:負責開展全民應急衛生救護普及培訓;組織群
22、眾開展救護和救助,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具體情況,向國內發出呼吁,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組織做好出入境衛生檢疫工作,防止傳染病的傳入和傳出;收集和提供國外相關傳染病疫情動態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負責用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相關進口產品的檢驗檢疫監管。武警南寧市支隊:負責協助公安局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其它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本部門職責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的需要,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共同完成各項相關工作。2.3日常管理機構職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市突發公共衛生
23、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在發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時,履行相應職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相關法規、規章的起草工作;擬定預防與應急準備的年度工作計劃;建立技術人員、應急物資、技術儲備信息庫并進行動態管理;負責收集、整理、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信息并上報市委、市政府、自治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突出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開展評估,提出預警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制訂、修改市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單項預案,并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縣(區)、開發區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案,
24、對各地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查。各縣(區)、開發區應急機構:各縣(區)、開發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參照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設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構,負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協調、管理工作。專家咨詢委員會: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由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響應的級別以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議;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準備提出咨詢建議;參與制訂、修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后期評估提出咨詢意見;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常管理機構和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其它工作??h(
25、區)、開發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需要,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咨詢委員會。2.4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與職責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單位的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的培訓,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醫療衛生機構要服從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調度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醫療機構:主要負責病人的現場搶救、運送、診斷、治療、醫院內感染控制,檢測樣本采集,配合進行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主要負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包括對有關人員采取觀察和隔離措施,
26、采集病人和環境標本,環境和物品的衛生學處理等等,開展病因現場快速檢測和實驗室檢測,加強疾病、危險因素和健康監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處理、實驗室檢測,并對縣(區)、開發區的實驗室檢測工作予以技術指導和技術支持??h(區)、開發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和一般的實驗室檢測工作。衛生監督執法機構:主要協助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事件發生地區的環境衛生、學校衛生以及醫療衛生機構的疫情報告、醫療救治、傳染病防治等進行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市衛生監督所協助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全市性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對縣(區)
27、、開發區衛生監督工作進行業務指導??h(區)、開發區衛生監督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衛生監督工作。3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3.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是指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影響因素等進行有計劃地、系統地長期觀察,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2)監測與預警系統由市、縣(區)、開發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地段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組成。各級監測與預警機構接受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和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3)各相關部門配合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開展對交通、建筑工地、農貿市場、流動人口聚集地和各監測點
28、的監測。(4)市衛生計生部門與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建立合作機制,及時互通預測預報信息。(5)市、縣(區)、開發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監測點及監測網絡組建的技術方案和相關日常監測工作,制定監測計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承擔實驗室檢測任務,診斷致病或中毒原因,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監測點的類別、數目、監測內容由同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確定,報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準。(6)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3.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
29、照傳染病和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各級政府根據預警信息變化情況和專家評估意見,及時對原發布的預警信息予以變更或解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四級預警制度。屬于一般預警級別(級)的,啟動藍色預警,由縣(區)級人民政府發布;屬于較重預警級別(級)的,啟動黃色預警,由市人民政府發布;屬于嚴重(II級)的和特別嚴重預警級別(I級)的,分別啟動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均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國家對發布預警信息有規定的,按其規定發布。3.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責任報告單位、責任報告人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
30、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等有關單位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報告時限和程序根據國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規范報告。突發公共
31、衛生事件監測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當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縣(區)、開發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h(區)、開發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在1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報告,同時向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3.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評估與確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評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等進行科學分析和評估,初步判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級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確認。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立即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和突發公
32、共衛生事件發生地的縣(區)、開發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到現場調查核實,進行科學分析和初步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方案,未被自治區級突發事件專家委員會確認為突發事件的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等由市、縣(區)、開發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調查處理。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響應與終止4.1應急響應啟動在發出特別嚴重(I級)預警時,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自治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報請國務院批準后,啟動級響應,并組織實施;在發出嚴重(級)預警時,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自治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決定啟動級響應,并組織實施,同時報國務院備案;在發出
33、較重(級)預警時,由市人民政府根據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決定啟動級響應,并組織實施,同時報自治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在發出一般(級)預警時,由事發所在地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根據縣(區)、開發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決定啟動級響應,并組織實施,同時報市人民政府備案。4.2應急響應措施各級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領導、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2)啟用政府儲備金,緊急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參與應急處理工作。(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
34、染病暴發、流行時,逐級上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范圍,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跨省域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干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報請國務院決定。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核和輻射事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根據污染食品擴散、職業危害因素以及輻射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疫區封鎖的解除,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4)緊急強制控制措施。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可以依法采取下列緊急措施并予以公告: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
35、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封存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定機關決定并宣布。(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6)對本行政區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衛生計生行政部門(1)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和傷病員救治。(2)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波及范圍、流行強度及其發展趨勢,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36、等進行綜合評估,提出啟動或調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級別的建議。(3)根據需要組織對易感人群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群采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和群體防護等應急控制措施。(4)組織對出入疫點、疫區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實施衛生檢疫。(5)根據授權及時向社會發布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6)通報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發展趨勢,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較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發展趨勢,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毗鄰城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通報。(7)組織制訂應急工作方案:針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37、特點,組織專業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8)督導檢查: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9)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傷病員救治情況、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醫療機構(1)開展傷病員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2)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采集生物樣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3)做好醫院病區管理、消毒、隔離、安全防護和醫療廢棄物處置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4)及時、如實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傷
38、病員,不得拒絕接診。(5)做好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的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經驗。對重大中毒或者災害事故致病(傷)人員,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實施醫療救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1)及時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評估與報告工作。(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及時按照擬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技術調查分析,并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根據調查的情況提出劃定疫點、疫區的建議。(3)采集相關樣本開展實驗室檢測,查找病因,并向相關疾病預防控
39、制機構通報情況。(4)對醫療機構以外被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進行衛生處理或者對疫點進行消毒處理。(5)對醫療機構以外死亡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6)對醫療機構的消毒、隔離、院內感染控制等工作進行技術指導。(7)對易受感染人群和易受損害的人群實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和群體防護等措施。(8)根據事件性質對公眾開展衛生防病知識與應急技能的教育,開展心理應激和危機干預工作,提供預防醫學咨詢服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9)對整體預防控制技術工作的效果進行評估,并預測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衛生監督機構(1)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
40、構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開展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等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3)協助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調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調動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技術力量,配合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做好口岸的應急處理工作。(2)及時上報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和情況變化。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響應措施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地區應根據其它地區發生事件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1)密切保持
41、與事件發生地區的聯系,及時獲取相關信息。(2)組織做好本區域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3)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必要時,建立專門報告制度。(4)開展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防止事件發生、傳入和擴散。(5)開展相關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6)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開展交通衛生檢疫等。4.3應急響應終止應急響應終止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應急響應結束程序級應急響應由國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
42、國務院或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準后終止。級應急響應由自治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自治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分指揮部批準后終止,同時,向國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級應急響應由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市人民政府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準后終止,并向上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級應急響應由縣(區)、開發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請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縣(區)、開發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批準后終止,并向上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上級衛生計生
43、行政部門要根據下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5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保障5.1組織保障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設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機構,并確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準備、預警、預報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5.2技術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專家評估委員會由預防醫學、臨床醫學、檢驗、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專家組成。其職責是:了解掌握國內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知識和信息,提供咨詢服務。綜合評估突發事件,預測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
44、和終止實施預案的建議。指導、調整和評估應急處理措施,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總結評估并提交評估報告。應急醫療衛生隊伍。市、縣(區)、開發區分別建立一支由疾病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常備的機動隊伍。隨時能夠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參與和指導基層醫療衛生等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2)協助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救援、轉運和后續治療;(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4)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常備隊伍應當每
45、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醫療救治網絡。加快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體系建設,逐步形成以緊急救援中心、綜合醫院、傳染病醫院(傳染病病區)為主體的醫療救治體系,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治任務。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急救機構(包括院前急救機構和院內急救機構)、綜合醫院、傳染病??漆t院(或指定具備傳染病防治條件和能力的醫療機構承擔傳染病防治任務)、后備醫院組成全市醫療救治網絡,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工作。5.3后勤保障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根據實際,科學制定儲備計劃。各種藥品、疫苗、試劑、防護用品等要及時更新;各種器械、設備要經常調試,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的及時有效。物資儲備各級
46、人民政府要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經費保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設施項目建設,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通信與交通保障各級應急醫療衛生救治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宣傳教育縣級以上宣傳和衛生計生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生產資料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6 預案管理與更新根據國家、自治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更新情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7 附則(1)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參照本預案,結合本縣(區)、開發區實際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2)本預案的修訂與解釋工作由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并報市政府批準。(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